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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016/2026-00040 信息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日期: 2026-06-15
发布机构: 楚雄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生成日期:
称: 关于对楚雄市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44号提案的答复
号:

关于对楚雄市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44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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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永芬、孙维委员:

关于加强楚雄师范学院周边流动商贩规范管理,保障师生及市民安全出行的提案(第44号),已经交由我单位主办。经2026年5月7日面商,现将提案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实施分时段、分区域管理”的建议

建议已经采纳。具体落实情况如下:

楚雄师范学院学生上下课的高峰时段为中午14:00-14:30、17:00-17:30以及20:00-22:00,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一大队东城中队每天安排执法人员在新、老校区周边文鼎路、团结路段进行巡查值守,及时清理规范占道经营的流动摊点,确保人行道通行顺畅。在其他非高峰时段,执法人员采取机动巡查的方式,不定期对校园周边占道经营摊点、机动车辆随意停放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有效维护校园周边环境秩序。

二、关于“加大巡查与执法力度”的建议

建议已经采纳。具体落实情况如下:

一是强化日常巡查管控。针对楚雄师范学院早上、中午、晚上自习时段学生上下学高峰期流动摊点聚集的情况,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一大队东城中队采取定点值守+错时执法+机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密雁塔校区出入口、花果山新校区出入口及周边主次干道、人行通道的巡查管理频次,对流动摊点等违规行为依法劝导、规范处置,坚决遏制乱象反弹回潮。二是集中开展综合整治。针对楚雄师范学院团结路、文鼎路新老校区周边汇集大量流动摊点的实际情况,2026年4月9日下午,东城中队按照“教育劝导为先、依法处置为辅”的原则,对师范学院周边的流动摊点开展法律法规宣传,下发《楚雄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当场处罚决定书》(警示告知书)12份,引导流动摊点经营户主动改正擅自占用城市道路的违法行为,规范进入周边市场有序经营。对多次劝导屡教不改占道经营的流动摊点,依法采取行政处罚等措施进行规范管理。

三、关于“探索疏导长效机制”的建议

建议暂不具备采纳落实条件。具体原因如下:

目前,楚雄师范学院周边流动摊点已形成规模。为在满足学生及市民生活需求的同时,从源头上遏制流动摊点占道经营行为,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一大队东城中队已多次组织执法人员,对楚雄师范学院周边可利用的场地资源开展实地调研。经调研,楚雄师范学院对面小吃街固定铺面已无空位,暂时无法接纳更多的经营户;楚雄师范学院新、老校区之间的文鼎路与团结路交叉口空地现搭建有公安交警综合服务点,暂时无法设置为疏导场所;楚雄师范学院雁塔路校区南门前是汽车维修点,与陈家槽子村签订的合同未到期,暂时无法设置为临时市场;楚雄师范学院花果山校区文昌路侧门,按照学生出行及消防安全要求,不能长期关闭,且将文昌路设置为临时市场后,会对周边住户造成一定的影响。综上所述,楚雄师范学院周边暂时没有适宜的疏导场所,无法采纳该项建议。

四、关于“建立联动协作机制”的建议

建议已经采纳。具体落实情况如下: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一大队东城中队主动对接市场监管、公安、鹿城街道办、雁塔社区、楚雄师范学院等单位,明确职能职责,建立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城管部门主要负责清理占道经营摊点、维护现场秩序;市场监管部门重点排查食品摊贩食材安全、经营资质,严查“三无食品”、过期食品及卫生不达标等问题,全方位守护学生饮食安全;楚雄师范学院积极开展食品安全常识宣传,提醒学生远离路边无证摊点不洁食品,提升学生食品安全自我防护意识。

在下步工作中,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一大队东城中队将常态化抓好楚雄师范学院周边流动摊贩规范管理工作。一是在人行道入口安装隔离栏。主动配合楚雄师范学院,在实地勘查、走访了解后,召开公安交警、城管、楚雄师范学院、陈家槽子村民小组、师范学院小吃街协调会议,在楚雄师范学院新、老校区文鼎路、团结路人行道入口安装隔离栏,严禁流动摊贩电动三轮车、可移动手推车驶上人行道堵塞通道,影响师生正常通行。二是做好流动摊点引摊入市工作。在执法工作中坚持“以人为本”,按照“城管服务为人民,文明执法暖人心”的工作原则,尽量寻找合适的区域引导师范学院周边的流动摊点入市经营,积极营造校园周边干净整洁的秩序环境。三是持续加强巡查管控。进一步优化管控模式,提升执法效能,细化工作方案,重点聚焦上下课、夜间晚自习等高发时段开展专项整治,组织执法人员持续加大对校园周边占道经营摊点的查处力度,有效遏制学校周边违规占道经营行为。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6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