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cxs017-/2023-0815002 信息分类:
发文日期: 2023-08-15
发布机构: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楚雄市分局 生成日期:
称: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楚雄市分局关于拟对楚雄金塔气体有限公司综合用房及附属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的公示
号: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楚雄市分局关于拟对楚雄金塔气体有限公司综合用房及附属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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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楚雄金塔气体有限公司综合用房及附属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81520238215)。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云南省楚雄市团结路546号           

邮  编675000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

的对策和措施

联系电话

1

楚雄金塔气体有限公司综合用房及附属工程建设项目

楚雄工业园区富民片区

楚雄金塔气体有限公司

楚雄驰恒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楚雄工业园区富民片区,项目总占地面17237m²,本项目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组成。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1大气环境:项目生产废气为氮气、氩气、二氧化碳及氧气,均为空气的主要成分,生产车间均设置排风扇,且设置排风扇,生产废气经排风扇排出车间后经大气稀释扩散,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涂漆废气主要为挥发性有机物,涂漆废气经排风扇排出车间后经大气稀释扩散,备用发电机废气经专用管道排出发电房外、气瓶除锈过程中有颗粒物产生均为无组织形式排放。

2水环境: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为0.64m³/d气瓶清洁废水量为1.47m³/d,气瓶检测废水为0.53m³/d,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气瓶清洁废水经沉淀池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B等级标准后,经污水排放口外排至园区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楚雄市污水处理厂处理。

(3)声环境:项目各主要噪声源经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震、选用低噪设备后昼间、夜间噪声预测值均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经垃圾收集桶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包装桶经统一收集后,由供货商定期回收利用;废弃钠离子交换树脂经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化粪池和污水处理站污泥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掏处置;废矿物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清运处置。

(5)其它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水、固废、噪声等,可能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对施工原材料加盖篷布或室内堆放;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作业,严禁夜间施工。

0878-3125021

件:拟对《楚雄金塔气体有限公司综合用房及附属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