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cxs016-/2024-1016001 信息分类:
发文日期: 2024-10-16
发布机构: 楚雄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生成日期:
称: 楚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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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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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楚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简称市城管局)是楚雄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市有关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组织起草有关城市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负责具体实施。

2.负责城市市政管理、环境管理等方面的全部工作,以及依法确定、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需要纳入统一管理的公共空间秩序管理、违法建设治理、环境保护管理、交通管理、应急管理等方面的部分工作。

3.负责市政设施、环境管理及部分交通管理、应急管理和城市规划实施管理等政府投资或非经营性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申报立项和竣工验收等工作。

4.负责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统一领导;负责组织城市规划区(不含开发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专项活动和重大活动。

5.负责城市规划区(不含开发区)范围内自然灾害及城市管理中引发的应急处突工作。

6.负责编制市政设施、环境管理及部分交通管理、应急管理和城市规划实施管理工作的项目资金预算,并对下达资金使用情况实施管理、监督。

7.负责市级部门划入的行政处罚权。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行使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

2行使生态环境管理方面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部分行政处罚权。

3行使市场监督管理方面违规设置户外广告、户外公共场所无证经营等部分行政处罚权。

4行使水务管理方面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城市河道内垂钓、电鱼、捕捞等部分行政处罚权。

5行使文化管理方面城区文化娱乐违法违规经营活动等部分行政处罚权。

6行使法律、法规赋予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的其他行政处罚权。

7行使与以上述范围内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强制权。

8.负责受理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中的投诉、应诉工作;负责组织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业务培训及考核;指导乡镇、社区做好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9.负责办理依法确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和备案事项。

10.承担楚雄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 负责对全市城市管理和执法工作的指导、监督和考核评比,组织查处跨区域及重大复杂违法违规案件。

11.承办中共楚雄市委、楚雄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高效做好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严格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开展执法工作,深入开展行政权力清单清理工作,做好案件审核工作;牢固树立“管理就是服务”理念,依法做好行政许可备案管理和减税降费工作;充分发挥各信访平台、APP等作用,认真办理回复各类信访问题加大城区防违控违监管力度,继续开展法建设综合执法;规范占道经营行为,规范管理建筑工地,加强蔬菜批发早夜市规范管理,整治露天烧烤,做好城市“牛皮癣”整治、户外广告招牌整治和渣土运输车辆整治工作;以绣花功夫,聚力创建、争优、绿色,增加城市底蕴,做好“创建+”,坚持共建共治共享,推深抓实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建设及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及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

2.不断提升城市精细化网格化管理水平。建立楚雄市数字城管指挥服务中心,融合智慧城管APP,构建9+7”的智慧化感知系统,实时采集、上报、处置、反馈城市管理问题;实施城市精细化管理“找问题、补短板、树形象”专项行动,做到城市管理监督检查全覆盖,不断提升城市管理服务水平。

3.环境卫生清洁常态化,城市更靓丽洁净。树牢洁净城市环境长效管理理念,强化环卫管理体制改革,抓实彝海公园、福公园、桃源体育公园监督管理工作,加强对城市街道清扫保洁、公厕清洗保洁、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处置等工作监管力度。负责对老城460.31万平方米道路清扫保洁实施监管,主要道路全面推行水洗路面、机械清扫、洒水降尘的保洁模式。城市保洁质量达标率不低于95%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80%楚雄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垃圾日产日清,城市环境卫生质量不断提升。

4.合城市管理职能,对标对表双创标准,持续巩固深化双创成果。以国家园林城市、绿楚雄创建为契机,抓实绿化美化各项工作,城市颜值品质不断提高一是抓实国家园林城市创建。围绕绿美、宜居、特色、韧性的要求,推进增绿补绿项目建设,加大城区立体景观打造,城市绿化增量提质成效明显。二是完善绿化管护模式。推行以市场化、园林化、精细化、专业化、智能化为核心的现代化绿化管养模式进一步规范养护行为,力促管理精细化科学化,有效提高绿化养护水平和城市整体景观效果

5.强基础抓队伍建设,促城市管理方式创新,以党建引领,强化干部队伍教育管理;转作风提工作效能,促城市管理有序高效,在全局掀起“转作风 提效能 抓落实”常态长效攻坚行动,将作风革命、效能革命深度融入城市管理工作全过程和各领域;以“抓项目稳投资促增长”,力推项目建设,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治理水平,把抓项目建设作为提升城市管理治理水平的有力抓手,紧紧围绕“八比八拼月擂台”工作目标,全力推进各项工作的开展

6.开展违建清理整治专项整治,城市更安全美观。探索推进城管执法进小区,在289个小区设置网格员举报电话,提高违建发现、处置效率。根据先易后难、逐步推进原则,采取鼓励自拆及拆的方式开展清理整治有效拓展明亮清朗城市发展空间。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部门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组织人事科(党委办公室)、财务科、政策法规科、市容广告管理科、环卫绿化管理科,所属单位7个,分别是:

1.楚雄市数字城市管理指挥调度服务中心

2.楚雄市园林绿化环卫服务中心

3.楚雄市城市管理综合应急执法大队

4.楚雄市城市管理东城执法大队

5.楚雄市城市管理西城执法大队

6.楚雄市城市管理东南新区执法大队

7.楚雄市城市管理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以上7个所属事业单位为非独立核算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楚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纳入楚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不一致的原因:所属单位7个不单独核算,不单独纳入决算编报,合并在楚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作为1个单位编报。

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09人。其中:行政编制1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9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46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19人(离休0人,退休319人)。

年末其他人员329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329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实有车辆编制18辆,在编实有车辆14,其中:公务用车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8(开支财政拨款的车辆14辆,其中纳入公务用车“三公”经费统计的是6辆公务用车支出费用,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支出费用不纳入公务用车“三公”经费统计)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82,103,175.1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2,103,175.16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626,668.33元,增长0.7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626,668.33元,增长0.77%;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城市维护建设经费支出增加,导致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2023收入占比情况表

 

单位:元

 

 

收入名称

金额

所占总收入比重

 

 

 

 

本年收入

82103175.16

100%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43608008.71

53.52%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38495166.45

47.25% 

 

 

            事业收入

0

0%

 

 

            经营收入

0

0%

 

 

            其他收入

0

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82,103,175.16元。其中:基本支出39,447,268.93,占总支出的48.05%项目支出42,655,906.23,占总支出的51.95%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626,668.33元,增长0.77%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51,706.69元,下降0.38%;项目支出增加778,375.02元,增长1.86%;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基本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支出减少,导致基本支出减少;项目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城市维护建设经费支出增加,导致项目支出增加。

 

2023年支出占比情况表

 

单位:元

 

 

支出名称

金额

所占总支出比重

 

 

 

 

本年支出

82103175.16

100%

 

 

      其中:基本支出

39447268.93

48.05%

 

 

            项目支出

42655906.23

51.95% 

 

 

            上缴上级支出

0

0%

 

 

            经营支出

0

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

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关、下属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9,447,268.93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8,812,685.82元,占基本支出的98.3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34,583.11元,占基本支出的1.6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关、下属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2,655,906.23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城市维护建设经费支出41,359,484.72元,其中:桃园湖运行经费支出1,092,505.63元;市容环境维护运行经费支出35,703,409.73元;办案经费支出381,728.90元;市容市貌治经费支出94,441.88元;执法服装装备购置经费支出230,000.00元;园林绿化环卫运行经费支出3,006,398.58元。用于保障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提高行政执法工作水平,做好城市街道清扫保洁、城市绿化管护、公厕清洗保洁、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处置等监管工作,提升市容市貌环境卫生质量,保障城市市容环境等。

2.春节走访慰问专项经费支出5,000.00元。用于保障慰问春节值班协管员。

3.2020年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非税收入成本费用1,000,000.00元。用于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成本费用。

4.八比八拼月擂台行动奖励经费支出90,733.00元。为保障圆满完成八比八拼月擂台行动项目建设、固定资产投资、招商引资任务的日常运转办公支出。

5.重点项目工作推进保障经费支出25,888.51元。用于垃圾填埋场截污坝重点项目工作推进保障经费。

6.非税收入成本费用支出174,800.00元。用于高效开展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有效规范了城市市容秩序及市容面貌,提升城市管理精细化、智慧化水平成本费用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3,608,008.71,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3.11%。与上年相比增加3,506,193.09元,增长8.7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022,045.3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69%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6,884,518.4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1,927,549.92元,死亡抚恤(项)支出209,977.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2,245,221.0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5%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149,060.47元,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796,397.68元,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1,180,762.86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119,00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31,007,823.3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11%主要用于:行政运行(项)支出26,847,083.60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270,533.00元,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项)支出890,206.78元,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支出3,000,00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332,91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6%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项)支出1,332,919.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11,400.00元,决算为109,281.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1.6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6,400.00元,决算为107,433.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8.31%,完成年初预算的54.7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00元,决算为1848.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69%,完成年初预算的12.32%,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84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8,900.00元,支出决算为66,781.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9.5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3,900.00元,决算为64,933.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2.1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00元,决算为1,84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32%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公车管理和公务接待严格执行相关规定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819.00元,下降1.2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2,667.00元,下降3.9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848.00元,增长1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主要原因是严格公车管理,压缩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但公务接待费增加,增加的主要原因2022年公务接待费支出为0元,2023年根据工作需要公务接待费支出1,848.00;两项合计导致总体支出较上年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主要用于城市管理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城市管理工作考察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2,500.00元,支出决算为42,5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2,500.00元,决算为42,5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公车管理和公务接待严格执行相关规定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0.00元,下降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主要用于城市管理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34,583.11元,比上年减少7,341,787.00元,下降92.04%主要原因是临聘人员经费2022年放在劳务费科目包含在机关运行经费中,2023年放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科目不包含在机关运行经费中,以及2023年办公费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61,759.45元,手续费1,160.76元,水费15,000.00元,电费10,000.00元,邮电费25,000.00元,差旅费90,629.00元,培训费10,400.00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64,933.00元,其他交通费用287,400.00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66,452.9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楚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资产总额33,502,514.59元,其中,流动资产4,481,607.78元,固定资产11,289,815.25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549,700.00元(净值),其他资产17,181,391.56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09,283.27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76,558.4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1项,账面原值84,666.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2,619.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83,702.2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02,564.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81,138.2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58,102.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部门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7.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8.“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楚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1015

 

监督索引号532301017414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