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框架纸生产线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27日—2023年8月2日(5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云南省楚雄市团结路546号
邮 编:675000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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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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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
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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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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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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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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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 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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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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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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框架纸生产线改扩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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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楚雄州楚雄市鹿城镇富民工业区旗屯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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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华丽包装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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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硕利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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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云南省楚雄州楚雄市鹿城镇富民工业区旗屯路, 项目总占地面积约1233.42m2,本项目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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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1)大气环境:复合机烘干冷却过程中产生的非甲烷总烃、苯、苯系物a,车间东面框架纸复合剥离涂色机(QBFT-1200B)和框架纸复合机ZBFY-2000通过共用一套集气罩+引风机+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6)排放;车间内西面框架纸复合机ZBFY-1200和五色凹版印刷机通过共用1套集气罩+引风机+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7)有组织排放;根据《报告表》分析,有组织排放废气可满足《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中表1中相关限值。油墨调配、涂布、复合过程中会有少量有机溶剂挥发,无法被集气罩收集的有机废气等均会形成无组织排放的有机废气;经车间排风装置自然稀释扩散,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浓度可满足《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表A.1的监控限值要求;厂区内苯可满足《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表3的监控限值要求;分切过程中产生微量粉尘,通过车间自然沉降、洒水降尘等措施进行处理。
(2)水环境: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要求后进入市政道路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楚雄市污水处理厂;清洗车间污水通过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城市污水管网后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墨盒、胶板清洗废液先收集于沉淀池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相关资质单位处置。
(3)声环境: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复合机、分切记、复卷机等设备,噪声源强约为60~80dB(A)。项目各主要噪声源经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震、选用低噪设备后昼间、夜间噪声预测值均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固废、危险废物。一般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和废铝渣、剥离工序产生的废弃的膜、边角料和质检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次品。生活垃圾依托项目现有垃圾桶收集,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废边角料和次品由专门公司回收利用;危险废物主要为墨盒、墨盒和胶板清洗废液、废活性炭、废机油、废胶桶、油墨桶、废灯管;墨盒和胶板清洗废液采用专用容器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废活性炭采用专用容器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废机油专门容器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废胶桶、废油墨桶集中收集后分类暂存于危废间,定期由厂家回收;废UV灯管采用专用容器密闭收集,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给具有相关处理资质单位处置。
(5)其它:项目施工期产生的污水、固废、噪声等,可能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对施工原材料加盖篷布或室内堆放;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作业,严禁夜间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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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78-3125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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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拟对《框架纸生产线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