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115323010151705043/201901-0001881694 信息分类:
发文日期: 2019-01-21
发布机构: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楚雄市分局 生成日期: 2019-01-21
称: 楚雄市圆满完成2018年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和地表水水质监测任务
号: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楚雄市圆满完成2018年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和地表水水质监测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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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楚雄市环境监测站根据《2018年云南省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方案》和《云南省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监测方案》中相关要求和楚雄市环保局的要求,圆满完成了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和地表水水质监测任务。

楚雄市环境监测站每月一次对楚雄市三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九龙甸水库、西静河水库、团山水库和省控地表水龙川江青山嘴水库断面及尹家嘴水库开展了水质监测工作。监测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的基本项目24项、表2的补充项目5项以及湖库增测的叶绿素a、透明度和电导率共32项。全年共取得监测数据1920个。

每月一次对龙川江小河口和双园桥断面开展金属项目的监测工作。龙川江小河口和双园桥断面监测项目为砷、铜、铅、锌、镉、铁、锰7个项目。全年共取得监测数据168个。

在监测工作中,严格按照每个监测项目的方法标准要求进行质量控制,全年质控合格率为100%,确保了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每月都按时将监测数据报送楚雄州环境监测站,并向楚雄市环境保护局和青山嘴水库管理局提交了监测报告。

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和地表水水质监测任务的完成,为楚雄市饮用水的安全提供了科学的数据保障,也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