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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监督所完成了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行动工作

发表时间:2018-08-20 17:13 信息来源:市卫生计划生育局  作者:代建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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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国卫办监督函〔2016〕870号)要求,云南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根据《云南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印发继续开展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楚雄市卫生监督所于2017年10月12日至2018年7日在辖区内开展了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

在检查整治工作中,共出动执法人员360人次,对辖区内398家医疗机构是否出租、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等违法行为开展重点检查。通过检查,多数机构依法执业情况良好,未发现科室、病区、项目出租承包情况。针对检查发现无证行医、医疗机构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等问题已立案6起,结案6起,行政罚款2.9万元。同时,加大打击无证行医和流动牙医摊力度,取缔无证行医点4家,流动牙医摊5个,没收药品器械300公斤。

通过专项整顿活动,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加强诊疗科目和执业人员资质监管,使医疗机构执业行为更加规范,医疗安全更有保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