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cxs017-/2021-1102001 信息分类:
发文日期: 2021-11-02
发布机构: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楚雄市分局 生成日期:
称: 楚雄市做好2021年冬季大气污染综合防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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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做好2021年冬季大气污染综合防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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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全面完成2021年度环境空气质量约束性指标,从六个方面开展2021冬季大气污染综合防治工作

一是加强扬尘污染整治。加强道路扬尘综合防治。加大道路机械化清扫清洗、喷雾洒水等抑尘作业的频次,确保城市路面清洁。进一步强化施工扬尘综合整治力度。严格落实施工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百要求。对扬尘污染治理不到位,达不到六个百分百要求的施工工地坚决停工整治。建立城市施工工地动态管理清单,定期巡查扬尘控制措施的落实情况对落实不到位的要依法查处。开展城市建成区煤堆、土堆、渣堆、垃圾堆、砂堆等扬尘污染源排查进行全面的清理整治。对暂时不能清理的,要督促物品所有权人限期整改,必须采用防尘网布进行有效覆盖。

二是加强农业秸秆禁烧管控。各乡镇要落实秸秆禁烧主体责任坚持疏堵结合、因地制宜推进秸秆综合利用。要建立秸秆禁烧网格化监管体系,做到定点、定时、定人、定责管控。严防因秸秆、落叶、垃圾露天焚烧造成区域性污染。对违反禁烧规定的依法依规进行严肃查处。

三是加强道路机动车管理。严格落实渣土车运输管控要求。对无证拉运、不按规定时间路线行驶、不密闭运输、带泥上路、沿途抛撒、尾气超标排放的渣土车辆,依法予以查处。严格执行《楚雄市城区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秋冬季专项检查和检测对违规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工程机械坚决清理;对使用违规机械的单位或工程车主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四是加强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开展重点行业VOCs排查整治强化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O3)协同控制。对全市涉VOCs企业的排查工作,重点对化工、制药、工业涂装、包装印刷、汽车维修、油品储运销等行业开展排查。重点查处通过旁路直排偷拍、治理设施擅自停运、严重超标排放等行为。

五是严格落实森林防火责任。暂停实施森林防火计划烧除,采取科学清除措施消除森林火灾隐患。严格落实森林防火管山、管火、管人措施,严防森林火灾发生造成区域性环境空气污染。

六是加强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当预报楚雄市城区环境空气出现轻微污染及其以上天气时,市政府将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采取停止城市建成区内建筑工地施工建设、停止城市建成区内企业单位燃煤设施生产使用、停止城市建成区内货运车辆运输通行等三停措施同时加大城市建成区道路清洗、喷雾、洒水频次尽最大力量降低大气污染影响。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楚雄市分局  污防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