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115323010151705043/201803-0014581524 信息分类:
发文日期: 2018-03-23
发布机构: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楚雄市分局 生成日期: 2018-03-23
称: 楚雄市2017年完成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工作
号: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楚雄市2017年完成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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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楚雄州生态环境监测方案的要求,楚雄市2017年完成8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任务。

在全市环境监测工作中,楚雄市环境监测站克服监测仪器设备落后、人员不足的困难,严格按照相关方法、标准、规范进行操作、分析,确保了每一份监测报告的客观、公正性,为环境管理、污染防治提供了准确、可靠的科学依据。2017年,楚雄市环境监测站共完成11次监测(不具备监测条件的除外),取得废水监测数据235个、废气监测数据209个、厂界噪声监测数据110个,完成了楚雄市重点监控企业自动监测设备每季度一次的比对监测工作,比对221对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