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政协楚雄市九届三次会议第283号提案的答复
民进楚雄州委:
您委提出的关于解决金鹿中学周边区域工业废气污染问题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楚雄市金鹿中学背后废弃厂房烟囱排放浓烟的问题在今年1月份已有群众向我局投诉。我局立即派人到现场进行调查处理,调查确认排放浓烟是由三家个体户使用燃煤小锅炉造成。三家个体户均办理了个体工商营业执照,分别是楚雄市鹿城镇方老三豆腐加工店、楚雄市鹿城镇王亮米线加工厂、楚雄市鹿城镇卢小毛蔬菜点(生产豆芽)。
2019年1月15日下午,我局相关人员在我局会议室约谈了三家个体户,告知国家有关的管理法规,责令三家个体户从2019年1月16日起停止使用燃煤锅炉。三家个体户均表态从2019年1月16日起停止使用燃煤锅炉,停止生产,待购买了新的符合环保要求的供热设施后再恢复生产。2019年1月16日下午,我局派出人员对三家个体户执行约谈要求的情况进行检查,确认三家个体户已停止了燃煤锅炉使用。之后,三家个体户均购买了昆明天成热能设备有限公司生产的燃烧生物质燃料的小锅炉,报告我局同意后恢复生产。2019年8月8日下午我局人员再次到现场进行检查,发现三家个体户确实已安装了燃烧生物质燃料的小锅炉,但均未拆除原来的燃煤锅炉,有2家虽未拆除原来的燃煤锅炉,但已切断进出水管道,已不能使用,另1家未切断进出水管道,存在使用的痕迹,对此我局已责令业主立即切断进出水管道。
生物质燃料不属于国家禁止使用的高污染燃料,但在使用过程中仍然会产生一定的黑烟,特别是在起炉由于燃烧不充分而冒黑烟的情况较为突出,但较之燃煤排放烟气其污染影响要小得多。
今后我局将加强对学校周边环境巡查检查,特别对三家个体户的检查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根据我市的城市改造规划,金鹿中学背后废弃厂房区域将被拆迁重建,到时问题也将得到彻底解决。
感谢对我市的环境保护工作提出了很好的实施建议,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采纳你的建议,望今后多提宝贵意见。
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楚雄市分局
2019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