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cxs017-/2022-0629001 信息分类:
发文日期: 2022-06-29
发布机构: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楚雄市分局 生成日期:
称: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楚雄市分局关于拟对楚雄垠兴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新建配套自用机制砂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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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生态环境局楚雄市分局关于拟对楚雄垠兴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新建配套自用机制砂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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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楚雄垠兴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新建配套自用机制砂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629日-202275日(7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七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云南省楚雄市团结路546

邮  编675000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联系电话

1

楚雄垠兴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新建配套自用机制砂生产线项目

楚雄工业园区富民片区(楚雄垠兴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内)

楚雄垠兴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楚雄硕利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楚雄工业园区富民片区,使用楚雄垠兴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搅拌站东南角原料堆场内部分用地。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02.7万元,占总投资的5.14%。项目总占地面积约1000m2,配套建设1条年产30万吨/年的自用机制砂生产线,满足商品混凝土级配用砂需求,配套设置布袋收尘设施满足粉尘治理。辅助工程、公用工程、部分环保设施依托已建搅拌站设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1)大气环境:项目工序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有组织废气(破碎粉尘、筛分粉尘、混料粉尘等)和无组织废气(堆场、上料、卸料粉尘等)。有组织废气破碎粉尘、筛分粉尘均通过引风机+1套高效离线消灭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外排,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中(GB4915-2013)其他水泥制品生产中标准要求(颗粒物≦20mg/m3)达标排放。无组织废气为堆料场粉尘(原料和成品堆场,原料输送和成品输送)采取在大棚除出入口外,四面和顶棚均封闭,堆场内高空喷淋洒水,原料输送和成品输送采用罩棚皮带,混料系统自带喷淋扬尘设施除尘,破碎、筛分、混料粉尘均采取密闭设备+引风机+管道+离线清灰脉冲布袋除尘器除尘,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GB4915-2013)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控限值要求(0.5mg/m3)。(2)水环境: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水产生,运营时不新增人员,不新增生活污水,已有生活污水经5m3的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外围市政道路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楚雄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3)声环境:项目采取在设备选型上尽量低噪环保机械设备或带隔声、消声的设备,在制砂机加装减震基础垫软连接,引风机设置部分消音措施;加强设备维护、定期检修,保持设备运行正常,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夜间和午休时间不生产,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4)固体废物: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无法破碎的瓜子石、布袋收尘、废机油等。无法破碎的瓜子石经收集后堆放堆场内,作为混凝土生产原料,布袋收尘收集后存放于收集仓,经回收利用进入矿粉仓作为生产原料。生产过程中设备运行维护产生的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至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5)其它:项目施工期产生的扬尘、废水、固废、噪声等,可能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对施工场地各产尘点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对施工原材料加盖篷布或室内堆放;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作业,严禁夜间和午休时间施工。

0878-3125021

件:拟对《楚雄垠兴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新建配套自用机制砂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