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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016/2025-00031 信息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日期: 2025-07-15
发布机构: 楚雄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生成日期:
称: 关于对市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10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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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市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10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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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协提案委员会:

您委提出的关于加强建筑垃圾管理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经2025年5月27日面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市建筑垃圾治理工作决策部署,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全国城市建筑垃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建城〔2024〕72号)、《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城市建筑垃圾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建城〔2024〕169号)和《楚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楚雄州城市建筑垃圾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楚住建城〔2024〕10号)文件要求,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建筑垃圾治理工作,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提高严厉打击非法倾倒建筑垃圾行为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主动担负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坚决遏制建筑垃圾非法倾倒现象发生。二是及时成立楚雄市建筑垃圾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建筑垃圾治理工作的副市长担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加强组织协调,切实履行对建筑垃圾防治工作监管责任,高位推动专项治理行动深入开展。三是市级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通过行政审批、执法检查、行政处罚、联合惩戒等措施,加强对建筑垃圾产生、倾倒、堆放、贮存、运输、消纳等处置日常巡查检查,努力实现建筑垃圾长效管理目标。

二、具体办理落实情况

(一)您委提出的针对全市建筑垃圾产生现状,合理确定填埋处置、资源利用设施布局和规模,加快形成与区域发展需求相匹配的建筑垃圾处理体系建议已采纳。一是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自然资源局负责于2025年底前编制完成《楚雄市城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将建筑垃圾治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纳入本级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做好与国土空间规划及循环经济发展规划相衔接。二是加快建筑垃圾消纳场和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实行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贮存、分类运输、分类利用、分类处置,推动建筑垃圾再生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工作。三是持续开展建筑垃圾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探索建立建筑垃圾源头减量、规范处置、监管闭环的全过程监管制度体系。

(二)您委提出的聚焦重点领域、敏感地带,持续开展建筑垃圾乱堆乱倒排查整治工作,进一步细化职责分工,建立督导检查、联合执法机制。全面加强现有建筑垃圾消纳场所的监督管理,实现区域建筑垃圾产销平衡建议已采纳。根据2025年1月22日《楚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市建筑垃圾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各职能部门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认真做好建筑垃圾整治工作。一是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对城区建筑垃圾乱堆乱放、私拉乱倒、运输车辆泄露遗撒等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州生态环境局楚雄市分局负责全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的监管;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楚雄高新区安全环保和建设管理局负责房屋市政工程建筑垃圾的管理工作;市交通运输局负责交通工程建筑垃圾的管理工作;市水务局负责水利工程建筑垃圾的管理工作;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公安、自然资源、农业农村、应急管理、市场监管、林草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全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相关工作;鹿城、彝海、东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垃圾日常管理,指导社区、村委会协助做好相关工作。二是坚持严管重罚,强化联动协作,对城区在建项目进行重点管控,坚持固定值守与机动巡控相结合、日间巡查与夜间突击检查相结合的精细化管控模式,严厉打击无证运输、乱倾倒、滴洒漏等行为,营造高压打击态势;同时继续加强与交通、交警等部门、街道社区的协同联动,形成建筑垃圾在源头产生监管和末端处置精细化闭环管理。三是畅通建筑垃圾污染投诉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接到市民群众投诉电话0878-3021177或12345政府热线后,及时将投诉案件第一时间转交管辖执法中队办理,加强投诉举报信息的处理和反馈工作,鼓励公众参与建筑垃圾污染防治工作。四是加强现有建筑垃圾填埋场所监督管理,要求建筑垃圾消纳场所要符合相关规划和环保规定进行建设和运营。消纳场所运营单位要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具备完善的排水、消防、降尘等设施,对进入消纳场所的建筑垃圾进行检查并详细登记,并按照规定分类进行处置。

(三)您委提出的按照建筑垃圾“谁产生、谁负责”原则,落实建设单位建筑垃圾减量化企业主体责任,将建筑垃圾减量化目标和措施纳入招标文件和合同文件,建筑垃圾减量化措施费纳入工程概算建议已采纳。一是加强建筑垃圾源头管控,强化建筑施工排放(产生)源头管理,深入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减量化技术标准》和省州关于推进建筑垃圾减量化相关规定,严格落实建设项目源头减量,按照“谁产生、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建筑垃圾排放(产生)申报制度,进一步压实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落实管理主体责任,优化施工流程,降低建筑材料损耗率。二是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楚雄高新区安全环保和建设管理局负责督促指导本行业工程项目建筑垃圾处理方案的备案,施工建设单位编制建筑垃圾处置方案,方案应当包括工程施工单位基本情况、工程概况,建筑垃圾产生量与种类,源头减量、分类收集,就地利用处置的措施和目标,需要外运的建筑垃圾种类、数量和时间、处置场所和位置、污染防治措施和目标以及责任人等内容;同时监督建设施工单位将建筑垃圾减量化目标措施纳入招标文件和合同文件,把建筑垃圾减量化措施费纳入工程概算,通过施工图纸深化、施工方案优化、临时设施和周转材料重复利用、施工过程管控等措施,减少建筑垃圾产生,积极推广使用新型环保材料,鼓励采用预制构件等装配式建造方式,从源头上减少建筑垃圾产生。三是强化住宅小区装修垃圾源头管理,严格要求各房屋业主进行装修报备登记,各街道和物业服务企业在管理区域内设立临时装修垃圾收集点,并将装修垃圾统一交由有运输建筑垃圾资质的企业清运。2025年1至5月,开展建筑垃圾普法宣传“进工地”“进社区”普法宣传79次,深入94个小区298户进行宣传,发放宣传资料570余份,登记零散商铺装修信息17家,发放建筑垃圾处置单33份。四是加强建筑垃圾运输、排放监管,2025年4月11日发布实施《楚雄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规范建筑垃圾运输管理的通告》,严格城市建筑垃圾排放、运输、消纳处置核准审批,实行“一个项目一个证”工作制度,清运建筑垃圾车辆须按照公安交警部门审批路线进行运输,严格实行“一车一证”运输。五是建立监管平台推进智能管理,以市行政执法指挥调度中心大数据和信息化手段为载体,通过车载GPS/北斗定位设备,实现对运输车辆的运输路线动态监管和智能报警,实现散体货物运输总体管控、过程可溯、路径清晰的管理闭环,有效提高了管理规范化、精细化水平。

(四)您委提出的健全以城管、发改、住建、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务等部门组成的建筑垃圾治理联合工作机制,加强联合执法,加大重点区域、重点路段、重点时段的执法力度和检查频次,对沿途抛撒、乱倾倒、非法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查处建议已采纳。一是建立日常巡查机制,对城区在建施工项目进行重点管控,坚持固定值守与机动巡控相结合、日间巡查与夜间突击检查相结合管控模式,对重点路段、重点时段加大巡查频次,严厉打击无证运输、乱拉乱倒、乱抛撒漏等行为,营造高压打击态势。二是建立“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制度,通过普法强基补短板工作进建筑工地、装修商铺、渣土运输企业、进小区等重点区域,深入宣传法律法规,做到普法宣传在前、违法查处在后,加强告知提醒、引导自查自纠,让市民群众深入了解遵守建筑垃圾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三是建立建筑垃圾治理联合执法机制,加强综合执法同住建、公安、交警、交通运输部门及鹿城、东瓜、彝海街道综合执法队联系常态化开展联合执法,加强对施工工地、消纳场所和运输车辆的监管力度,重点对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手续是否齐全、运输车辆是否密闭运输、是否按规定路线行驶、是否存在乱倒乱卸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当场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予以严肃查处;同时,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建筑垃圾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查处并曝光一批负面典型,强化震慑效力,形成严厉惩处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2025年1至5月,组织执法人员排查偷倒建筑垃圾高峰点位及施工场地5139余次,联合公安交警、交通运输等部门开展建筑垃圾专项整治行动9次,督促整改乱堆乱放、乱拉乱运行为73起,设卡排查运输建筑垃圾及渣土车辆严密封闭运输6778辆次,依法查处乱倾倒建筑垃圾、未密闭运输等违规违法行为183件,曝光负面典型16期146起。通过实施“源头控制有力、运输监管严密、消纳处置有序、执法查处严厉”等措施,加快推进建筑垃圾分类收运和资源化利用,建立完善建筑垃圾排放、运输审批、处置许可、联合执法、资源化利用、智能化管理等制度,逐步建立建筑垃圾产生、运输、处置全过程常态化长效化管理机制,不断提升建筑垃圾治理水平。

三、下步工作计划

在下步工作中,楚雄市将坚持阶段性集中整治和常态化严格监管相结合,压紧压实各职能部门责任,落实住建、综合执法、自然资源、公安交警、生态环境、交通运输等部门建筑垃圾产生、运输、利用、处置各环节的监管责任,持续抓好源头减量、运输排放处置、项目建设等各项工作,建立健全建筑垃圾治理长效机制,努力实现我市建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治理目标。

(一)加大执法力度。持续开展日常巡查和集中整治工作,严格采取“盯守+巡查”“错时管理+延时管理”模式,不断加大执法打击力度,从源头上遏制建筑垃圾乱倾倒乱处置问题,深化建筑垃圾从源头到末端的全程管控,从严查处随意倾倒建筑垃圾违法违规行为。

(二)加强宣传引导。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机制,通过主流媒体、微信公众号、行业网站等,不定期通报工地违法违规处置建筑垃圾典型案例,公布建筑垃圾运输企业信用信息,在行业内开展警示教育,宣传建筑垃圾管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普及建筑垃圾分类、减量排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的理念。

(三)畅通信访渠道。通过市长信箱、12345政府热线和0878-3021177投诉电话,畅通信、访、网、电举报渠道,规范受理处置流程,将办理建筑垃圾信访举报作为密切联系群众、为群众排忧解难的生动实践,建立“一登记、二分流、三督办、四反馈”闭环管理机制,确保群众反映的问题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

(四)加快项目建设。积极推进建筑垃圾消纳场项目和垃圾资源化处置项目建设,让建筑垃圾从城市之“疮”化身成为再生资源,逐步实现建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产业化。

感谢您委对全市城市建筑垃圾工作的关心和关注,希望今后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建议。



楚雄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