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cxs017-/2023-0404001 信息分类:
发文日期: 2023-04-04
发布机构: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楚雄市分局 生成日期:
称: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楚雄市分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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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生态环境局楚雄市分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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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是“十四五”的关键之年,是落实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建设更高法治政府的重要之年。楚雄州生态环境局楚雄市分局在州生态环境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委依法治市办的指导帮助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八五” 普法和“法治楚雄,法治政府”为目标,扎实推进生态环境依法治市工作,推动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楚雄市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提供法治保障。现将我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强化法治建设责任落实

及时研究制定印发了《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和清单》,将依法行政各项工作任务进行分解,明确工作重点内容和责任单位,做到全局上下齐抓共管,层层落实;健全和完善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机制,调整充实了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属各单位、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使我局的依法治理工作在内容和形式上有了新的拓展,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党政主要领导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年初制定印发了《楚雄州生态环境局楚雄市分局2022年干部学法用法工作计划》,将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等,纳入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周一干部职工例会,以及基层党组织党员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并将其作为根本遵循,统筹推动生态环境系统法治建设。坚持落实党政主要领导述法制度,由局长和分管法治工作的副局长在干部职工大会上进行述职评议。

(三)加强普法宣传教育,提升法治素质

1.健全完善学法长效机制,提高干部职工法律素质。按照省、州、市有关普法的要求,我局注重加强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学法用法工作制度建设,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制度和网络学法用法制度等,坚持把党员干部学法用法纳入周一干部职工例会学习的重要内容,适时开展学习、报告交流,促进干部之间相互学习。把党员干部学法、普法工作纳入年终绩效工作考核内容,增强了党员干部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促进了干部遵纪守法、文明执法、依法行政、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意识,努力做到了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

2.加强普法培训教育,提高法制工作水平。按照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干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一是坚持购买环保系统法律法规读本至少人手1本,组织征订《中国环境报》不少于1份、法律法规宣传册不少于10000册等,为干部学法提供素材保障。二是加强干部法律法规培训。采取定期不定期,分层次类别,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国家、省、州、市举办的法制培训班;开设法治讲堂,由党政主要领导为干部职工上一次法治讲座。全年共组织全局干部参加法制教育培训7场(次),其中,党政主要领导上法治讲座2场(次)。

3.深入开展普法活动,提高全民法治意识。一是坚持以深入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为契机,突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主题,结合开展“6.5世界环境日”、“3.22世界水日”、“4.22地球日”、“5.22国际生物多样性日”等纪念日和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等活动,积极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宣传作用,组织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成员单位、国家省级绿色单位有关重点企业在桃源湖畔集中开展环境普法,不断提高城乡居民的环境保护意识。通过采取设立宣传服务点,向过往群众发放宣传手册、环保袋等,组织开展自行车绿色环骑彝海公园实践活动,积极倡导绿色生活,健康低碳出行;组织全国第一批环保设施向社会公众开放活动,为广大市民提供环境咨询服务,普及生态环境保护政策法规和科学知识,广泛动员了广大市民崇尚健康生活,文明出行、健康出行,减少碳排放量,共建美丽楚雄。全年,累计共展出展板70余块,悬挂标语400余条,发放宣传单2.4万份、宣传手册8000余份,环保袋2000余个,200余人次参观了环保设施,400余人次参与了绿色骑行,现场接待群众咨询生态环境问题近600余人(次),近10万余人受到教育。全年共订阅《中国环境报》43份。全局共撰写发布环保新闻信息78篇,全面、及时、准确地反映全市环境保护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新举措和新成效,进一步扩大对外宣传覆盖面,树立良好的生态环境形象,营造全民参与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全民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意识得到明显提高。二是以绿色传播行动为载体,广泛深入开展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环境宣传教育基地创建活动,不断推进环保法律法规进机关、进学校、进家庭、进商场、进企业宣传,并深入基层实际,开设环保法律、环保知识讲堂,面对面开展普法工作,受到基层和群众的赞誉,进一步提高了全市环境教育管理水平和公众环保参与能力。目前,全市共有国家级绿色学校2所、省级绿色学校31所、州级绿色学校110所,省级绿色社区4个、州级绿色社区6个、省级环境教育基地2个;市级环境教育基地1个。三是以全国宪法宣传日、安全生产月、全国土地日等法制宣传活动为契机,组织全局干部职工上街摆设宣传咨询服务点,为广大群众普法宣传和提供法律咨询,进一步扩大了环保普法覆盖面,营造了全民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四)严格依法监督管理,改善环境质量

1.加强环境监督管理。一是加强环境管理,完成楚雄市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编制审核工作。2022年,全市共完成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18件(报告表),签审下级环保部门意见52份,企业自主完成竣工环保验收16家,登记表备案252件,受理业务咨询80余次,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49家。二是规范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加强排污许可管理制度全面执行,按时完成所有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登记及发证工作及证后监管工作。三是全面排查整治“未批先建”和“久试未验”项目,加强辐射安全监管,推进重点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对市辖区内射线装置单位辐射安全许可证到期、新办证单位出具初审意见15份;督促指导1户重点企业完善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工作。四是加强执法检查,依法开展现场检查119家(次),出动检查人员约357人次。五是及时办理环境信访、投诉件,共接到环保投诉60件,已经办结59件,未办结1件正在办理中。六是开展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共抽取企业177家(次)并完成检查。七是开展企业雨季(汛期)环保安全生产检查。下发了《楚雄州生态环境局楚雄市分局关于做好2022年雨季汛期环境管理和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及时对滇中有色渣场矿渣堆场、东方新能源生活垃圾处置填埋场渗滤液液位进行汛期安全检查。八是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下发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17份,现已完成整改15份,约谈存在问题的7家企业负责人。八是完善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云南瑞志律师事务所3名律师作为单位法律顾问,参与单位重大环境执法案件讨论决策,并出具法律意见书44件,为科学决策重大行政执法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2.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工作。一是认真落实楚雄州生态环境局行政执法工作、违法行政责任追究、工作守则等制度,坚持把责任落实到个人,做到组织健全、制度完善、责任明确,确保依法行政、公正执法,严格执法。二是加强行政执法证件的管理,保障持证亮证上岗和有效执法。认真清理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亮证上岗情况,并及时组织做好年度新办证和持证到期审验工作,严禁无证或证件过期执法行为,保证了执法活动的有序开展。三是认真开展生态环境执法案件回访评查。明确专人具体负责我局行政处罚、行政许可以及规范性文件评查清理,进一步规范环保执法行为。开展2021年度行政执法案件回访,结果均为“满意”,强有力保障了群众环境权益。

3.认真落实环境信息公开,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一是严格落实环境信息公开制度,明确要求对法律法规规定的重点企业主要污染物、建设项目行政审批验收、行政处罚以及区域环境质量等内容必须进行公开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二是严格公开办事程序,对我局职能职责、执法职权、执法程序、办事期限、收费标准和投诉电话等入框上墙上网发布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并在楚雄市便民服务中心设立环保窗口,在线“一站式”便民服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工作,提高了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三是加强环境信息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印发《楚雄州生态环境局楚雄市分局关于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的通知》,层层分解信息工作任务,与开展普法教育相结合,充分利用网站、广播、报刊等媒体作用,加大宣传教育和政务公开力度,积极营造人人参与的良好法治环境。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自2022年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以来,我局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普法和治理工作力度,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仍离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和市委的工作要求、广大群众期盼尚有差距。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一是少数同志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把考核工作当作是软指标。二是普法教育形式单一,生态环境法治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部分党员干部法律意识、法制观念还不够强,遵守法纪、依法办事、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的自觉性不高,不同程度地影响了法治政府建设的社会效应。

三、2023年度重点工作

(一)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加强宪法和重点法律法规宣传。牢固树立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紧紧围绕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促进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广泛宣传有关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发展以及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公民意识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努力推进社会主义法律文化建设。

(二)强化重点对象普法,促进全民普法深入开展。以提高依法执政能力为重点,推进领导干部的法制宣传教育。认真落实市委和依法治市办有关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要求,丰富领导干部学法内容,不断促进学法用法活动的深入开展,提高领导干部和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以提高依法办事能力为重点,加强公务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加强组织开展专业学习培训,健全和完善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制度,规范行业执法程序和行为,服务行政体制改革,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

(三)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提升全民法治意识。要以开展省级生态文明市创建和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契机,突出生态文明和生态环境主题宣传教育,结合开展纪念世界环境日活动,丰富绿色传播载体,扎实推进“法律七进”,采取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大力弘扬环境文化,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意识,推动和加快我市法治建设步伐。

(四)积极推进生态环境工作法治化进程。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生态环境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制度,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并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落实环境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深入开展“执法示范窗口单位”创建活动,努力推进生态环境行政执法规范、执法公平、执法效率,提高行政执法管理和服务水平。

(五)建立健全法治政府激励机制和保障机制。健全完善目标责任制,有效调动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积极性。将法治政府工作纳入年终综合绩效考核体系,落实工作任务,完善奖惩措施,适时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表彰奖励工作。积极争取社会各方面的支持,通过多种途径解决经费不足的问题。

(六)加强工作考核,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加强对我局依法治市工作的组织和领导,按照分工切实抓好依法治市工作,做到有领导分工,有专人负责,有宣传场地,有宣传内容,有落实方案。适时在干部职工中开展法律法规普法考核考试,并把考核成绩纳入年终考核。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楚雄市分局

202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