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cxs017-/2022-0531001 信息分类:
发文日期: 2022-05-31
发布机构: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楚雄市分局 生成日期:
称: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楚雄市分局关于拟对楚雄市紫溪镇上许卯石场转型升级扩建(洗砂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的公示
号: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楚雄市分局关于拟对楚雄市紫溪镇上许卯石场转型升级扩建(洗砂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的公示

发表时间:
字体:[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楚雄市紫溪镇上许卯石场转型升级扩建洗砂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5312022645)。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云南省楚雄市团结路546号           

邮  编:675000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联系电话

1

楚雄市紫溪镇上许卯石场转型升级扩建(洗砂生产线)建设项目

楚雄市紫溪镇前进村委会下许卯一组 

楚雄市紫溪镇上许卯石场

贵州醉风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楚雄市紫溪镇前进村委会下许卯一组,为采石场增设洗砂生产线项目,扩建工程拟设置在现有工程石料加工区的西北侧。工程内容包括:水洗砂生产线相关配套设施的建设和危废暂存间、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项目于2018年1月取得环评批复(楚市环许准20184号)于2019年8月完成了整合重组工程竣工环保验收备案(楚市环企验备201933号)。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1)大气环境:项目废气污染物主要为矿区爆破、开采、物料装卸、物料运输和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均以无组织方式排放,项目设置有洒水车1辆,对开采区及道路等进行洒水降尘,破碎机出口处及筛分工段设置有喷淋设施,经采取湿法作业,扬尘较大的作业面实施洒水降尘等措施后,可得到有效的控制,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2)水环境:主要有洗砂废水、生活污水、初期雨水。洗砂废水经沉淀池和清水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二级标准后暂存在生活污水收集池中回用于项目区内菜地浇水及洒水降尘,不外排。项目区初期雨水依托现有工程收集池收集沉淀后回用于项目洒水降尘、生产,不外排。(3)声环境:项目主要噪声源生产设备噪声,源强75-85dB(A),环评要求对设备进行定期维护,禁止夜间生产,边界环境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4)固体废物:项目主要固体废物为洗砂过程中产生的污泥、一体化污水处理站污泥、设备维修产生的废机油和生活垃圾。污泥经过板框压滤机处理后,全部运送至现有工程排渣场填埋;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定期清掏后与生活垃圾一同处置。设备维修废机油统一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统一清运至附近村庄垃圾收集点处理。(5)其它:项目施工期产生的扬尘、废水、固废、噪声等,可能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对施工场地各产尘点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对施工原材料加盖篷布或室内堆放;施工期加强车辆管理,合理安排施工作业,严禁夜间施工。

0878-3125021

:拟对《楚雄市紫溪镇上许卯石场转型升级扩建洗砂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