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楚雄市划定了中心城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从1月1日起执行,淘汰2475辆黄标车、40台10蒸吨以下生活燃煤锅炉,滇中有色实施了制酸尾气氨法脱硫技改,规范、处罚未封闭运载渣土的车辆226辆次,规范夜市烧烤摊点156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