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0101741401000
楚雄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楚雄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是楚雄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楚雄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综合行政执法局。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市有关综合行政执法、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组织起草有关综合行政执法、
城市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城市环境管理等方面的全部工作,以及依法确定
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需要纳入统一管理的公共空间秩序管理、
违法建设治理、城市道路违停整治等方面的部分工作。
(三)负责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统一领导,负责组织城市规
划区范围内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专项活动和重大活动。
(四)负责编制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维护建设经费
的预算,并对下达资金使用情况实施管理、监督。
(五)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二、三大队分别受市自然资源局、市林草局的委托开展委托范围内的行政执法工作。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指导;市自然资源局、市林草局负责具体执法业务管理和队伍日常管理工作。
(六)负责行使城市管理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强制权。具体执法事项以市人民政府公布的权责清单为准。
(七)负责受理综合行政执法中的投诉、应诉工作;负责组织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业务培训及考核;指导乡镇、社区做好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八)负责办理依法确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和备案事项。
(九)负责对全市城市管理和执法工作的指导、监督和考核评比,组织查处跨区域及重大复杂违法违规案件。
(十)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组织人事科(党委办公室)、财务科、政策法规科、市容广告管理科、环卫绿化管理科,所属单位5个,分别是:
1.楚雄市行政执法指挥调度中心
2.楚雄市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
3.楚雄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一大队
4.楚雄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二大队
5.楚雄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三大队
以上5个所属事业单位为非独立核算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楚雄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纳入楚雄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不一致的原因:所属单位5个不单独核算,不单独纳入决算编报,合并在楚雄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作为1个单位编报。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46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3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13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53人,机关和事业工人67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33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33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35人(离休0人,退休335人)。年末遗属0人。
实有车辆编制18辆,在编实有车辆14辆,其中:公务用车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8辆。(开支财政拨款的车辆14辆,其中纳入公务用车“三公”经费统计的是6辆公务用车支出费用,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支出费用不纳入公务用车“三公”经费统计)
三、重点工作概述
1.高效做好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严格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开展执法工作,深入开展行政权力清单清理工作,做好案件审核工作;牢固树立“管理就是服务”理念,依法做好行政许可备案管理和减税降费工作;充分发挥各信访平台、APP等作用,认真办理回复各类信访问题;加大城区防违控违监管力度,继续开展违法建设综合执法;规范占道经营行为,规范管理建筑工地,加强蔬菜批发早夜市规范管理,整治露天烧烤,做好城市“牛皮癣”整治、户外广告招牌整治和渣土运输车辆整治工作;以绣花功夫,聚力创建、争优、绿色,增加城市底蕴,做好“创建+”,坚持共建共治共享,推深抓实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建设及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及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
2.不断提升城市精细化网格化管理水平。建立楚雄市数字城管指挥服务中心,融合智慧城管APP,构建“9+7”的智慧化感知系统,实时采集、上报、处置、反馈城市管理问题;实施城市精细化管理“找问题、补短板、树形象”专项行动,做到城市管理监督检查全覆盖,不断提升城市管理服务水平。
3.环境卫生清洁常态化,城市更靓丽洁净。树牢“洁净城市环境”长效管理理念,强化环卫管理体制改革,抓实彝海公园、福塔公园、桃源湖体育公园监督管理工作,加强对城市街道清扫保洁、公厕清洗保洁、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处置等工作监管力度。负责对老城区460.31万平方米道路清扫保洁实施监管,主要道路全面推行“水洗路面、机械清扫、洒水降尘”的保洁模式。城市保洁质量达标率不低于95%,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80%,楚雄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垃圾日产日清,城市环境卫生质量不断提升。
4.结合城市管理职能,对标对表“双创”标准,持续巩固深化“双创”成果。以国家园林城市、绿美楚雄创建为契机,抓实绿化美化各项工作,城市颜值品质不断提高。一是抓实国家园林城市创建。围绕“绿美、宜居、特色、韧性”的要求,推进增绿补绿项目建设,加大城区立体景观打造,城市绿化增量提质成效明显。二是完善绿化管护模式。推行以市场化、园林化、精细化、专业化、智能化为核心的现代化绿化管养模式,进一步规范养护行为,力促管理精细化科学化,有效提高绿化养护水平和城市整体景观效果。
5.强基础抓队伍建设,促城市管理方式创新,以党建引领,强化干部队伍教育管理;转作风提工作效能,促城市管理有序高效,在全局掀起“转作风 提效能 抓落实”常态长效攻坚行动,将作风革命、效能革命深度融入城市管理工作全过程和各领域;以“抓项目稳投资促增长”,力推项目建设,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治理水平,把抓项目建设作为提升城市管理治理水平的有力抓手,紧紧围绕“八比八拼月擂台”工作目标,全力推进各项工作的开展。
6.开展违建清理整治专项整治,城市更安全美观。探索推进“城管执法进小区”,在289个小区设置网格员举报电话,提高违建发现、处置效率。根据先易后难、逐步推进原则,采取鼓励自拆及助拆的方式开展清理整治,有效拓展“明亮清朗”城市发展空间。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120,310,543.4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0,310,543.49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8207368.33元,增长46.5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8207368.33元,增长46.54%;
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120310543.49元。其中:基本支出57401373.85元,占总支出的47.71%;项目支出62909169.64元,占总支出的52.29%;
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8207368.33元,增长46.54%。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7954104.92元,增长45.51%;项目支出增加20253263.41元,增长47.48%。基本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机构改革,新增人员调入,导致基本支出增长;项目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城市维护建设经费支出增加,导致项目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7401373.8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9902439.88元,占基本支出的86.9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498933.97元,占基本支出的13.0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2909169.64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城市维护建设经费支出60698771.55元,其中:桃园湖运行经费支出1086184.20元;市容环境维护运行经费支出45159202.37元;办案经费支出949669.35元;市容市貌整治经费支出1819797.72元;联勤联动综合执法经费65379.50元;执法服装装备购置经费支出964139.80元;数字城管建设经费563446元;园林绿化环卫运行经费支出10040952.61元;福塔公园管理维护经费50000元。用于保障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提高行政执法工作水平,做好城市街道清扫保洁、城市绿化管护、公厕清洗保洁、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处置等监管工作,提升市容市貌环境卫生质量,保障城市市容环境等。
2.春节走访慰问专项经费支出5,000.00元。用于保障慰问春节值班协管员。
3.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非税收入成本费用2000000元。用于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成本费用。
4.八比八拼月擂台行动奖励经费支出26854.00元。为保障圆满完成八比八拼月擂台行动项目建设、固定资产投资、招商引资任务的日常运转办公支出。
5.重点项目工作推进保障经费支出7729.55元。用于重点项目工作推进保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9604042.3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9.54%。与上年相比增加15996033.68元,增长36.68%,完成年初预算的102.3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998748.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4%,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7145529.4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181420.8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547626.6元;死亡抚恤124171.4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2670519.5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2%。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315555.26元,事业单位医疗支出838507.77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388968.51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27488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04500004.7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86%,主要用于:行政运行支出41590835.11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02668.54元,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200000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14127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8%。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10650.00元,决算为108867.7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1.68%;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413.22元,下降0.38%。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6400.00元,决算为107090.78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8.37%,完成年初预算的54.5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250.00元,决算为1777.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63%,完成年初预算的12.47%。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42.22元,下降0.3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71.00元,下降3.8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77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71.00元,下降3.84%;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8150.00元,支出决算为66367.7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9.47%,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413.22元,下降0.62%。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3900.00元,决算为64590.7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1.9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250.00元,决算为1777.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47%。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342.22元,下降0.5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71.00元,下降3.8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77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71.00元,下降3.84%;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严格公车管理,压缩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主要用于城市管理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城市管理工作考察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498933.97元,比上年增加6864350.86元,增长1081.71%,主要原因是2024年3月机构改革,增加高新区综合执法工作经费。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284750元,手续费1454元,水费15,000.00元,电费10,000.00元,邮电费12000.00元,差旅费102973.00元,培训费5840.00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64590.78元,其他交通费用362825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69818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楚雄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资产总额41599678.65元,其中,流动资产4863619.96元,固定资产16160667.13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549,700.00元(净值),其他资产20025691.56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8097164.06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870851.8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1741.35平方米,账面原值2251567.26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1项,账面原值289581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851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77271.35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306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14211.35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11883.35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11883.35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三公”经费:指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政府采购制度: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反映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支出功能分类:按照政府的各项职能活动将支出进行分类;
支出经济分类:按照政府各项支出的具体用途将支出进行分类。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2301017414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