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主同盟楚雄彝族自治州委员会:
您(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限塑令”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限塑令”简史
2001年,原国家经贸委发布紧急通知,要求立即停止生产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这是“限塑令”的最早版本。2007年12月31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发布。通知明确规定:“从2008年6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购物袋”。从2008年6月1日“限塑令”正式实施,到2017年提出“禁止洋垃圾入境”,我国对塑料污染的治理一直在路上。2020年1月1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与生态环境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明确到2020年底,禁止生产和销售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禁止生产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全国范围餐饮行业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禁止以医疗废物为原料制造塑料制品。全面禁止废塑料进口。
2020年9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与农业农村部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的《农用薄膜管理办法》正式施行。新《固废法》明确了禁止和限制生产不可降解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前所未有地增强了对固体废物的监管力度,罚金上限提高到500万元。
二、加强生活垃圾焚烧监管
目前,未从生活垃圾中分类收集的废塑料,主要与其它生活垃圾一并进行焚烧或填埋处置。楚雄东方新能源环保有限公司的楚雄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是一座“技术先进、工艺成熟”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认真落实“共抓大保护”,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改善环境质量,营造良好的生产环境、社会环境,共创和谐美好、生态文明的城市环境。楚雄州生态环境局楚雄市分局以生活垃圾焚烧为重点,加强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环境监管,督促楚雄东方新能源环保有限公司依法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设备、烟气排放实现了在线监测,各项检测指标实时上传环保部门,在厂门外实时大屏显示接受公众监督,在线监测设施委托第三方资质单位运维开展了委托检测,接受环境监督性检测,所有污染物排放指标均在国家排放限值标准以内,实现了“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集中综合处置,充分发挥政府、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作用,监督企业落实环境治理主体责任,推动污染物达标排放。同时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组织对生活垃圾焚烧企业进行环保专项核查,开展项目环境风险隐患排查,严厉打击在建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和垃圾焚烧发电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计处理能力为700吨/天,实现了生活垃圾由填埋向焚烧过渡,改善了楚雄市环境卫生状况,有效缓解了对环境的危害,从根本上解决了城市废弃物的主要出路,同时为楚雄市提供了80 多个就业岗位,带动了相关产业的发展,既有经济效益又做到了污染物达标排放,减轻了对环境的污染影响,具有良好的环境效益,对城市废弃物综合处置起到了示范作用。
三、强化绿色生活方式宣传
2018年2月,生态环境部等五部门曾联合发布《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试行)》,鼓励大家学习并掌握垃圾分类和回收利用知识,优先选择绿色产品,少购买使用一次性用品和过度包装商品,外出自带购物袋、水杯等,以减少对塑料袋、塑料吸管的使用频率。
楚雄市也将结合“四万三进”活动,在大型商场、超市、加油站、线上餐饮企业等场所,广泛宣传“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倡导公筷公勺、共建文明餐桌”,引导广大市民培养绿色消费习惯;在日常监管工作中,对食品经营者进行环保宣传,建议其在外卖配送中运用环保纸袋等可降解材质容器代替一次性塑料袋,减轻环境压力。建议外卖平台对各类餐具的收费项目进行细化,对选择免餐具的用户通过减免配送费等优惠方式,尽可能减少外卖塑料制品的消耗。楚雄市城区大型商场超市也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部分市民自带购物袋,购买少量物品时不购买塑料购物袋而采用手拿等形式。楚雄市城区沃尔玛、鹿城大厦、德雅超市等90%以上大型商场、超市有偿提供统一定制的合格塑料袋,引导经营户有偿提供给消费者。根据《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市商务、发改、市场监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过程中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特别是快递、外卖等新兴业态的形成,塑料制品使用量大幅增长,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限塑令”的提案,具有很强的现实性和针对性,对强化塑料制品源头减量,提升废塑料规范化、专业化回收利用水平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我们将认真研究吸纳您的建议,结合环保部门职责分工,进一步贯彻落实限塑令,重点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一是深入推进废塑料再生利用行业清理整顿,加强再生利用企业的环境监管,引导行业健康绿色发展。二是持续加大生活垃圾处置设施环境监管力度,适时开展生活垃圾焚烧行业环保专项检查,重点督促落实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环境管理要求。三是继续加强限塑令相关内容环保宣传,结合“六·五”世界环境日、低碳日等活动,进一步宣传塑料购物袋带来的环境问题,倡导分类收集处置,引导绿色低碳生活。
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楚雄市分局
2021年6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