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115323010151705043/201805-00017 信息分类:
发文日期: 2016-08-30
发布机构: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楚雄市分局 生成日期: 2016-08-30
称: 楚雄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对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94号建议的回复
号: 楚市环函〔2016〕6号

楚雄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对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94号建议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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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环境保护局关于

对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94号建议的回复

 

谢有明代表:

您在楚雄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尽快组织对九龙甸水库饮用水源地水污染防治项目进行终验的建议”的议案已收悉,议案质量较高,对我市组织开展饮用水源地水污染治理项目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感谢您长期对我市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2016622日与您面商,认真听取意见,结合我市九龙甸水库水源地保护工作,现答复如下:

一、九龙甸水库水污染防治项目建设情况

楚雄市九龙甸水库饮用水源地水污染防治工程项目楚雄市工程量最终造价为1457.044万元,中标价为1440.885278万元。楚雄市范围内主要工程内容包括:生活污水处理工程、生活垃圾治理工程、人畜粪便处理工程、人工湿地工程、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整治、环境宣教、设置竣工牌等。具体建设项目为:1、截污沟49113米;2、沤粪池446个;3、垃圾池39件;4、氧化塘24个;5、垃圾房39座;6、人工湿地2块(22.5亩)。目前,项目工程已全面建设完成并通过楚雄市审计局审计,2014629日,楚雄市审计局下发了《关于楚雄市九龙甸水库饮用水源地水污染防治项目竣工结算的审计决定》。

二、九龙甸水库水污染防治项目验收情况

201371618日,市人民政府组成了由市环保、财政、水务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的验收组对九龙甸水源地水污染防治项目迎接省州验收准备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验收组按照州、市相关要求,采取了听取汇报、查阅有关文档资料、检查财务档案及会计凭证、抽取部分项目点实地查看项目工程建设完成和运行情况、评议形成意见、情况反馈等形式对项目进行了市级初验。

九龙甸水库饮用水源地水污染防治项目竣工已近三年,我局多次向州环保局提出州级验收的申请,但由于该项目涉及楚雄市、牟定县,而牟定县验收申请迟迟未上报州环保局,待牟定县验收申请上报后,州环保局将会同财政、水务等相关部门进行州级验收。

感谢您对我市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一如既往地对我市环境保护工作给予关注,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楚雄市环境保护局

2016830

(联系人及电话:石泉海  0878-3136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