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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0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十、其他公开信息
十一、2020年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第二部分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十三、部门项目支出部门经济分类明细表
十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十五、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六、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七、州对下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楚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楚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简称市城管局)是楚雄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市有关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组织起草有关城市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负责具体实施。
2.负责城市市政管理、环境管理等方面的全部工作,以及依法确定、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需要纳入统一管理的公共空间秩序管理、违法建设治理、环境保护管理、交通管理、应急管理等方面的部分工作。
3.负责市政设施、环境管理及部分交通管理、应急管理和城市规划实施管理等政府投资或非经营性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申报立项和竣工验收等工作。
4.负责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统一领导;负责组织城市规划区(不含开发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专项活动和重大活动。
5.负责城市规划区(不含开发区)范围内自然灾害及城市管理中引发的应急处突工作。
6.负责编制市政设施、环境管理及部分交通管理、应急管理和城市规划实施管理工作的项目资金预算,并对下达资金使用情况实施管理、监督。
7.负责市级部门划入的行政处罚权。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行使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
(2)行使生态环境管理方面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部分行政处罚权。
(3)行使市场监督管理方面违规设置户外广告、户外公共场所无证经营等部分行政处罚权。
(4)行使水务管理方面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城市河道内垂钓、电鱼、捕捞等部分行政处罚权。
(5)行使文化管理方面城区文化娱乐违法违规经营活动等部分行政处罚权。
(6)行使法律、法规赋予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的其他行政处罚权。
(7)行使与以上述范围内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强制权。
8.负责受理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中的投诉、应诉工作;负责组织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业务培训及考核;指导乡镇、社区做好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9.负责办理依法确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和备案事项。
10.承担楚雄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 负责对全市城市管理和执法工作的指导、监督和考核评比,组织查处跨区域及重大复杂违法违规案件。
11.承办中共楚雄市委、楚雄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市城管局设置下列内设机构:办公室,组织人事科(党委办公室),财务科,政策法规科,市容广告管理科,环卫绿化管理科。
市城管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2个,为副科级,分别是楚雄市数字城市管理指挥调度服务中心和楚雄市园林绿化环卫服务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加大城区防违控违监管力度,继续开展违法建设综合执法;规范占道经营行为,规范管理建筑工地,加强蔬菜批发早夜市规范管理,整治露天烧烤,做好城市“牛皮癣”整治、户外广告招牌整治和渣土运输车辆整治工作;加强老城区街道清扫保洁和绿化养护力度;继续实行生活垃圾收运市场化运作;积极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无害化处理,逐步实现环卫数字化管理,构建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体系,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加大对临街经营业主“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监督力度;对桃源湖景区和彝海公园景区进行定期维护;深入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19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11人,其中:行政编制 21人,事业编制190人。在职实有183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183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292人,其中:离休 0人,退休292人。
车辆编制6辆,实有车辆48辆(其中电动、燃油四轮巡逻车18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4319.3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319.3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319.3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319.37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319.37万元(本级财力4319.37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319.37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4319.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19.3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11.1万元;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626.94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87.26万元;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30.54万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120.1万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116.56万元;2120101行政运行1433.47万元;2120501城乡社区环境卫生1521.04万元;2210201住房公积金172.35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4319.3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部门预算支出4319.37万元,其中:30101 基本工资653.9万元;30102 津贴补贴839.22万元;30107 绩效工资328.91万元;301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87.26万元;30110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29.27万元;30111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16.56万元;3011201 工伤保险7.05万元;3011299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23.73万元;30113 住房公积金172.35万元;30201 办公费33.35万元;30204 手续费0.12万元;30205 水费1.7万元;30206 电费2.44万元;30207 邮电费2.7万元;30209 物业管理费0.4万元;30211 差旅费15.03万元;30213 维修(护)费0.3万元;30216 培训费 1.2万元;30217 公务接待费0.07万元;30228 工会经费46.73万元;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39万元;3023901 公务交通补贴31.86万元;3023902 公务用车租车费0.32万元;3023999 其他交通费用2.87万元;30302 退休费626.36万元;30305 生活补助:977.68万元;31002 办公设备购置2.6万元。
基本支出4319.37万元,其中:30101 基本工资653.9万元;30102 津贴补贴839.22万元;30107 绩效工资328.91万元;301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87.26万元;30110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29.27万元;30111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16.56万元;3011201 工伤保险7.05万元;3011299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23.73万元;30113 住房公积金172.35万元;30201 办公费33.35万元;30204 手续费0.12万元;30205 水费1.7万元;30206 电费2.44万元;30207 邮电费2.7万元;30209 物业管理费0.4万元;30211 差旅费15.03万元;30213 维修(护)费0.3万元;30216 培训费 1.2万元;30217 公务接待费0.07万元;30228 工会经费46.73万元;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39万元;3023901 公务交通补贴31.86万元;3023902 公务用车租车费0.32万元;3023999 其他交通费用2.87万元;30302 退休费626.36万元;30305 生活补助:977.68万元;31002 办公设备购置2.6万元。
项目支出0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本部门2020年无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部门2020年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部门2020年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5个,采购预算资金2.6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0年部门预算收入4319.37万元,与2019年4152.2万元相比增加167.17万元,增长4.0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临聘人员城市管理协管员人员经费增加。
(二)基本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0年基本支出预算4319.37万元,与2019年4152.2万元相比增加167.17万元,增长4.0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临聘人员城市管理协管员人员经费增加。其中:
1.2020年工资福利支出2558.25万元,与2019年2686.22万元相比减少127.97万元,下降4.7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在职人员转退休,在职实有人员经费预算减少。
2.2020年商品和服务支出154.48万元,与2019年173.52万元相比减少19.04万元,下降10.9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因人员调动和在职人员转退休等原因公用经费预算减少。
3.2020年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604.04万元,与2019年1288.74万元相比增加315.3万元,增长24.4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临聘人员城市管理协管员人员经费和在职转退休人员增加。
4.2020年资本性支出2.6万元,与2019年3.7万元相比减少1.1万元,下降29.7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办公设备购置减少。
(三)项目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0年项目支出较2019年下降0万元,2020年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全市压缩一般性支出,取消单位专项资金预算安排。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5.46万元,较2019年17.29万元相比减少1.83万元,下降10.5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格执行三公经费相关规定,减少公务接待,严格管理公务用车,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2019年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相比无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07万元,2019年预算为1.09万元,较上年减少1.02万元,下降93.58%。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格控制公务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15.39万元,2019年预算为16.2万元,较上年减少0.81万元,下降5%。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39万元,较上年16.2万元减少0.81万元,下降5%;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格遵守公务用车管理的相关规定,控制车辆经费支出。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本部门2020年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违法建设:是指在规划控制区范围内,未经建设、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或违反建设审批规定的建设项目,未按规定取得有关建设许可证的建设行为。违法建设是行政管理中的常用概念,但在国家立法层面并无“违法建设”的专属概念和相关定义。在法律上,“违法建设”这一常用概念对应违反规划行政许可规定的行为,并且对应违反规划管理、土地管理和建筑管理规定的竞合性违法行为。
2.综合执法:综合执法是指一个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或者依法授权的组织,依据一定的法律程序在合理的管理幅度范围内,综合行使多个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的法定职权的行政执法制度。狭义的综合执法仅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成立的综合执法,即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行政许可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除外,不包括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或受委托的组织。
3.两违建筑:两违建筑是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的建筑的简称。所谓“两违”建筑,是指未经批准占用土地擅自建房的行为和没有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定的建房行为。
4.城市管理:是指以城市这个开放的复杂巨系统为对象,以城市基本信息流为基础,运用决策、计划、组织、指挥等一系列机制,采用法律、经济、行政、技术等手段,通过政府、市场与社会的互动,围绕城市运行和发展进行的决策引导、规范协调、服务和经营行为。广义的城市管理是指对城市一切活动进行管理,包括政治的、经济的、社会的和市政的管理。狭义的城市管理通常就是指市政管理,即与城市规划、城市建设及城市运行相关联的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一般城市管理所研究的对象主要针对狭义的城市管理,即市政管理。
5.财政预算拨款收入是指财政部门核拨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市局核拨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区财政核拨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0年预算单位运行经费安排154.48万元,与2019年173.52万元相比减少19.04万元,下降10.9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因人员调动和在职人员转退休等原因公用经费预算减少。其中:30201 办公费33.35万元;30204 手续费0.12万元;30205 水费1.7万元;30206 电费2.44万元;30207 邮电费2.7万元;30209 物业管理费0.4万元;30211 差旅费15.03万元;30213 维修(护)费0.3万元;30216 培训费 1.2万元;30217 公务接待费0.07万元;30228 工会经费46.73万元;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39万元;3023901 公务交通补贴31.86万元;3023902 公务用车租车费0.32万元;3023999 其他交通费用2.87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楚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资产总额1782.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07.89万元;固定资产净值1012.51万元,其中房屋构筑物净值334.83万元,汽车净值413.09万元,其他固定资产净值264.59万元;无形资产净值81.01万元;公共基础设施净值81.49万元。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0楚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会对纳入预算安排的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实现随部门预算“同步审批、同步批复、同步下达、同步公开”,按时按质完成该项目质量指标及时效指标。同时将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理念。
十一、2020年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一)项目名称
城市建设支出。
(二)立项依据
根据《楚雄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20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的通知》。
(三)项目实施单位
楚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老城区清扫保洁、绿化养护、垃圾收运处理和市容市貌管理。
(五)项目实施内容
开展违法建设综合执法;规范占道经营行为,规范管理建筑工地,加强蔬菜批发早夜市规范管理,整治露天烧烤,做好城市“牛皮癣”整治、户外广告招牌整治和渣土运输车辆整治工作;加强老城区街道清扫保洁和绿化养护力度;继续实行生活垃圾收运市场化运作;积极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无害化处理,逐步实现环卫数字化管理,构建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体系,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加大对临街经营业主“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监督力度;对桃源湖景区和彝海公园景区进行定期维护;深入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六)资金安排情况
1.街道清扫保洁2940万元;
2.生活垃圾处置730万元;
3.生活垃圾收运承包757万元;
4.餐厨垃圾处理399万元;
5.城市绿化管养290万元;
6.办案经费100万元;
7.市容市貌整治(拆违)经费60万元;
8.桃源湖运行维护费20万元;
9.执法服装购置费50万元;
10.城市绿化管理费239万元;
11.苗圃基地场租费11万元;
12.苗圃苗木养护费10万元;
13.园林机械购置3万元;
14.生产用车运行维护费40万元;
15.移动公厕运行维护费18万元;
16.公厕承包费250万元;
17.公厕维修维护费140万元(含公厕手纸100万元);
18.彝海公园维护费600万元;
19.垃圾填埋场截污坝除险加固工程200万元;
20.环卫基础设施维护费100万元;
21.2019年欠拨经费1475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2020年12月31日以前完成。
(八)项目实施成效
提升人居环境,提高城市功能、质量和城市现代化建设,给城市居民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
第二部分 楚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0年部门预算表
楚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0年6月22日
监督索引号532301017414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