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115323010151705043/202011-00006 信息分类:
发文日期: 2020-11-06
发布机构: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楚雄市分局 生成日期: 2020-11-06
称: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楚雄市分局四举措学习贯彻民法典
号: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楚雄市分局四举措学习贯彻民法典

发表时间:
字体:[    ]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楚雄市分局举措学习贯彻民法典

民法典颁布以来楚雄州生态环境局楚雄市分局采取四项措施持续掀起学习热潮。一是将民法典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已安排集中学习2次、讨论1次,做到局领导引领先学,在学懂弄通上率先发力;二是干部职工广泛学习,第一时间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电子版发放在工作QQ、微信群,让每一位干部职工积极开展自我学习,并在职工会上领学2次;三是运用法宣在线云南普法云岭先锋学习强国等在线平台推进学习常态化并组织全局40名干部职工按要求参加了民法典线上答题活动;四是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民法典中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相关条款编印成表格印转执法人员、行政审批人员和法制审核人员重点学习,并结合实际工作贯彻落实,努力提高生态环境行政决策和执法水平。

州生态环境局楚雄市分局宣传法规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