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空间更加优化
编制楚雄市生态修复专项规划、13个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实施《楚雄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楚雄市“三区三线”划定成果获自然资源部批复,生态空间更加优化,生态安全屏障切实巩固。
——森林、草原、湿地资源保护不断加强
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森林管护527.99万亩、公益林管护242.60万亩,配设管护人员522人,挂牌保护360株名木古树和301株古茶花。实施湿地资源保护3.04万亩。顺利完成全省基本草原划定试点工作,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不断完善,楚雄市4个自然保护地优化整合全面完成。
——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持续推进
有序推动2024年异地造林项目2162.3亩,实施楚雄州、市2024年“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基地造林159.7亩、植树17727株,在鹿城镇青龙河畔鹿园公园125.8亩范围内实施州市义务植树,点状栽植大树370株,推动实施退化云南松林提质增效经营技术推广示范项目1000亩,国家华山松良种基地林木良种补贴项目70亩。持续修复提升金沙江流域周边生态环境,夯实良好生态基础,完成楚雄段57公里3293.6亩美丽公路建设项目,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目标任务74平方公里,水土保持率达82.18%。
——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深入推进
持续开展历史遗留矿山图斑销号工作。对19个历史遗留矿山图斑编制生态修复工程设计方案,完善“一矿一策、一矿一方案”,签订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合作建设协议,2024年底将完成图斑修复413.69亩。
林草种质资源不断优化。在2023年新建华山松子代林185亩、巩固提升原有765亩基地建设成效的基础上,续建250亩。积极开展“楚雄鹿城滇青冈母树林种子”等3个良种品种认定申报工作。
——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新突破
压实各级林长责任、网格责任,严格加强火源管控,强化群防群控、联防联控,强化督查检查,统筹推进森林草原防灭火一体化建设,投资4500万元,实施防火道路项目建设95.71公里。全市火警同比下降27.7%,卫星热点同比下降70.3%,预防实现新突破,取得“零”火灾、“零”伤亡较好成效。
——用水总量严格控制
认真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制度,严守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比2020年下降5%,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20年下降4%,8个重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100%。
——环境质量持续变好
2024年1-5月,楚雄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152天,优良率为100%,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24.8微克/立方米,较去年同期有较大改善。6个国控、省控水环境监测断面水质优良率为100%。成功创建2023年度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