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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五个强化”推进河长制 切实守护绿水青山

发表时间:2018-02-25 16:17 信息来源:市委政研室  作者:李德潇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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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理念,努力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河流治理目标,不断提升站位,细化责任,以“五个强化”为抓手,扎实开展河长制工作,为河流撑起“保护伞”,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生态保障。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成立了由市委书记任组长,市长任第一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同时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要求,分级设立市、乡(镇)、村(社区)三级河长,层层落实责任,全市共设河长946名,其中:市级河长40名、乡镇级河长383名、村(社区)河长523名,村民小组巡查员1320名,截至2018年5月14日,市级河长巡河10次,乡镇级河长巡河1062次,村级河长巡河2741次。制定出台市(乡)河长制会议制度、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信息共享制度、信息报送制度、工作督察制度等制度,安装州、市级河长公示牌59块,乡镇级河长公示牌326块。


二是强化重点治理。以“河长制”为依托,着力加强对重点河道治理,争取国家水污染治理专项资金9720万元,用于龙川江西观桥断面达标工程为代表的20个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骨干工程,实施楚雄市城市供水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实施灵秀小河清淤、河道及水体景观整治,实施青山嘴库区人工湿地项目;对青龙河、河前小河、龙川江沿岸21个主要排放口进行堵口截污,对11个溢流装置进行改造;对龙川江和青龙河河道内干管、建设工地周边、城中村、城郊结合部等区域,加大管道清淤、疏通的频次,及时修复或更换破碎、泄漏、沉降错位的管网,确保管网输送能力。


三是强化城乡共治。结合“七改三清”,重点围绕“清洁水源”抓好河长制落实。城镇周边村庄污水纳入城镇污水收集管网集中收集处理,分散的村落采用分散型污水处理技术。依托龙川江干流渔坝和哨湾湿地建设,对河道沿岸的桃园社区渔坝村、外陆河村、朱家水井村等村落进行环境综合整治。依托河前小河污染治理及水环境修复工程,对河前小河沿岸的河前村、曾坪村两个村落进行环境综合整治,配置分类式垃圾桶60套、钩臂式垃圾车1辆、垃圾斗10个、垃圾清扫工具4套,完善河道及沿岸的生活垃圾收集清运设施。依托青龙河截污管网和道路管网,建设村庄截污管网,将富民、黑泥坝、董家、黄泥坝等村庄污水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


四是强化管护调度。严格环境执法监管,坚决取缔龙川江、青龙河河道内砂石开采、塑料加工、建材加工等非法活动,对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等恶意违法行为,依法严厉处罚,对造成生态损害的责任者严格落实赔偿制度。制定保障生态基流的水资源联合调度方案,优化水资源的调度管理,合理配置青山嘴水库弃水量,加强团山、西静河、九龙甸等水库水资源联合调度,加强旱季对龙川江的补给,在保障生活饮水的前提下,合理安排生态用水,确保河前小河、青龙河、团山水库排洪沟等水体旱季最基本的生态流量。


五是强化治理力度。在市级河长带头引领,干部群众共同参与下积极开展“清河行动”,各河道面貌焕然一新。全市目前共清理河道58条,整治面积686700平方米,清理河道总长414公里,清理各类垃圾631.2吨,拆除违规建筑物958平方米,整治非法种植植物面积6970平方米,依法取缔23个非法采洗砂场,治理非法捕鱼57起,河道生态恢复490000平方米。通过“清河行动”,境内河道周边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河道污染明显减少,实现了岸绿景美的初步目标,人民群众的生活环境得到明显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