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始终坚持“生态立市”发展战略,围绕“滇中翡翠、生态楚雄”的发展定位,深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全力打造绿色生态经济品牌,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人居环境持续改善,省级生态文明市创建工作成效明显。
一是健全体制机制,生态创建稳步推进。成立了市委书记、市长任双组长、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及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生态文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了《楚雄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市实施方案》,形成了“党委政府负责、人大政协监督、乡镇部门实施、全市人民参与”的工作推进机制。
二是强化环境支撑能力建设,市域经济健康持续发展。按照“产业作支撑、城市出形象、民生有保障、基础更牢固”的发展思路,全力推进产业转型升级、环境污染防治、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乡村振兴、民生保障、“八城同创”等重点工作,成功承办了建州60周年庆祝活动和中国•楚雄2018彝族火把节暨七彩云南民族赛装文化节,成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获得全国文明城市提名资格,开发区成功升级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楚雄市入围全国县域经济投资潜力百强县、中国西部百强县市、云南省县域经济十强县、云南省民营经济综合十强县。
三是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城乡人居环境持续改善。坚持保护优先的原则,统筹山水林田草综合治理,大力实施生态系统保护建设和水资源保护工程,持续推进城市“四治三改一拆一增”和乡村“七改三清”工作,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生活垃圾发电、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等一批环境基础设施建成投入运营,河长制实现全覆盖,全市森林覆盖率72.12%,受保护地区占国土面积26.89%,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和生活污水处理率逐年上升,农村环境脏、乱、差的突出问题得到整治。截至2018年底,共投入1.43亿元对龙川江进行整治,水质环境明显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100%,近三年县域环境质量考核“基本稳定”。
四是加强宣传教育,公众环境意识不断提升。以市委中心组学习、干部职工学习会、宣讲会、专题培训会、村民恳谈会等形式,认真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和参与率。同时,以每年“6•5”世界环境日、“12•4”国家宪法日为契机,通过广播电视、发放宣传材料、召开专题讲座等形式,全面推进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和细胞工程创建。
截至目前,全市15个乡镇中有13个已获得了省级以上生态文明乡镇命名,建成各级绿色学校、绿色社区和环境教育基地128所、4个和1个,辖区内公众生态意识不断提升,公众对生态环境的满意率达98%以上。 2019年05月24日,楚雄市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市顺利通过州级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