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核)程序规定(试行)>的通知》(楚环发〔2025〕2号)的有关规定,2025年11月6日我局受理了楚雄市职业高级中学宠物医疗实训中心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025年11月6日—2025年11月12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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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云南省楚雄州楚雄市瑞东路27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投资服务区130号窗口)
邮 编:6750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1 | 楚雄市职业高级中学宠物 医疗实训中心改造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 | 楚雄市职业高级中学 校园内 | 楚雄市职业高级中学 | 楚雄硕利环境技术 咨询有限公司 | 2025-11-6 |
附件:楚雄市职业高级中学宠物医疗实训中心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