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楚雄市苍岭镇三台桥砂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6月21日-2022年6月27日(7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七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云南省楚雄市团结路546号
邮 编:675000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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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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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
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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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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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
评价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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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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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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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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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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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苍岭镇三台桥砂厂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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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苍岭镇苍岭村委会曹官冲村民小组三台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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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红茂商贸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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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有色勘测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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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楚雄市苍岭镇苍岭村委会曹官冲村民小组三台桥,项目属于新建矿山,矿区面积为0.0175平方公里,开采标高1982米至1916米,开采矿种为建筑用砂岩,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项目总投资为7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42.2万元,占总投资的20.31%。项目拟建设2条洗砂生产线,年产达到生产规模为10万吨,服务年限为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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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1)大气环境:项目废气污染物主要为采场作业粉尘、运输扬尘、机械燃油废气以及少量油烟废气等。项目采取湿法打砂、洗砂工艺,表土剥离、矿石采装过程中要求不定期洒水降尘,在晴朗天气或干燥季节时增加洒水频率,减少扬尘。配备洒水车,定期对采区、运输道路区及排渣场进行洒水降尘和保洁;挖掘、装卸作业时,采取避免大风天气、降低装卸物料的高度等减少扬尘;定期修缮、洒水、清扫进出矿区道路,对运输车辆加盖篷布,减轻道路扬尘产生量,确保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无组织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mg/m3的限值要求。厨房使用电能,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2)水环境: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和初期雨水。生产废水主要为洗砂废水,经沉淀罐沉淀后通过循环池收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本项目建设的隔油池、化粪池和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标准后,回用于场区及周边绿化,不外排。项目规划循环池容积为2720m3,能满足洗砂废水收集和存储要求。(3)声环境:项目采取在设备选型上尽量选用低噪音设备,在设备上安装基座、减振基础等,加强维护、定期检修,保持设备运行正常,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夜间不生产,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4)固体废物:项目主要固体废物为初期雨水沉砂池产生的泥土、矿渣,以及生活垃圾。项目拟建3个排渣场,并在排渣场周围挖排洪沟排洪,堆放的表土应及时整平、压实,确保不发生流失或崩滑而导致灾害。矿区初期雨水收集池泥土、矿渣采取定期清掏后外运至排渣场堆存,用于后期绿化覆土。化粪池污泥和一体化污水处理站污泥定期清掏后用于项目区菜地施肥,不外排。生活垃圾经垃圾桶统一收集后运往附近村庄生活垃圾处置点进行处置;生产过程中设备运行维护产生的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至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5)其它:项目施工期产生的扬尘、废水、固废、噪声等,可能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对施工场地各产尘点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对施工原材料加盖篷布或室内堆放;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作业,严禁夜间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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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78-3125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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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拟对《楚雄市苍岭镇三台桥砂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