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cxs015-/2023-0327001 信息分类:
发文日期: 2023-03-27
发布机构: 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生成日期:
称: 楚雄市园林服务中心2023年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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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园林服务中心2023年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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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园林服务中心2023年预算公开

 

楚雄市园林服务中心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楚雄市园林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 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楚雄市园林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一部分楚雄市园林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楚雄市园林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能是:宣传贯彻国家、省、州、市有关园林服务管理的法律法规;负责园区内的园林绿化、美化亮化、森林病虫害防治、古树木管理工作;负责园内动物饲养管理工作;负责园内公共服务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负责维护园区内环境卫生和治安管理秩序。

(二)机构设置情况

楚雄市园林服务中心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财务室、办公室、园林绿化组、安全保卫组、动物饲养组、护林防火组、水电组。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国家征程中,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统领,全方位推动园林服务中心各项工作、起好步。

2.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保护好西山生态环境,筑牢森林防火生命线,保护好森林资源,维护好森林安全。

3.进一步提升中心两个公园管理服务水平,在服务上有质的提高,打造群众满意的公园,和谐安全、环境优美,群众向往的公园。

4.积极调动广大党员干部职工积极性,创新意识,增强人民致上意识,艰苦奋斗,团结干事意识,增强服务本领、服务质量、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5.结合市情,提高政治站位,把握正确方向,结合中心工作实际,群众期盼、把准脉,对症下药,推动工作新局面。

6.强化现有基础设施管理维护,保持良好运行状态,满足群众基本需求。

7.认真调查研究,合理规划布局,增加服务设施,进一步满足群众需求,管好用足现有服务设施。

8.以文明城市、卫生城市成果巩固为契机,继续加强园区安全生产、森林资源保护、环境卫生,花卉茶花管理,动物管理等工作。

9.不断完善服务设施,强化服务措施,以提升服务质量为目标,进一步抓实中心工作责任,加强干部职工队伍思想素质教育,建立健全纪律检查监督机制,深化廉政文化进中心,促进服务水平上台阶。

10.认真抓实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安全等主体责任。

11.继续做好提案、来信来访办理工作,各种矛盾纠纷调解化解工作,维护稳定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楚雄市园林服务中心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至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26人。在职实有29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9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7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76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4辆。楚雄市公务用车管理办公室于2023年于7月16日发文(楚市车管办字〔2023〕4号)核定楚雄市园林服务中心应急保障用车编制4辆,但不纳入财政公务用车保障。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829.3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89.31万元,政府性基金14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加26.76万元,增长4.04%,主要原因是:以前年度在政府性基金中列支的公园维护水、电费调整到一般公共预算中列支;政府性基金收入减少300.00万元,下降68.18%,主要原因是:以前年度在政府性基金中列支的公园维护水、电费调整到一般公共预算中列支。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829.3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829.3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89.3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4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加26.76万元,增长4.04%,增加主要原因是:以前年度在政府性基金中列支的公园维护水、电费调整到一般公共预算中列支;政府性基金收入减少300.00万元,下降68.18%,减少主要原因是以前年度在政府性基金中列支的公园维护水、电费调整到一般公共预算中列支,压减支出。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829.31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829.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8.47万元,与上年662.55万元对比,减少34.08万元,下降5.14%,减少主要原因是新增退休人员3人,对人员类支出减少;项目支出200.84万元,与上年440.00万元对比,减少239.16万元,下降54.35%,减少主要原因是以前年度在政府性基金中列支的公园维护水、电费调整到一般公共预算中列支。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163.78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2.2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社保缴费支出。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9.5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2080801死亡抚恤:2.4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死亡抚恤。

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社保缴费支出。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23.7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医保缴费支出。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28.0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保缴费支出。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9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医保缴费支出。

2120201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333.1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工资。

2120501城乡社区环境卫生:38.86万元,主要用于公园维护水电费支出。

2120803城市建设支出:140.00万元,主要用于公园环境、公共设施维护及动物饲养等支出。

2210201住房公积金:31.70万元,主要用于公积金支出。

与上年1,102.55万元相比减少支出273.24万元,下降24.78%,主要原因:一是新增退休人员3人,部门预算减少基本支出;二是以前年度在政府性基金中列支的公园维护水电费调整到一般公共预算列支;三是认真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政府性基金中压减项目支出。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1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17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楚雄市园林服务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00万元,较上年0.00万元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楚雄市园林服务中心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较上年0.00万元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楚雄市园林服务中心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00万元,较上年0.00万元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楚雄市园林服务中心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本单位无财政部门确定的重点项目,故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公开。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部门预算:指由政府各个部门编制,反映政府各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的政府预算。部门预算由本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预算组成。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3.基本支出:指一个单位人员工资、社会缴费和机关运行所需的基本经费。

4.项目支出:除人员工资、社会缴费和机关运行的基本经费以外的其他支出。

5.商品和服务支出:是指根据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后的支出按经济分类科目划分,具体指单位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支出(不包括基本建设、固定资产等投资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7.“三公”经费: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8.“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9.行政运行经费:指用于单位保运转的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和日常公用经费。

10.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11.奖金:指公务员、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和机关工人第十三个月工资。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楚雄市园林服务中心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与上年对比无变动。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楚雄市园林服务中心资产总额491.2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6.40万元,固定资产409.5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55.26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0.9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9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月资产月报数。

第二部分楚雄市园林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表

(见附表)

楚雄市园林服务中心

监督索引号532301017420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