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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对政协楚雄市八届四次会议第7号提案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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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环境保护局关于

对政协楚雄市八届四次会议第7号提案的回复

 

九三学社楚雄州委:

你委在政协楚雄市第八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开展污染土地治理和开发利用的提案”,已交由我局办理。经2016721日与您面商,认真听取意见,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土壤是构成生态系统的基本环境要素,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土壤污染主要来源于污水、废气、固体废物、农药、化肥、牲畜的排泄物等。土地污染将直接导致土壤性质恶化,从而使植被减少,生物多样性降低,除此之外,土地污染还可能会引起大气、地表水、地下水污染和人畜疾病等次生环境问题,威胁着生态安全和生命健康。

2014年《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报》披露,全国土壤环境总体状况堪忧,我国土壤总的点位超标率为16.1%。污染类型以无机污染为主,有机污染次之,复合型污染比重较小;局部地区土壤污染较重,土壤环境压力持续加大。近年来,频繁发生的土壤污染危害事件,土壤污染问题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

国家对土壤环境保护工作高度重视,针对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国务院于2016531日,发布了《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土十条),成为新时期指导土壤污染防治的纲领性文件。楚雄市严格依据《土十条》规定,按照国家统一部署,重点从以下几方面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一、加大土壤污染普查力度,完善和建立土壤污染档案

摸清底数是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首要任务,2005年至2013年,环境保护部会同国土资源部开展了首次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2012年以来,农业部启动了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调查,楚雄市农业局调查中在全市共布设417个点位,包括工矿企业周边区151个点、污水灌区88个点、城市郊区17个点、一般农区161个点。至201512月,已经完成了取土和制样上报, 此次调查的数据正在整理中。

“土十条”发布后,根据土壤保护、治理和修复内容又提出了新的调查要求,规定在20182020年底两个大限之内,分别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的详细调查,现环保部正在牵头制定详细工作方案,之后同农业、国土、卫生等共同确定方案。楚雄市在方案确定后,将按照统一部署,保障资金、人员、设备,完成调查任务,确实掌握土壤污染状况,建立土壤环境基础数据库建立土壤污染档案,为进一步污染治理打下坚实基础。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理顺土壤环境监管体制,明晰各方责任,构建全社会参与的共治体系。土壤污染防治需要构建政府、企业、社会协同共治体系,多措并举,推动各方积极主动参与土壤污染防治。

在“土十条”中明确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实施行动计划的主体,实行目标责任制,各级人民政府层层签订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分解落实目标任务。按照“国家统筹、省负总责、市县落实”原则,完善土壤环境管理体制,全面落实土壤污染防治属地责任。明确规划、国土、环保、农业等部门在土壤监管的主体责任,建立部门间的信息沟通,形成多部门合作联动机制和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环保、国土、住建、农业等部门同时承担对企业、单位和个人履行土壤污染防治责任的监管责任,督促有关企业、单位和个人遵守土壤污染防治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相关标准,严控污染物排放,开展污染治理与修复。通过规范、约束责任主体的生产生活行为,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量。

土壤污染实行“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排放污染物导致土壤污染的企业、单位和个人,是土壤污染防治的责任主体;有关企业、单位和个人必须承担对受污染土壤开展治理与修复的责任和义务。

三、分类施策、提高土壤环境管理成效

为提高防治措施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根据污染程度将农用地分为三个类别,分别实施优先保护、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等管理措施;对建设用地,按不同用途明确管理措施,严格用地准入。  以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结果为依据,划定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并建立分类清单。对未污染和轻微污染的,实施优先保护;对轻度和中度污染的,实施安全利用;对重度污染的,实施严格管控。对工业企业污染地块,及时进行有效管控,开展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建立建设用地调查评估制度,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及其开发利用的负面清单,符合相应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的地块,方可进入用地程序;对暂不开发利用的污染地块,从明确管理责任主体、封闭污染区域、防止污染扩散等方面,提出管控要求。

四、土壤污染防治多措并举

(一)源头管控。研究制定土壤污染防治对策,要首先对污染源开展系统评估和解析,全面了解污染源空间分布及排放污染物种类、排放量、传输途径、最终去向等,以采取针对性管控措施。一是坚决切断各类土壤污染来源。针对工矿企业土壤环境监管体系不健全,危险废物处置、污泥利用等活动以及肥料、农药、农膜等不合理使用的环境监管不到位,废氧化汞电池、含汞荧光灯管、温度计等随意丢弃污染土壤环境等问题,提出强化工矿企业环境监管、控制农业面源污染、严管废物处理处置活动、减少生活污染等要求,从源头上切断土壤污染来源。二是将土壤污染防治作为环境执法的重要内容,充分利用环境监管网格,加强土壤环境日常监管执法;严厉打击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等环境违法行为;开展重点行业企业专项环境执法;加强对矿山等矿产资源开采活动影响区域内未利用地的环境监管。

(二)土壤治理。对不同的土地污染类型分别采取不同的应对措施,如对粪便、垃圾和生活污水进行无害化处理;对工业废水、废气、废渣进行综合利用;合理使用农药和化肥,积极发展高效、低毒、低残留的农药;积极慎重地推广污水灌溉,对灌溉农田的污水,进行严格的监测和控制;施用化学改良剂,采取生物改良措施等。深化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落实长效监管措施,优化重金属排放企业的空间布局,大力推广先进的重金属污染物源头削减和综合治理技术;实行最严格的危废全过程监管,建设覆盖产生、运输、储存、处置的全过程监管体系。全面开展污染场地治理修复工作,推行污染企业原址土地收储和流转的风险评估制度,重点保障非工业用途建设项目的用地环境安全。

(三)加大产业扶持和资金投入。目前土壤污染防治技术、人员、产业发展基础都较为薄弱。通过政策引导,加快构建和完善覆盖土壤环境调查、分析测试、风险评估、治理与修复工程设计和施工等环节的土壤污染防治产业链,放开土壤治理服务性行业,鼓励社会机构参与土壤环境监测评估等活动。形成土壤污染防治市场化机制,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土壤污染防治投入总体不足,需要扩大资金来源渠道,确保《土十条》提出的任务措施得到落实,按期实现土壤污染防治目标。一是积极争取中央、省级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二是发挥市场作用,拓宽资金渠道,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带动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土壤污染防治。积极发展绿色金融,发挥政策性和开发性金融机构引导作用,为重大土壤污染防治项目提供支持。  

接下来,楚雄市将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积极做好学习、贯彻、宣传、调研工作,及时制定出台我市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开展土壤污染修复试点,严格控制新增土壤污染。建立健全土壤环境监测、监管体系,提升监管能力,完善土壤环境保护制度。推进土壤环境质量管理。全面启动我市土壤环境质量调查与评估工作,初步建立土壤环境质量基础数据库。开展土壤环境保护优先区域划定研究。编制场地修复及风险评估等配套技术指引。推进重点地块的场地调查、风险评估及治理修复工作,开展污染场地治理修复后的环境监测。系统、深入组织开展全市土壤环境质量调查,对农产品产地安全状况进行动态监测,评估和分析全市土壤污染状况、污染类型和分布特征,编制全市土壤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报告。在此基础上开展典型区农产品产地重金属污染治理修复和农产品产地禁区划分试点,探索农产品产地环境安全管理机制,开展其他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目前,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才刚刚开始,相比大气和水污染,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是一项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的任务。楚雄市将立足我市实际,充分认识加强土壤污染防治的重要意义,加大投入力度,夯实工作基础,提升管理水平,切实解决当前突出的土壤环境问题,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梯次推进、重点突破的基本原则,努力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取得新突破 。

感谢你们对我市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一如既往地对我市环境保护工作给予关注,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楚雄市环境保护局

2016830

(联系人及电话:聂朝晖  0878-3116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