号: cxs017-/2023-1225002 信息分类:
发文日期: 2023-12-25
发布机构: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楚雄市分局 生成日期:
称: 关于省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67-39自查自验情况报告
号:

关于省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67-39自查自验情况报告

发表时间:
字体:[    ]

根据《中共楚雄州委办公室、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楚雄州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楚办通〔202385号)的要求现将67-39部分投诉举报件整改不彻底环境问题整改自查自验情况报告如下:

一、问题内容

67-39部分投诉举报件整改不彻底——督察报告指出楚雄州督察整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和成效,但仍然存在督促检查不够,整改落实不够、举一反三不够和长效整改不够的问题。部分投诉举报件整改不彻底本次督察期间受理的举报件中2件与2019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有1件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办举报件有关联且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

二、整改措施

(一)强化监管执法。进一步加大对环境隐患的清理、排查加大对企业的环境监管执法力度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严格依法查处。

(二)开展整改回头看”,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核实对排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加大对投诉举报件的办理、整改情况进行现场督导检查力度确保环境问题按期整改到位。

(三)强化整改验收。及时组织开展验收工作,确保龙踩山砂厂重复投诉举报件办理整改到位。

三、整改落实情况

(一)强化整改验收。楚雄市接到省督察组交办的编号为D53230020230616001的投诉举报件后及时成立由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州生态环境局楚雄市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鹿城镇、紫溪镇等单位部门全力配合的工作组到紫溪镇龙踩山砂厂开展调查根据发现的问题制定下发《楚雄市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投诉举报问题和问题线索整改方案》(市党政通〔202360号)对该问题作出了具体整改要求明确了市级牵头领导、整改牵头单位、配合单位、整改目标、整改时限、整改措施等压实整改责任。根据整改措施企业确实履行整改主体责任实施了矿区内道路硬化(接原进场已硬化道路)并设置雨水排水沟升级改造设备降低噪声、减少扬尘污染以及洒水降尘等整改措施。2023928楚雄市组织市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楚雄市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鹿城镇、紫溪镇对整改情况进行现场验收验收组认为企业完成了整改措施,达到了验收要求同意通过市级验收20231031市人民政府报请州级牵头单位开展验收销号工作。

(二)扎实开展回头看”,加大环境隐患排查整治。根据整改措施要求楚雄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州生态环境局楚雄市分局)于2023118日发出了《关于开展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自查自评的通知》(楚市环督字〔202333号),要求市属相关单位部门对2016年以来各级环保督察、专项督察检查等方面发现的问题整改工作开展回头看,同时,对当前的生态环境保护问题隐患全面排查。经认真排查,共发现问题隐患920231123市人民政府第32次常务会议对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5个问题列入《楚雄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进行整改明确整改时限压实整改责任目前已完成整改1个。其余4个问题交办相关职能部门推进整改目前正在积极推进整改。

(三)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加大对投诉举报件的办理力度强化监管执法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严格依法查处。2023年以来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139家(次)出动人员298人次发现问题147发出整改通知书136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2023年接到信访举报102已办理完成102111月实施行政处罚19罚款金额307.1万元。

四、自查自验结论

2023124楚雄市组织相关单位部门对整改情况进行验收通过听取情况介绍、查阅台账资料验收组同意通过市级自查自验。

 

楚雄市人民政府

2023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