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生态环境厅、省财政厅公布2019年度云南省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结果,楚雄市被评价为“轻微变好”,2015年以来历年“基本稳定”基础上首次变好。
2019年,中共楚雄市委、楚雄市人民政府团结带领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深入实施生态文明建设和污染防治攻坚三年行动计划,坚决整改中央环保督察等反馈生态环境问题,交出了一份优异答卷。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明显成效,森林覆盖率达75.04%,荣获全国绿化模范县称号,省级以上生态文明乡镇建成率实现100%,成功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市;污染防治攻坚工作取得关键进展,龙川江干流哨湾段、鱼坝生态湿地恢复工程投入运行,龙川江西观桥断面水质持续改善,实现“脱劣”目标、达到Ⅳ类水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城市空气环境质量优良率达100%,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95.27%,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环境质量总体改善。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楚雄市分局宣传法规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