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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政协楚雄市九届三次会议第288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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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政协楚雄市九届三次会议第288号提案的答复

 

段芹美、王言虎、李世美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重视和支持新村镇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乡镇”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乡镇基本情况

市委、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近几年来,绿色细胞创建活动遍地开花,全市创建有生态乡镇国家级3个、省级10个,州级生态村130个;创建有绿色学校国家级2所、省级29所、州级105所,省级绿色社区4个,环境教育基地省级1个、州级1个。生态立市、环境优先已成为楚雄市人民的共识。

二、关于新村镇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乡镇”情况

20161026,省环保厅主持在楚雄市召开了“楚雄市新村镇创建国家级生态乡镇”申报材料集中审查会,与会专家对新村镇创建工作总体情况、基本条件和考核指标完成情况、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规范性进行了评价。

与会专家一致认为,新村镇按照国家、省有关加强生态创建的指导精神和要求,在楚雄市开展生态创建工作总体部署及指导下,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积极推动生态创建工作,对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改善生产生活环境,发展生态农业、促进地方经济、社会、环境可持续发展起到了十分重要而积极的作用。

新村镇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创建工作,成立了领导小组和相关机构,创建过程注重宣传、责任落实,措施也较到位。在规划的指导下,围绕社会经济发展、生态建设与保护等方面积极开展工作,并取得良好成效,总体上达到了国家级生态乡镇建设的5项基本要求和15项考核指标。

20161114,云南省环保厅将通过省级考核的2016年度申报国家级的179个乡镇(街道)在七彩云南保护行动网站上进行了公示。楚雄市新村镇名列其中。

下一步,州生态环境局楚雄市分局将积极支持新村镇开展以乡镇行政区域申报国家“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教育实践基地。

 

 

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楚雄市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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