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年产10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和年产40万立方米干混砂浆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5月31日—2022年6月4日(5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云南省楚雄市团结路546号
邮 编:675000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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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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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
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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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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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
评价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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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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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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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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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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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0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和年产40万立方米干混砂浆生产线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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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楚雄州楚雄市鹿城镇大东社区大东村小组(楚雄工业园区富民片区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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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晋智建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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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国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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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楚雄市鹿城镇大东社区大东村小组(楚雄工业园区富民片区内), 项目总占地面积约9356m²,本项目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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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1)大气环境:项目废气污染物主要为生产过程粉尘、食堂油烟、汽车尾气等。粉尘污染主要来源于生产线无组织粉尘(粉料仓仓顶呼吸口粉尘、拌合楼粉尘、皮带输送机粉尘)、原料库房内无组织排放粉尘(原料库房、卸料、上下料)等。项目厂区11个筒仓产生的粉尘通过各自仓顶的脉冲布袋单机除尘器处理,并对拌合楼采取全封闭处理,确保生产线排放的无组织粉尘浓度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皮带输送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采取在皮带输送机廊道进行封闭处理,减少粉尘产生量。原料库房采用三面+顶彩钢瓦封闭,四周设置喷淋洒水设施,保证喷头洒水面积覆盖整个库房,定时洒水抑尘。在原料库房进出道路及进出口处设置喷淋设施(2台雾炮机),在罐车运输场地及厂区出入口处设置洒水车进行洒水降尘;对生产区域及场地硬化区域每天洒水冲洗2次,厂区原料库房、皮带输送机、厂区车辆运输等排放的无组织粉尘浓度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专用油烟管道引至食堂所在综合楼楼顶排放。(2)水环境: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主要为搅拌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实验废水等。项目建设2个总容积为70m³的生产废水沉淀池,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使用,不外排。食堂餐饮废水经隔油池隔油沉淀后再排入化粪池内进行处理,最终进入市政污水管网。(3)声环境: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搅拌机、空压机、装载机、水泵、物料传输装置运转过程中产生的噪声,为连续噪声;运输车辆及筒仓气泵运行时产生的噪声为不连续噪声,噪声源强为70~90dB(A)。采取在设备选型上尽量选用低噪音设备,在设备上安装基座、减振基础等,加强维护、定期检修,保持设备运行正常,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4)固体废物:项目主要固体废物为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废物、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粉尘、废弃混凝土块以及沉淀泥砂等,采取回用筒仓作为混凝土骨使用,或定期外运用于垫路使用。生活垃圾指定地点设置垃圾桶,定期交由市政环卫部门进行处理;生产过程中设备运行维护产生的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至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5)其它:项目施工期产生的扬尘、废水、固废、噪声等,可能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对施工场地各产尘点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对施工原材料加盖篷布或室内堆放;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作业,严禁夜间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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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78-3125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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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拟对《年产10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和年产40万立方米干混砂浆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