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115323010151705043/202004-0000981882 信息分类:
发文日期: 2020-04-10
发布机构: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楚雄市分局 生成日期: 2020-04-10
称: 楚雄市环保督察组对小水电整治进行督察
号: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楚雄市环保督察组对小水电整治进行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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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贯彻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明确,对中小水电站开展生态流量专项整治,但截至2019年6月底的整改时限仍有部分中小水电站未完成整改。2019年11月省环保督察“回头看”和2020年省委巡视均指出我市中小水电站整治工作严重滞后。

4月9日上午,楚雄市环保督察一组及楚雄市水务局、楚雄州生态环境局楚雄市分局有关人员到九龙甸电站、青山嘴水库坝后电站进行督察。九龙甸电站属限期退出类,已拆除发电机组设备,青山嘴水库坝后电站属整改类,已实施了生态流量下泄措施。但两个电站均存在整改不到位的问题。督察组要求楚雄市水务局按照“一站一策”整改方案,抓紧时间,落实整改,尽快完成整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