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11532301745282516Q/201909-00003 信息分类:
发文日期: 2019-09-10
发布机构: 楚雄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生成日期: 2019-09-10
称: 楚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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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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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8年度部门决算(汇总)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楚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为楚雄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制定本市城市市政设施管理、城市绿化、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政策、规定并监督实施。

2.负责编制城市市政设施管理、城市绿化、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市政设施、城市绿化、环境卫生方面政府投资或非经营性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申报立项和竣工验收等工作。

4.负责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统一协调、调度和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城市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工作。

5.负责城市市容市貌的管理工作,拟定市容市貌管理、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计划,并组织实施。

6.负责对城市户外广告的管理。

7.拟定有关停车设施建设和经营管理的政策,负责城市经营性停车行业、临时占道停车点的管理。

8.负责城市绿化工作,负责城市绿化、环境卫生特许经营的具体实施和管理工作。

9.负责拟定城市环境卫生设施布局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10.负责对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管理工作。

11.负责编制城市市政设施、城市绿化、环境卫生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项目资金预算,并对下达资金使用情况实施管理、监督;负责依法征收市政、绿化、环卫等方面的费用。

12.负责行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管理工作;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的管理工作。

13.承办楚雄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我单位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加大城区防违控违监管力度,继续开展违法建设综合执法;规范占道经营行为,规范管理建筑工地,加强蔬菜批发早夜市规范管理,整治露天烧烤,做好城市牛皮癣整治、户外广告招牌整治和渣土运输车辆整治工作;加强老城区街道清扫保洁和绿化养护力度;继续实行生活垃圾收运市场化运作;积极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无害化处理,逐步实现环卫数字化管理,构建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体系,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加大对临街经营业主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监督力度;对桃源湖景区进行定期维护;深入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做好日常管护,保护苗木成果,抗旱保苗工作效果明显,全年共计使用水车浇水552加强病虫害防治,对老城区、桃源湖所有行道树、绿篱进行全面喷洒药物,进行病虫害防治共10次,对绿化带全面施肥7次;为争创国家级园林城市、国家级森林城市以及提升城乡人居环境,积极开展补植补栽工作;认真做好公共绿地的卫生保洁工作,全年共清除垃圾20车,共计21加强苗圃建设,扩大苗木生产,提高苗木质量,两个苗圃移栽上袋苗木总计 49230株,扦插苗木17000株,出圃苗77423株。

做好对老城区街道清扫保洁、垃圾收运、垃圾中转等项工作的监督管理;公厕清洗、保洁、维修管理工作;门前三包管理工作;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收取管理工作;彝海公园环境卫生、绿化养护、公共设施等管理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其中:行政单位1:楚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楚雄市城市建设绿化管理处和楚雄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11人。其中:行政编制2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19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行政人员4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4人),事业人员15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

离退休人员28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80人。

实有车辆编制6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其中:大众迈腾轿车1辆,中联皮卡车5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18年度收入合计8697.5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697.51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20179390.94万元相比,减少693.43万元,下降7.38%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中专项经费减少,职工死亡、在职人员转退休相应的工资福利支出和社会保障缴费减少,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中城市维护建设经费减少。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580.37万元,与20176190.2万元相比,减少609.83万元,下降9.8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根据2018年工作安排情况专项经费减少,职工死亡、在职人员转退休相应的工资福利支出和社会保障缴费减少;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117.14万元,与20173200.75万元相比,减少83.61万元,下降2.6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城市维护建设经费减少

2018收入占比情况表

单位:万元

收入名称

金额

所占总收入比重

本年收入

8697.51

100%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5580.37

64.16%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3117.14

35.84% 

事业收入

0

0%

经营收入

0

0%

其他收入

0

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18年度支出合计8697.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63.63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080.8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5.7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182.8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29%),占总支出的49.02,与20174752.5万元相比,减少488.87万元,下降10.2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职工死亡、在职人员转退休相应的工资福利支出和社会保障缴费减少。项目支出4433.87万元,占总支出的50.98,与20174638.45万元相比,减少204.58万元,下降4.4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根据2018年工作安排情况专项经费城市维护建设经费减少。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

2018年支出占比情况表

单位:万元

支出名称

金额

所占总支出比重

本年支出

8697.51

100%

其中:基本支出

4263.63

49.02%

项目支出

4433.87

50.98% 

上缴上级支出

0

0%

经营支出

0

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

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4263.63万元。与2017年基本支出4752.5万元相比,减少488.87万元,下降10.2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职工死亡、在职人员转退休相应的工资福利支出和社会保障缴费减少。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2799.3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5.66%。其中:在职基本工资681.26万元,在职津贴补贴563.58万元,奖金153.27万元,绩效工资629.4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98.8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50.49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13.5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9.5万元,住房公积金179.39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180.6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24%。其中:办公费60.7万元,手续费0.15万元,水费0.67电费3.46万元,邮电5.15万元,物业管理费0.4万元,差旅费16.33万元,维修(护)费0.53万元,培训费0.5万元,公务接待费0.29万元,工会经费50.06万元,公务车运行费6.7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5.65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81.4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0.06%。其中:退休费586.8万元,抚恤金8.46万元,生活补助686.2万元。

4.资本性支出2.1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05%。其中:办公设备购置2.18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433.87万元。与20174638.45万元相比,减少204.58万元,下降4.4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根据2018年工作安排情况专项经费和城市维护建设经费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商品和服务支出4387.34万元,占项目支出的98.95%。其中:办公费10.95万元,咨询费2.5万元,水费12.05万元,电费1.89万元,邮电费0.05万元,差旅费9.98万元,维修(护)费1009.93万元,培训费4.73万元,专用材料费49.94万元,劳务费130.75万元,委托业务费3085.82万元,公务车运行费9.9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8.81万元;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7.77元,占项目支出的0.85%。其中:生活补助(协管员工资和春节慰问城市管理一线职工37.77万元;

3.资本性支出8.76万元,占项目支出的0.2%。其中:办公设备购置5.77万元,专用设备购置2.99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580.3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4.16%。与20176190.2万元相比,减少609.83万元,下降9.8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根据2018年工作安排情况专项经费减少,职工死亡、在职人员转退休相应的工资福利支出和社会保障缴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02.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17%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支出592.13万元,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11.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298.87万元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283.2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8%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29.28万元,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140.42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113.51万元

3.城乡社区(类)支出4212.9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5%主要用于:行政运行(项)支出1193.72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12.84万元,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支出961.41万元,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支出2032.95万元,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支出12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182.1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6%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项)支出179.39万元,购房补贴(项)支出2.76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7.83万元,支出决算为7.06万元,完成预算的39.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6.76万元,完成预算的37.9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29万元,完成预算的1.63%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公车管理和公务接待严格执行相关规定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7.06万元20178.31万元减少1.25万元,下降15.0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6.76万元20176.77万元减少0.01万元,下降0.1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29万元20171.54万元减少1.25万元,下降81.17%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公务接待减少,严格车辆管理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76万元,占95.75%;公务接待费支出0.29万元,占4.1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7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6.76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主要用于日常综合执法执勤等公务活动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29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2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外地城管系统单位来我单位学习交流、工作协调(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0.64万元,与2017186.04万元相比,减少5.4万元,下降2.9%减少主要原因是2018年因职工调出或死亡在职人员减少其他交通费用相应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60.7万元,手续费0.15万元,水费0.67,电费3.46万元,邮电5.15万元,物业管理费0.4万元,差旅费16.33万元,维修(护)费0.53万元,培训费0.5万元,公务接待费0.29万元,工会经费50.06万元,公务车运行费6.7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5.65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1231日,楚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资产总额2232.7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80.5万元,固定资产1789.7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81.01万元,其他资产(司法局移交公共基础设施)81.49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资产总额2980.04万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47.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63.1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处置车辆3辆(黄标车报废),账面原值41.01万元;报废报损资产53项,账面原值33.09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9万元;出租房屋231.6平方米,账面原值12.74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2.61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2232.74

280.5

1789.75

611.43

739.24

0

439.08

0

0

81.01

81.49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88.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23.0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65.5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088.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本单位2018年未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违法建设:是指在规划控制区范围内,未经建设、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或违反建设审批规定的建设项目,未按规定取得有关建设许可证的建设行为。违法建设是行政管理中的常用概念,但在国家立法层面并无违法建设的专属概念和相关定义。在法律上,违法建设这一常用概念对应违反规划行政许可规定的行为,并且对应违反规划管理、土地管理和建筑管理规定的竞合性违法行为。

2.综合执法:综合执法是指一个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或者依法授权的组织,依据一定的法律程序在合理的管理幅度范围内,综合行使多个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的法定职权的行政执法制度。狭义的综合执法仅指依据《行政处罚法》与《行政许可法》成立的综合执法,即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行政许可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除外,不包括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或受委托的组织。

3.两违建筑:两违建筑是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的建筑的简称。所谓两违建筑,是指未经批准占用土地擅自建房的行为和没有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定的建房行为。

4.城市管理:是指以城市这个开放的复杂巨系统为对象,以城市基本信息流为基础,运用决策、计划、组织、指挥等一系列机制,采用法律、经济、行政、技术等手段,通过政府、市场与社会的互动,围绕城市运行和发展进行的决策引导、规范协调、服务和经营行为。广义的城市管理是指对城市一切活动进行管理,包括政治的、经济的、社会的和市政的管理。狭义的城市管理通常就是指市政管理,即与城市规划、城市建设及城市运行相关联的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一般城市管理所研究的对象主要针对狭义的城市管理,即市政管理。

5.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收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6.城市建设支出:是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而使用的业务专项资金。

                            楚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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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230101741401111

(汇总)楚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190911041853757.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