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云南省彝医医院(楚雄州中医医院)西院区改扩建(医技等业务用房及配套设施达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1月15日—2022年11月21日(7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云南省楚雄市团结路546号
邮 编:675000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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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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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
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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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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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
评价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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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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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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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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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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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彝医医院(楚雄州中医医院)西院区改扩建(医技等业务用房及配套设施达标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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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鹿城西路3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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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中医医院(云南省彝医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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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硕利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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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楚雄市鹿城西路327号, 拆除的现有医疗用房面积为15036.17平方米。在拆除位置新建医技楼、感染性疾病科、病房楼、停车楼及相应范围内的地库等,不新增建设用地。本项目总建筑面积81404平方米,其中地上面积56522.09平方米,地下面积24882.66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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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1)大气环境:院区产生的废气主要包括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食堂油烟、进出院区的汽车尾气等。项目区域内车辆行驶距离较短,尾气产生量不大,区内透风较好,植被绿化率较高,经大气稀释扩散和部分植被吸附后对区内和周边环境影响较小;食堂油烟通过内置烟道引至顶层楼顶排放;感染性疾病科只设置留观的发热门诊,设计中考虑了病室、走廊通风,根据各科室的实际需要控制补充新风,通过较为合理的送风排风系统,可在一定程度上保证医院各功能区的空气新鲜,同时避免含少量病菌的气体对院内及周围人群健康造成影响。医疗废物暂存间、生活垃圾暂存点依托原有,根据医疗废物暂存间管理规定需设专人进行管理,按时定期消毒,及时外运,从源头减少异味产生,只要严格按照医疗废物规范进行管理,避免异味产生,对周围的影响较小。地库设置机械排风装置,之后通过绿化带中排气筒外排,靠大气稀释扩散。备用发电机房布置于地库内,备用发电机房设置了排烟管道,排烟管道设置于绿化带中。
(2)水环境: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医技楼废水、病房楼废水、感染性疾病科(简称感染科)废水及食堂废水。医技楼废水包含一般医疗废水和检验科,酸碱废水检验科酸碱废水通过单独的管道进入化粪池前端的中和池处理后和医技楼其他废水共同进入医技楼化粪池处理进入污水处理站;病床楼病床由六号楼、七号楼搬入,病床总数保持1000张不发生变化,病房楼医疗废水经病房楼化粪池处理进入污水处理站;感染性疾病科废水经消毒-脱氯一体化设备消毒、脱氯后进入感染科专门的化粪池,预处理后的废水进入污水处理站;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污水处理站。
(3)声环境: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社会生活噪声、配套设施设备运行噪声和交通噪声。噪声源强不大,噪声源较为分散,营运期只要加强管理,按要求采取防治措施,噪声对项目自身和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项目主要固体废物为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包括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站污泥、化粪池污泥、感染科生活垃圾等。生活垃圾定期清运至暂存点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医疗废物收集后置于具备“三防措施”的医疗废物暂存间(其中感染科医疗废物在科室单独消毒后再转运至医废间),感染性和损伤性医疗废物委托楚雄亚太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定时清运处置;病理性废物主要为废弃的人体组织、器官、试验动物组织、尸体等,消毒密封后置于专用冰柜暂存,定时委托楚雄市殡仪馆清运焚烧妥善处置;药物性医疗废物委托云南大地丰源环保有限公司(昆明危险废物处理处置中心)清运处置;化学性医疗废物为医技楼检验科产生,其中酸碱废液由医技楼设置的酸碱废水中和池处理后排入污水处理站,其他试剂废液交由云南大地丰源环保有限公司(昆明危险废物处理处置中心)清运处置。污泥压滤后置于污泥暂存池自然风干,定时委托云南亚太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清运处置。
(5)其它:项目施工期产生的扬尘、废水、固废、噪声等,可能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对施工场地各产尘点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对施工原材料加盖篷布或室内堆放;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作业,严禁夜间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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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78-3125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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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拟对《云南省彝医医院(楚雄州中医医院)西院区改扩建(医技等业务用房及配套设施达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