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排水排污治理,促进美丽乡村建设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修订)、《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等规定,2020年已编制《楚雄州楚雄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楚雄市15个乡镇2499个自然村都在规划范围内。
二、关于加大专项资金投入。我局在上报规划项目中,把农村污水治理项目划为重点对象,积极向上级争取资金。争取资金后,将按照村庄较集中、人口规模较大、离主要道路和水系较近的村庄,因地因时制宜、突出重点、梯度推进的思想进行治理,逐步推进农村污水改造。
三、关于加大科技投入,提升农村污水设施的效率和降低污水治理的成本。随着社会的发展,乡村振兴及农村环境整治的推进,将不断加强政策引导和经费投入,会不断出现适合农村污水处理的效率高、成本低、维护智能的污水处理集成装置,在农村污水处理体系示范推广,逐步提升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的效率,降低污水治理成本。
感谢您对农村排水排污治理,促进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你继续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楚雄市分局
2021年6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