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忠明等11名代表:
各位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健全城乡结合部与城中村垃圾治理体系的建议,已经交由我单位主办,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协办,经2026年5月14日面商,现将建议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楚雄市生活垃圾收运基本情况
为加强城市生活垃圾收运工作,改进管理方式,提升管理效率,2017年4月,楚雄市通过公开招标,将城市生活垃圾收运及坝区7个乡镇集镇的生活垃圾转运工作纳入市场化运作。实行垃圾收运市场化后,通过优化收运方式与管理模式,主要街道每日5:00至22:00持续开展巡回收运,并依托2座垃圾中转站进行转运;针对单位、小区、街道等垃圾桶摆放点,采用压缩式垃圾收运车每日2—3次收集,日均收运垃圾近400吨,基本实现城市生活垃圾“不落地收运”,做到定时定点收集、密闭运输、日产日清,进一步提升了管理效能,逐步形成统一管理、有序竞争的运行机制。
为推进生活垃圾处理城乡一体化,坝区乡镇自2017年起实施“村清扫、镇收集、市转运”的处理模式。其中,坝区5个乡镇(东华、苍岭、吕合、子午、紫溪)中转站的垃圾由楚雄启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负责转运至苍岭黄草焚烧发电场进行焚烧处理,且不收取任何费用。此外,楚雄市住建局承建的市政道路,验收合格后移交城管部门,纳入市财政预算统一开展清扫保洁;村组、社区、小区内部自建道路,则由村组、社区或小区物业自行负责清扫保洁。
二、具体办理落实情况
(一)关于“推进城乡垃圾治理体系一体化”的建议
建议已经采纳。具体落实情况如下:
目前,鹿城、彝海、东瓜建成区范围内的城乡结合部及城中村已纳入城市生活垃圾清运规范处置范围,按照市发改局核定的城区生活垃圾清运处理费收取标准,以户为单位每月收取8元生活垃圾处理费,用于补偿垃圾收运处理成本。政府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垃圾清运处置日常监管,外包企业负责投放垃圾收集桶,并按时对建成区城郊结合部、城中村的生活垃圾进行清运处置,确保日产日清。对于不在建成区范围内的城郊村组生活垃圾处理,实行村组负责清理收集、社区(村委会)协助拉运至就近垃圾中转站,再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督促外包企业统一转运至苍岭镇黄草坡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焚烧处理。
(二)关于“明晰管理边界,实现服务全覆盖”的建议
建议已经采纳,具体落实情况如下:
针对提出的相关建议,楚雄市全盘吸纳,聚焦城市扩容中存在的管理边界模糊、服务覆盖滞后、权责虚化、基层负担不均等问题,优化垃圾管理服务。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积极配合民政、自然资源、住建及属地街道开展联合确权核查,重点排查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区域,整治“已征收未移交”等管理盲区,厘清管理边界、明确责任主体。建立环卫管理范围动态调整机制,落实片区开发、权限移交、环卫服务同步推进,实现服务全域覆盖。同时理顺市、街、社区、村组四级权责,厘清监管与属地责任,杜绝权责错位、责任下移,切实为基层减负,提升环卫精细化治理水平。
(三)关于“强化部门协同与长效监管机制”的建议
建议已经采纳。具体落实情况如下:
一是强化工地渣土及建筑垃圾管控。实行工地专人值守制度,规范渣土车辆运输、出入口保洁及扬尘管控,督促建设单位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要求;联合交警、住建等部门在重点路段开展渣土车专项整治,建立常态化协作、信息共享、执法联动机制,全面提升渣土运输监管效能。采取“日巡+夜查”模式,加大对鹿鸣清城周边、花山大道沿线及城区闲置地块等建筑垃圾偷倒高发点位巡查整治力度。1月至今,巡查工地580次、偷倒点位172处次,规范运输车辆1054起。现我局已购置了一台无人机,主要用于监控违法建筑和建筑垃圾及渣土乱倒行为,提升监管效能。
二是结合城管进社区参与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半年来协助福塔、大东、富民、万家坝等社区进行环境卫生整治23次,清运垃圾21车,出动员390余人;完成环境卫生应急响应25次,出动人员48人,车辆24车次。坚持对垃圾桶、果皮箱、垃圾分类亭每日巡检、定期清洗消杀,对破损、老旧设施及时维修更换,保持设施干净、完好、规范,提升市容环境形象,更换果皮箱内胆820只、垃圾桶348只。
(四)关于“加强宣传引导与能力建设”的建议
建议已经采纳。具体落实情况如下:
一是健全垃圾分类制度体系。出台《楚雄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楚市政规〔2023〕1号)和《楚雄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楚市政规〔2023〕2号),进一步规范垃圾分类管理工作,推动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走深走实。二是强化餐厨垃圾处理机制。结合楚雄市餐厨垃圾收运处理工作实际,制定《楚雄市乡镇(街道)餐厨垃圾资源化规范化处理实施方案》,确保餐厨垃圾资源化规范化处理工作取得实效。三是持续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楚雄市餐厨垃圾及粪污收运处置项目开工建设等重要节点,采取线上宣传与线下活动相结合的方式,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增强生活垃圾分类意识,养成生活垃圾分类习惯,践行生活垃圾分类要求,不断提高公民的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
(五)关于“补齐设施短板,优化处置渠道”的建议
建议已经采纳。具体落实情况如下:
一是全面推进楚雄市餐厨垃圾及粪污收运处置项目建设,目前已完成场地平整、规划许可证办理及施工、设计、监理单位招标等全部前期工作,项目五方责任主体均已到位,环评手续正加快办理;二是持续推进楚雄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中心项目,现已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特许经营实施方案编制,正持续对接招引意向企业。
三、下步工作计划
在下一步工作中,楚雄市将推动建成区城市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一体化管理逐步向城郊社区村组延伸。一是将具备条件的城郊社区村组纳入城市生活垃圾清运范围规范处置,根据实际需求合理设置垃圾收集桶点。二是对距离城区较远、暂不具备纳入条件的城郊社区村组,积极配合街道办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云南省价格管理条例》《云南省定价目录(2015版)》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坚持“谁产生垃圾谁付费”原则,通过“村民和村集体付费为主”的方式筹集城郊村组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设施运营维护资金。城郊社区需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处理监管制度,制定合理收费标准,不以营利为目的,确保收取的费用基本补偿村组社区生活垃圾清运处理成本,真正实现自建、自管、自受益。三是加强与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的联系沟通,充分发挥其在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中的行业管理专业优势、对口资源优势及环卫产业链条优势,积极配合推进城乡垃圾收集转运一体化体系建设、城乡垃圾治理和资源化利用一体化建设。四是提升建筑垃圾管控能力,加大巡逻及联合执法专项整治力度,规范建筑垃圾处置程序,完善全链条管理体系,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再生利用项目建设,积极健全建设监管信息平台,推动管理模式从“事后处置”向“事前预防、事中干预”转变,同时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常态长效管理机制。
感谢诸位对城郊结合部与城中村生活垃圾清运治理问题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一如既往地多提宝贵意见、建议。
2026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