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以来,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落实市委和市政府具体部署和工作安排。现将我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和2025年工作安排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树牢法治意识。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楚雄市分局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持续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坚持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持续抓紧抓实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重要内容,纳入党员日常教育、干部日常教育,坚持由局办公室、宣传法规科在每周一干部职工会牵头领学、研读党的二十大报告、党章、《习近平著作选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等8种学习材料,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主题教育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对云南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文章,全面系统掌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体系、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不断提升全局干部职工法治思维。
(二)加强环境法治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2024年以来我局不断丰富普法形式与内容。一是结合“法律七进”活动,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等活动,根据不同受众特点,有针对性地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环保法律法规。二是充分利用“5.22”国际生物多样性日、“6.5”世界环境日、“4.22”地球日、“3.22”世界水日、科技宣传周、节能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举办文艺演出、法律咨询、发放宣传、张贴宣传海报资料等形式,广泛宣传宪法、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营造浓厚法治氛围。2024年6月5日是第53个环境日,为增强广大市民的环境保护意识,激发广大市民参与环境保护的自觉性和积极性,积极引导社会各界着力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楚雄州生态环境局楚雄市分局在楚雄市市民广场、楚雄市第一污水处理厂等场地精心组织并开展了以“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为主题的六五环境日系列宣传活动。活动现场紧紧围绕“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宣传主题,采取组织丰富多彩的文艺表演活动、布置宣传展板、悬挂横幅、安排专人讲解和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广泛宣传环保法律知识。重点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宣传解读,号召大家从自身做起,争当环境保护先行者和绿色生活践行者,打造“天蓝、地绿、水净”的美丽楚雄。2024年以来,全局共开展生态环境宣传教育活动8场次,累计向城乡居民发放宣传资料1.5万份(册),环保购物袋1500余个(条),现场解答咨询600余人次,15000余人受到教育。进一步提高了生态环境法治宣传的深度广度、覆盖面和影响力,生态环境理念更加深入人心,人民群众环境保护意识不断提高。
(三)多措并举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2024年,楚雄州生态环境局楚雄市分局在“五个主动”环评要素保障的基础上,接续推进实施环评服务“六个在一线”。一是跟踪调度在一线。完善环评审批服务与项目建设联动机制,明确专人负责、跟踪服务、定期调度,实行“全过程、全链条”管理。二是主动靠前服务在一线。提升对企业的主动服务意识,将环评服务关口前移,提前介入,变坐等企业上门为主动靠前服务。三是专人服务在一线。围绕全市绿色硅、新能源、综合交通、水利、涉及延链补链强链的高技术产业等重点行业和重大项目,成立专班保障服务队,实行环评审批“清单制+责任制”,将贴身服务贯穿环评审批全过程。四是排污许可指导在一线。开展排污许可专项现场核查,提升排污许可证质量和执行效果,推动解决排污限期整改遗留问题。五是法规政策宣讲在一线。通过现场讲解、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零距离、面对面”解读宣传,引导建设单位依法依规编制、报审环评文件,确保政策传达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审批服务到位。六是廉洁纪律承诺在一线。坚持党建引领,在一线强化环评服务廉政监督管理,打造亲民有为、清正廉洁的环评服务队伍,积极推动构建“亲而有度、清而有为”的新型政商关系,筑牢环评审批廉洁防线。2024年全市共完成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文件10件;严格落实限时办结制,将法定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时限30个工作日缩短承诺12个工作日内办结,提高了审批工作效率。截至2024年12月全市共网上办理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269件。严格对照《楚雄市贯彻落实云南省“高效办成一件事”2024年度重点事项清单任务分工》,我局积极协助受到行政处罚企业在缴纳罚款并完成整改后及时开展企业信用修复工作,对收到“企业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无违法违规信息核查”申请,做到即接即办,截至2024年12月,我局共出具企业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无违法违规信息核查情况说明179份。认真落实《云南省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减免责任清单”的通知》和《云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权规则和基准规定(2023年版)》,进一步规范生态环境行政执法行为。2024年,全局共对3户(人)行政处罚对象实施不予行政处罚。
(四)结合生态环境执法实际,强化生态环境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
认真组织一线执法人员参加省级、州级环境执法培训,2024年一线执法人员参训率达到100%。在2022年、2023年、2024年楚雄州重点行业生态环境执法比武竞赛活动中连续三年获得团体第一名,参赛队员全部获得表彰,行政执法能力得到显著提高。严格按照培训计划,高质量完成“全体行政执法人员自行学习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网络专题学习视频”;参加《云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权规则和基准规定(2023年版)》应用培训;参加楚雄州生态环境局举办的2024年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暨案件质量提升培训班;参加楚雄州生态环境局举办的2024年生态环境执法队伍新装备运用培训班。同时以成立学习小组的形式,不断检验学习成果,互学互鉴,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积极参加“行政执法一线骨干公务员示范培训班”、2024年行政执法人员暨第二期全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班、2024年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暨执法稽查培训班,用好各类线上培训资源,增加学习交流机会,开展典型案例讨论研习,积极开展系统内一线执法人员的“传帮带”工作,让新进入的执法人员迅速适应生态环境执法要求,不断系统推进行政执法标准化建设。
(五)不断提升执法能力水平,全力保障群众环境权益。
我局从理念、服务、业务等方面逐步提高生态环境保护执法队伍的素质,提升环境监管的服务水平,全力维护生态环境安全。一是严格日常执法监管。建立污染源监管动态信息库,把216家污染源企业纳入常态化监管对象,督促企业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双随机、一公开”及专项执法检查入企开展检查192家(次),出动执法人员609人次,发出整改通知书27份,发现并督促整改环境管理问题57个。二是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格案件查办。结合日常监管执法检查、举报交办线索,2024年,全局共立案调查生态环境保护违法行为19件,其中,已办结9件,罚款金额113.6万元,移送公安机关案件2件,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有力惩治,形成教育震慑,进一步减少环境违法行为。完成了“三磷”行业专项执法、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专项执法、饮用水源地专项执法行动、自然保护地专项执法等并及时报送工作总结,有序推进其他专项工作。三是及时办理信访投诉举报事项,回应群众关切。2024年共办理12345、12369平台、云南省信访系统交办及接访群众信访举报件117件。四是加强环境应急管理,预防突发环境事件发生。认真落实常态化、高效化环境应急管理制度,加大风险隐患排查,督促企业提高防范意识、落实生态安全主体责任,扎实认真做好应急值班值守工作,发生突发事件时及时组织做好应急处置。五是强化属地管理职责,落实环境监测任务。市环境监测站开展水、气、声各类环境质量监测和执法监测任务800余次,出具监测报告80余份。成立资质扩项工作小组,完成4个项目的资质扩项工作,为楚雄市环境管理提供了有效的技术支撑。
(六)严格依法行政,强化执法监督问效。
我局高度重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严格落实《云南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常态化开展案卷评查检查工作。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督,扎实开展执法案件评查,加强执法案件评查力度和结果运用,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和法律法规培训,整体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通过日常自查自评及时发现问题,整改问题,以查促改,不断提升行政执法案卷质量。根据案卷评查工作的实际需要,成立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开展全局案卷评查工作。根据《楚雄市2024年上半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情况通报》,楚雄州生态环境局楚雄市分局评查案卷5件,优秀5件,行政执法案卷质量稳步提高。我局严格对照通报的具体问题,开展案卷问题梳理整改工作,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案卷质量。我局进一步完善本部门、本系统的行政执法文书,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健全相关配套制度,不断提高办案质量。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将生态环境年度执法检查、专项执法检查等所有检查全部纳入“双随机”监管,将“双随机、一公开”与专项执法相结合,不断优化随机抽查监管工作流程,进一步完善现场执法程序,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同步进行移动执法信息录入和全过程记录,做到执法无盲区、监管无死角。实行法律顾问参与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制,全年法律顾问对行政处罚案件出具法律意见书19份,行政处罚案件办案质量不断提高。
二、存在的问题及不足
一是对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新颁布、新施行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行政执法的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提升,执法案件的办理、执法人员的素质、执法设备的使用率还需进一步加强;三是普法工作还需进一步创新形式,扩大宣传面,形成普法点面结合、内外结合的浓厚氛围。
三、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5年我分局将继续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和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的总体工作部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努力提高我市生态环境法治水平。
(一)继续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制定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全面落实依法治国理念,加强法治意识培育,坚决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加强干部职工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水平。
(二)强化宣传教育提升环境保护意识。坚持“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常态化开展“送法入企”活动,充分将环保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融入日常执法监管全过程,面向监管对象大力宣传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提升监管对象环保法律意识。加大生态环境领域普法力度,灵活运用各种形式,大力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断提升公众生态环境法治意识,促使建设美丽楚雄成为全民行动自觉。
(三)不断提高生态环境执法力度和水平。一是强化业务培训,提升执法能力。以提高执法办案水平和技能为重点,加强对新环保法律法规的培训,强化环境执法工作的学习与交流,不断规范环境执法工作。二是加大执法力度,继续开展环境执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办理一批典型环境违法案件,并加强宣传报道,开展以案释法,持续震慑环境违法行为。三是持续开展执法大练兵活动,增加本领,提高执法实战技能,努力打造一支生态环境保护铁军。
(四)优化执法方式,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一是落实“正面清单”制度,做到非必要不扰。加强正面清单的管理和应用,对清单内企业减少、减免非必要的现场检查,减轻企业负担,发挥正向激励作用。二是认真落实《云南省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减免责任清单”的通知》和《云南省生态环境厅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规则和基准规定(试行)》督促轻微违法企业及时改正违法行为,最大限度减少环境危害后果和企业自身的不利影响,鼓励和引导企业自觉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三是加大非现场执法应用,提升问题发现效率。加强污染源在线监控、无人机巡查等非现场监管手段运用,建立企业环境问题预警机制,及时发现企业环境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倾向性、源头性问题,将污染问题控制在源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