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市2020年4月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及地表水水质状况
一、监测情况
1. 监测点位
2020年4月,楚雄州生态环境局楚雄市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对楚雄市三个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九龙甸水库、西静河水库、团山水库和湖库型地表水青山嘴水库、尹家嘴水库进行了采样监测。
九龙甸水库、西静河水库和团山水库均为湖库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在每个饮用水源取水口周边100米内设置1个监测点进行采样。
尹家嘴水库和青山嘴水库为湖库型地表水,在水库大坝设置1个监测点进行采样。
2. 监测项目
饮用水水源和湖库型地表水监测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的基本项目24项、表2的补充项目5项,湖库增测叶绿素a、透明度和电导率,监测指标共32项,由楚雄州生态环境局楚雄市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承担;表3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特定项目(33项)由楚雄州生态环境监测站承担。
二、评价标准及方法
评价标准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基础项目按Ⅲ类标准限值、补充项目和优选特定项目按对应的标准限值进行达标评价。评价方法为《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方法(试行)》(环办〔2011〕22号),其中基本项目(总氮和粪大肠菌群单独评价)按照“标准”中对应的Ⅲ类标准限值进行评价,补充项目、优选特定项目采用单因子评价。
三、评价结果
1. 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水质评价
九龙甸水库和西静河水库水质类别为Ⅱ类,水质状况为优;团山水库水质类别为Ⅲ类,水质状况为良好。
总氮单独评价时,九龙甸水库为Ⅱ类,西静河水库和团山水库均为Ⅲ类。三个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总氮均符合饮用水Ⅲ类水质标准要求。
粪大肠菌群单独评价时,九龙甸水库、西静河水库和团山水库均为Ⅰ类。三个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粪大肠菌群均符合饮用水粪大肠菌群Ⅲ类标准要求。
依照三个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结果,九龙甸水库、西静河水库和团山水库均符合相应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
2. 青山嘴水库水质评价
青山嘴水库水质类别为Ⅲ类,水质状况为良好,监测结果达标。
3. 尹家嘴水库水质评价
尹家嘴水库水质类别为Ⅳ类,未达到Ⅲ类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超标项目为化学需氧量(23mg/L,超标倍数0.15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