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楚雄美雅纺织品加工洗涤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15日—2023年8月21日(5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云南省楚雄市团结路546号
邮 编:675000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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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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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
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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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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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
评价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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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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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 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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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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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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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美雅纺织品加工洗涤生产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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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楚雄工业园区富民庄甸工业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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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美雅日用品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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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驰恒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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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云南省楚雄工业园区富民庄甸工业区,项目总占地面积8908m2,本项目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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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1)大气环境:项目燃气锅炉废气中SO2排放浓度及排放量分别为0.016t/a,3.8mg/m³,NOx排放浓度及排放量分别为0.62t/a,148mg/m³,颗粒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量分别为0.05t/a,11.9mg/m³。根据环评分析,项目运行期燃气锅炉废气中颗粒物、SO2及NOx经一根25m高排气筒(DA001)外排,均能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不大;项目化粪池为地埋式,恶臭气体产生量少,呈无组织排放,经绿化吸收及扩散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污水处理站运行过程中功能池会产生恶臭气体,环评要求项目污水处理站采用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设备封闭性较好,污水收集池采取地埋方式建设,恶臭气体产生量较少,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食堂安装有油烟机,油烟经油烟机处理后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2)水环境:项目运行期洗涤废水产生量为48.9m3/d;生活污水量为2.4m3/d(包括食堂废水0.72m3/d);钠离子交换器反冲洗废水量为0.01m3/d(平均每5天冲洗1次),钠离子树脂交换器强排水为0.125m³/d。环评要求,项目生活污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经化粪池预处理,与其他废水一并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70m3/d)处理达《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B等。
(3)声环境:项目周边50m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点,项目洗衣机、风机等设备置于生产车间内,并采取基础减震、构筑隔声、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排放值可降低在55dB(A)以下,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要求。运行期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经垃圾收集桶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包装桶经统一收集后,由供货商定期回收利用;废弃钠离子交换树脂经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化粪池和污水处理站污泥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掏处置;废矿物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清运处置。
(5)其它: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水、固废、噪声等,可能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对施工原材料加盖篷布或室内堆放;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作业,严禁夜间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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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78-3125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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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拟对《楚雄美雅纺织品加工洗涤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