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生态环境局楚雄市分局四举措学习贯彻民法典
民法典颁布以来,楚雄州生态环境局楚雄市分局采取四项措施,持续掀起学习热潮。一是将民法典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已安排集中学习2次、讨论1次,做到局领导引领先学,在学懂弄通上率先发力;二是干部职工广泛学习,第一时间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电子版发放在工作QQ群、微信群,让每一位干部职工积极开展自我学习,并在职工会上领学2次;三是运用“法宣在线”、“云南普法”、“云岭先锋”、“学习强国”等在线平台推进学习常态化,并组织全局40名干部职工按要求参加了民法典线上答题活动;四是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民法典中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相关条款编印成表格,印转执法人员、行政审批人员和法制审核人员重点学习,并结合实际工作贯彻落实,努力提高生态环境行政决策和执法水平。
(州生态环境局楚雄市分局宣传法规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