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拟审批《楚雄市苍岭镇小黑箐石场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了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予公示7天(2021年12月14日至12月20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项目名称:楚雄市苍岭镇小黑箐石场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楚雄永砾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楚雄市苍岭镇黄草村民委员会小黑箐村民小组
建设性质:扩建
占地面积:37400m²
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7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85.2万元,占总投资的24.69%。
建设规模(内容):矿山开采砂岩矿10万t/年,洗砂利用原排渣场废土石及开采过成中产生的废土石加工水洗砂5万吨/年,合计生产建筑用砂石料15万t/年。
建设内容:本项目为现有矿山基础上扩建,扩建的主要内容为:矿区范围由原来的19600m²扩大到37400m²,矿山开采规模不变,为10吨/年;新建一条洗砂生产线,利用原排渣场堆存的废土石和以后开采产生的废土石生产水洗砂,加工水洗砂5万t/a;对原有项目进行环保措施提升改造:破碎、筛分工段设置在彩钢瓦结构厂房内,并设置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设置三面围挡的原料堆棚;增设1台雾炮机;生活办公区增设1套一体化污水站。
拟采取环保措施:
(一)废气治理措施
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来自作业粉尘、运输扬尘、堆场扬尘、机械燃油废气以及少量爆破废气等。
采区、排土场及矿区道路:表土剥离、矿石采装过程中要求不定期洒水降尘,在晴朗天气时增加洒水频率,减少扬尘;配备洒水车、雾炮机,定期对采区、运输道路区及排渣场进行洒水降尘;运输车辆遮盖篷布,减轻道路扬尘产生量;进出矿区的道路需定期进行修缮、洒水、清扫。
加工区:破碎和筛分机械设置在密闭厂房内,并设置布袋除尘器除尘后,由15m排气筒排放;采用湿法洗砂工艺;成品堆场采用彩钢瓦三面围挡。
生活区:厨房设置抽油烟机。
(二)废水治理措施
项目采用雨污分流制。新增采场区、破碎站及成品堆棚的初期雨水经成品堆棚南侧(容积约为30m³)的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后回用于生产;采空区、水洗砂生产线、表土场及生活办公区初期雨水经雨水沟收集至循环水池回用于生产。洗砂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通过循环水池收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和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三)噪声治理措施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是凿岩机、挖掘机、破碎机、打砂机、装载机、气动中深孔钻机等开采和加工设备噪声以及运输车辆噪声,通过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夜间不生产;尽可能选用噪声低的设备,固定设备设置于密闭式厂房内;加强生产设备的日常维护,并对老化和性能降低的旧设备进行及时更换,减少噪声强度等措施降噪,厂界噪声预测值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四)固体废弃物治理措施
运营期的固废为剥离表土、开采废土石、水洗泥、初期雨水池沉渣、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一体化污水处理站污泥、布袋除尘器收尘、废机油等。表土集中堆存于排土场内,后期全部用于绿化覆土;废土石就近运往洗砂生产线做原料,不得乱堆乱放;水洗泥和初期雨水收集池沉渣定期清掏后运至排泥场晾干后排土场堆存,用于后期绿化覆土;生活垃圾统一收集于垃圾桶后运往附近村庄生活垃圾处置点一并处置;化粪池污泥和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定期清掏后用于项目区菜地施肥;布袋除尘器收尘全部作为产品进行外售;废机油暂存于占地5m²的危废暂存间暂存,委托资质单位进行处置;项目固体废物均进行合理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联系地址:楚雄市鹿城镇团结路546号,邮编:675000
联系电话:0878-3125021 0878-3010780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楚雄市分局
2021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