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115323010151705043/202011-00005 信息分类:
发文日期: 2020-11-06
发布机构: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楚雄市分局 生成日期: 2020-11-06
称: 楚雄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获国家表扬
号: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楚雄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获国家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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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务院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发文,对云南省在普查工作中表现突出的72集体和271个人予以表扬。楚雄州生态环境局楚雄市分局获集体表扬2名工作人员获个人表扬。

全国污染源普查是重大的国情调查,是环境保护的基础性工作,根据《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规定每10年开展一次,2018年是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年201711月,楚雄市启动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在全市15个乡镇和相关单位重点选聘28名指导员和57名普查员,全力以赴开展普查工作;2018完成清查建库,全市纳入普查对象1206个(占全州5237个的23%),年底全部完成入户调查2019年持续推进,完成工业源696家、农业源66家、集中式5家、生活源186个、移动源57个数据审核整改,以及普查技术报告和工作总结等工作;2020年顺利通过各级验收。

下步工作中,楚雄市将把普查数据全面运用于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以及生态环境管理各项工作中,为楚雄市全面摸清生态环境家底、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重要基础数据支撑。

(州生态环境局楚雄市分局宣传法规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