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拟审批《楚雄市殡仪馆中山服务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了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予公示7天(2021年11月29日至2021年12月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项目名称:楚雄市殡仪馆中山服务站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楚雄市民政局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楚雄市中山镇炭山丫口
项目投资:总投资18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30.08万元,占总投资的12.44%。
项目建设内容:占地面积4020.67㎡,综合服务楼建筑面积1009.40㎡,火化间建筑面积502㎡,职工住宿楼建筑面积745.41㎡,卫生间建筑面积57.66㎡,柴油发电机房47.74㎡,安装火化炉2台,遗体冷藏设备1套、电子显示屏及监控1套,室外附属工程包括:道路及场地硬化1850.36㎡,绿化面积903.29㎡,祭品焚烧区24㎡,停车位12个(包括2个殡仪车停车位),室外给排水及消防工程,室内外供配电工程。
项目生产规模:每年火化遗体1800具。
拟采取环保措施:
(1)废气防治措施
项目运行期主要废气污染物为遗体火化废气、遗物祭品焚烧废气、食堂油烟、进出车辆尾气。2台火化机分别各自配套1套废气处理系统,2台火化机废气经各自配套废气处理系统处理后,统一经1根12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2台火化机废气有组织排气筒为1号排气筒;火化机废气处理系统装置由括急冷装置→碱液淋洗器→旋风离心器→活性炭喷射装置→布袋除尘器组成。每1台火化机配置1个风量5000m³/h的风机;遗物祭品焚烧炉产生的废气经风机(风量为5000m³/h)引至配套废气处理设施“急冷装置→碱液淋洗器→旋风离心器→活性炭喷射装置→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2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遗物祭品焚烧炉废气排气筒编号为2号排气筒;本殡仪馆车流量不大,且多为轿车、小型客车,汽车尾气排放量较小,呈无组织排放;食堂安装净化效率60%的油烟净化设施1套,总风量1000m³/h计,本项目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0mg/m³,净化设施最低去除效率60%。项目运行后,食堂油烟排放浓度为0.6mg/m³,能够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的标准限值要求。
(2)废水处理措施
项目内排水系统实行雨污分流。项目雨水经过场地雨水管网收集后,外排雨水沟。项目厨房污水首先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与项目其余污水一并进入化粪池,化粪池出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回用于项目绿化,不外排。
(3)噪声控制措施
通过采取安装减震垫、布置于室内,经墙壁阻隔、距离衰减、厂界围墙阻隔后,在不考虑本底值的情况下,设备噪声在四面厂界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项目运行期车辆噪声具有间断性和不定性,通过加强管理,采取减速慢行、禁止鸣笛等措施,加之噪声经绿化吸收、距离衰减后,对外环境影响较小。根据现场勘查可知,距离项目最近的声环境保护目标为项目西南面900m处的上大箐村,项目周边200m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点,项目噪声不会对周边区域居民点产生影响。
(4)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
化粪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污水收集池污泥均属于一般固废,委托乡镇环卫部门进行清运;厨房油水分离器废油脂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餐饮垃圾收集处置单位清掏清运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自行清运至中山镇生活垃圾收集点,日产日清;火化残渣、遗物祭品焚烧炉灰渣进入附近区域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本项目运行期产生的危险废物,包括除尘器废物、除尘废渣、除酸废渣、废活性炭、废耐火材料,使用专用容器分类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具有相应资质单位清运处置。设置5㎡的危险废物暂存间1间,暂存间基础防渗层和裙脚为2mm厚、渗透系数≤10-10cm/s的防渗材料,其上的面层为水泥,与危险废物兼容,设有泄漏清除收集系统。危废暂存间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
联系地址:楚雄市鹿城镇团结路546号, 邮编:675000
联系电话:0878-3010780
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楚雄市分局
2021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