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115323010151705043/202002-0000681863 信息分类:
发文日期: 2020-02-08
发布机构: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楚雄市分局 生成日期: 2020-02-08
称: 楚雄市采取有力措施保障疫情期间环境安全
号: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楚雄市采取有力措施保障疫情期间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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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生态环境局楚雄市分局重视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加大医疗废物处置监管,强化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切实保障区域环境安全。

严格医疗废物安全监管。开展专项检查20余次,强化医疗废弃物的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环节全过程监管。督促城区医疗机构实行感染疫情医疗废物预处理、消毒、收集、包装,并设立独立暂存间暂存,转运箱特殊标注,做到疫情医疗废物当天产生、当天转运、日产日清,确保不发生二次感染。120日以来,全市医疗机构共收集转移处置医疗废物70.8。医疗机构废水处理设施运行正常,做到废水、污泥经消毒,符合疫情防控要求后达标排放。

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加大对城3座环保设施疫情防控应急物资、人员值守、设施运行情况的生态环境监察频次,确保及时发现问题第一时间有序、高效、无害化处置废物。截至目前,第一污水处理厂储备1.5吨漂白粉,并核定消毒剂投加量剂量,出水达标排放;楚雄亚太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处置涉新冠肺炎疫情医疗废物4.15吨,符合医疗废物处置技术规范和要求;东方新能源垃圾焚烧发电厂设施运行正常。

开展环境质量应急监测。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地表水水质采样监测工作,共监测项目4个、指标项32项。经监测,九龙甸、西静河、团山水库3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以及省控地表水断面龙川江青山嘴水库水质达到功能区划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