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进楚雄州委:
你委在政协楚雄市第八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合理控制噪音污染保证市民生活质量”的提案,已交由我局办理。经2016年9月2日与你们面商,认真听取你们的意见,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楚雄市的声环境质量状况
2015年,楚雄市区域环境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48.4分贝,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等级为一级(好);全市道路交通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66.2分贝, 噪声强度等级为一级(好),与2014年的67.0分贝相比有所下降。72.34%交通干道达到68分贝以下,13.87%的道路达到68.1~70.0分贝,有7.75%的道路超过70.1~72.0分贝,有6.0%的道路超过72.1~74.0分贝;全市功能区噪声一类区昼间等效连续声级为46.9分贝,超标率为4.7%,夜间等效连续声级为39.0分贝,超标率为3.1%。二类混合区昼间等效连续声级为51.5分贝,超标率为0,夜间等效连续声级为44.0分贝,超标率为4.7%。与2014年相比2015年全年一类区昼间夜间均降低,二类区昼间夜间均上升。
影响全市的主要声源中,施工噪声、交通噪声所占比例与2014年有所下降,而生活噪声所占比例与2014年有所增高,工业噪声所占比例与2014年持平。全市全年整体声环境质量保持平稳。
二、基本做法
楚雄市委、市人民政府一直都高度重视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市人民政府先后下发了《楚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城区环境噪声污染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楚政办通〔2013〕120号)和《楚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城区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综合整治建立部门联动协调长效机制的通知》(楚市政办通〔2014〕71号)。环保、公安、城管、工商、文化等部门定期开展专项整治,取得了一定的效果。
(一)开展噪声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在贯彻实施《噪声污染防治法》过程中,广泛宣传噪声污染防治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全社会关注噪声污染问题。市环保局印制了3万份《宁静是城市文明的标志——致广大市民的一封公开信》;市公安局民警在深入社区向商铺经营户、房屋装修住户、歌舞娱乐场所认真宣传《噪声污染防治法》;市住建局开展了建筑施工环保法律法规宣讲活动;市城管局通过上门宣传教育、派发宣传单、下发整改通知书等方式督促经营户守法经营;市文体局邀请各娱乐场所的经营户业主召开座谈会,教育引导业主自觉遵守社会生活噪声管理规定。通过宣传,营造了噪声污染防治良好的舆论氛围,广大群众噪声污染防治意识不断增强,经营户依法、守法经营意识明显提高。
(二)切实加强城市声环境质量管理。开展城市环境噪声功能区划分工作。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了楚雄市2006年—2015年城市环境噪声功能区划分,区划面积50.56平方公里,涵盖了开发区、老城区和规划建设中的东南片区。开展城市声环境质量监测工作。为掌握城市声环境质量状况,楚雄市已连续20多年开展城市声环境质量监测工作。每年在秋季监测一次区域环境噪声、道路交通噪声,每个季度开展1次功能区噪声24小时连续监测,并通过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布城市声环境质量状况。开展城市噪声达标区建设工作。2011年,楚雄市开展了城市噪声达标区建设,市政府印发了《楚雄市城区环境噪声达标区管理规定》,创建噪声达标区25.92 km2,占到建成区的72%。
(三)开展重点领域噪声污染专项整治。针对噪声扰民突出问题,2013年9月市政府组织开展了城区环境噪声污染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成立了以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为组长,环保、住建、文体广电旅游、城管、工商、公安和鹿城镇、东瓜镇为成员单位的领导小组,集中对夜间施工噪声扰民、娱乐场所噪声扰民、企事业单位使用固定设备噪声扰民和各类社会生活噪声扰民进行整治。强化施工噪声污染防治。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加强协调配合,建立了建筑工地夜间施工公告制度。严格要求工程建设、施工单位强化措施,有序布置施工机械,科学安排作业时间,严格禁止夜间施工。几年来,对兆顺第一城、翠湖雅园、熙和名筑、北浦伟业广场、四季银座等建筑工地夜间施工扰民进行了行政处罚;推进社会生活噪声污染整治。由市环保局牵头,汇同公安、城管、工商、文化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重点对娱乐场所超标排放噪声、临街铺面高音揽客、广场舞噪声扰民行为进行整治。几年来,市环保局督促沃尔玛超市、季季红餐厅、兴达酒店等单位完成了空调、冷却塔和水泵等噪声污染设备的整治,责令永兴酒店、警星酒店、世纪星大酒店、苏荷酒吧和歌唱天下等娱乐场所完成了噪声污染治理工程。公安机关对府后街“名创优品”高音揽客噪声扰民处于警告的行政处罚;深化工业企业噪声污染防治。市政府积极促成楚兴包装、鹿城彩印、楚雄矿冶机械厂、广利塑料、吉星彩印、变压器厂等企业实施了技改搬迁工程,一批群众长期反映的工业噪声污染问题可以得到彻底解决。万裕药业、盘龙云海药业对锅炉房进行了隔音降噪改造,实现了达标排放。开展交通噪声污染整治。市交警大队在市区入城口、学校、医院、住宅区周边道路,市民反响强烈的路段和区域,设置明显的禁鸣标志,开展了非法改装机动车上路行驶、两轮摩托车飙车,故意轰鸣发动机扰乱公民生活秩序的违法行为。
三、我市城市环境噪声控制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随着楚雄市城市化快速推进,众多噪声源带来新的矛盾和问题,楚雄市城市声环境质量控制面临严峻的形势。
一是楚雄市未来很长一段时间都将处于大开发、大建设时期。东南片区开发、旧城改造、房地产开发、市政建设规模不断扩大,施工和业主单位赶抢工期与周边居民需要宁静的生活环境之间的矛盾非常尖锐。
二是随着城市建成区不断扩大,人口密度增加,社会活动频繁,经营场所、公共活动场所、服务设施等产生的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将逐渐增多,特别是临街铺面高音揽客、广场舞噪声已成为人民群众投诉的热点。
三是楚雄市老城区城市路网密度低,开发区高速路逐步被城市包围,城郊公路网、东南新城城市道路网快速发展,机动车保有量剧增,老旧公交车、货车、超载车辆、非法改装机动车等高噪声车辆运行,交通噪声也成为老百姓反映十分强烈的问题。
四是城市缺乏统一规划的专业市场,在楚雄市城区部分路段一些铁件、铝合金门窗加工店以路为市,加工噪声对周边群众的正常生活造成较大影响。
五是执法力度亟待加强。近年来,我市环境噪声污染投诉案件占全市环境污染投诉总量的75%以上,表明群众对噪声污染问题越来越重视,也反映出我市在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方面的依法查处力度还不够,对违法经营户从未进行罚款的行政处罚,存在重教育,轻处罚的情况,日常监管的社会效果不理想。多部门联动、反应迅速的执法协作机制还不完善,职责不明、管理交叉、推诿漏管现象时有发生。
三、下步工作意见
(一)科学规划,源头防治。根据城市总体规划,严格执行国家《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对我市城市功能区划进行前瞻性的合理布局和分区分类。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提高环保审批透明度,保障公众知情权。把好规划建设项目准入关,按环评要求严格审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并加大监管工作力度。
(二)统筹协调,加强监管。进一步整合执法资源,统筹协调联合执法工作,提高执法效能;完善噪声污染综合监管成效机制,继续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下大力气整治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的环境噪声污染问题。楚雄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市工商局、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已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和一个责任科室具体负责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建立社会生活噪声信息互通制度,部门间及时通报监管过程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楚雄市噪声污染投诉举报电话:市环保局(3113219)、市公安局(110)、市文体广电旅游局(3135731)、市城管局(3011222)、市住建局(3122580)、市市场监管局(3012553)、开发区综合执法局(6695112,3391495)。
(三)加强整治,注重效果。定期开展专项整治和“回头看”,控制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巩固综合整治成果。对群众投诉和举报的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问题,环保部门将及时配合公安部门进行调查处理,提供噪声监测报告,固定证据,由公安部门依法进行查处。
(四)增加投入,提高保障。进一步加大对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的经费投入,定期开展区域环境噪声、功能区噪声和城市道路交通噪声监测,适时调整城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和开展城市噪声达标区扩建工作,确保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持续有效开展。
(五)加强宣教,营造氛围。继续加强教育引导,加大对《噪声防治法》及相关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普及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知识,提高市民的环保意识和文明意识。进一步完善举报、投诉受理制度,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环保工作,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共同监督的良好氛围。
感谢你们对我市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一如既往地对我市环境保护工作给予关注,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楚雄市环境保护局
2016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