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根据中共楚雄市委宣传部、楚雄市司法局、楚雄市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健全普法责任制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楚市司联发〔2022〕7号)的要求,现将2023年楚雄州生态环境局楚雄市分局普法责任制清单公示如下:
一、重点普法内容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
7.《环境行政处罚办法》
8.《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
9.《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
二、重点普法时间节点
1.“4·15”国家安全日
2.“5·22”生物多样性日
3.“6·5”环境日
4.“8·15”全国生态日
5.“12·4”国家宪法日
三、普法对象
社会公众
四、主要普法方式
1.2023年楚雄市“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核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2.2023年楚雄市“反对浪费崇尚节约”文明行动—爱惜粮食主题宣传活动。
3.2023年楚雄市5·22国际生物多样性日“从协议到协力:复原生物多样性”主题宣传和实践活动。
4.楚雄市“6·5世界环境日—绿色发展和谐共生”主题宣传实践活动。
5.2023年楚雄市全国低碳日暨全国节能宣传周“节能降碳·绿色发展”宣传实践活动。
6.2023年全国生态日主题宣传活动。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楚雄市分局
2023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