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拟审批《楚雄市东华镇大通砂厂建筑用砂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了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予公示7天(2022年2月16日至2月22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项目名称:楚雄市东华镇大通砂厂建筑用砂生产线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楚雄市朱朱砂石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楚雄市东华镇朵基村委会丫利村民小组
建设性质:新建
开采规模:10万t/a(4.31万m³/a)
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1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8.5万元,占总投资的13.21%。
建设规模(内容):建设2条洗砂生产线,达到生产规模10万吨/年,服务年限为10 年。项目工程组成一览表如下:
拟采取环保措施:
1.废气治理措施
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采场作业粉尘、运输扬尘、机械燃油废气以及少量油烟废气等。矿山工艺粉尘排放几乎伴随着整个开采工序,剥离、开采、铲装、运输等处会产生扬尘,其排放特点是排放高度低,属于面源污染;排放点多而且分散;排放量受风速和空气湿度影响较大,扬尘点均为无组织排放。项目运营期采取洒水降尘措施,经大气稀释扩散后,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要求,粉尘对周围敏感点环境影响较小。项目矿区内运输道路未穿过居民点,运输扬尘不会对附近村民产生影响,且项目区与周边村庄有山体相隔,对周边村庄的影响较小。环评要求建设单位在后续运营过程中运输车辆不得超载,对进出矿区的道路定期进行修缮、洒水、清扫,最大限度减少运输扬尘量。燃油机械和车辆废气:矿山在开采、装卸和运输时,使用挖掘机、汽车等机械设备,运行过程中排放少量尾气,尾气经自然扩散后对环境影响较小。厨房油烟:项目厨房以电为燃料,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油烟,且产生的油烟量不大,经油烟机排出后呈无组织排放,环境影响不大。
2.废水治理措施
项目运营期生产废水主要为洗砂废水,产生量约为986m3/d,经沉淀罐沉淀后通过循环水池收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环评要求项目单位建设1个初期雨水收集池,容积不小于260m3,用于收集露天采场、排渣场、矿区道路、工业场地及堆料场初期雨水。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收集池沉淀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和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二级标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3.噪声治理措施
项目产生噪声来源于矿山开采区、加工区和场内运输,主要声源为挖掘机、打砂机、洗砂机、装载机等开采和加工设备以及卡车运输交通噪声,项目夜间不生产,设备经采取减震措施及稳固安装后,经周围山体、林木阻隔后,厂界噪声可以达标排放。项目运营期噪声经距离衰减后,50m外昼间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弃物治理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固废主要为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其中一般固废为废土方、水洗泥、初期雨水收集池沉渣、生活垃圾等;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机油。项目废土方产生量为3300t/a,废土方集中堆存于排渣场内,后期全部用于绿化覆土。水洗泥产生量为1950t/a,产生的水洗泥在沉淀罐内沉淀,经板框压滤机压滤后泥块运至排渣场堆存,用于后期绿化覆土。初期雨水收集池沉渣产生量约为2.5t/a,定期清理经自然干化后集中清运至排渣场堆放,对环境影响较小。项目运营期所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于垃圾桶后运往附近村庄生活垃圾处置点一并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项目环评要求项目设置危废暂存间,废机油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理。
联系地址:楚雄市鹿城镇团结路546号,邮编:675000
联系电话:0878-3125021 0878-3010780
附件:《楚雄市东华镇大通砂厂建筑用砂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楚雄市分局
2022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