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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预算公开
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十、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第二部分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第一部分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市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编制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建设发展规划。
(2)负责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指导住房制度改革工作;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进行初审;拟定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拆迁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推进住宅现代化工作,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使用、支取审批进行监督管理;对行政区内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监督和管理;指导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工作。
(3)负责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监督管理建筑市场;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执行建筑节能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负责建设工程项目报建;监督管理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投标;对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进行监督管理。
(4)负责拟定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计划,监督管理和组织实施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负责城市燃气设施改动审查及经营(换瓶点)许可证核发,对城市燃气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5)负责集镇建设管理。负责拟定集镇建设计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和监督检查集镇建设、公共设施和公益设施建设;指导农村住房建设;承担楚雄市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6)负责城市供水、节水、排水、污水处理监督管理工作。
(7)负责楚雄市人民防空工作。指导监督人民防空发展规划实施,统筹全市人民防空备战工作,负责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推进人民防空指挥、通信、警报和信息系统建设,组织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培训,普及防空防灾知识。
(8)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9)有关职责分工。
与楚雄市自然资源局、楚雄市交通运输局在城市轨道交通方面的职责分工。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和监督城市轨道交通的规划、建设及工程质量安全;楚雄市自然资源局负责衔接城市轨道交通的国土空间规划;楚雄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及项目的审批、核准,指导城市轨道交通的建设和运营。三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城市轨道规划与城市公共交通整体规划的有效衔接。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内设11个科室(含市地震局内设科室2个)、6个事业中心馆。11个科室分别是:办公室、计划财务科、房地产市场监管和物业管理科、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城市建设和供排水管理科、人民防空综合管理科、村镇建设管理科、政策法规科、党委办公室、市地震局办公室、市地震局综合业务科,6个事业中心馆分别是:楚雄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楚雄市市政设施管理中心、楚雄市房地产交易管理中心、楚雄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楚雄市住宅维修资金管理中心、楚雄市城建档案馆。
(三)重点工作概述
在2022年的工作中,我部门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楚雄现场办公会精神,紧紧围绕将楚雄市打造成“滇中崛起增长极核心引擎、现代农业示范区标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样板”这一目标定位,全力谱写好“党建引领、经济提质、城市升级、乡村出彩、人民幸福”五篇文章,坚定不移在推动城市建设现代化上开好局、起好步、走在前。
1.强化理论武装,夯实党建基础。持续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及总书记对云南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州市党委政府工作安排。紧紧围绕学懂弄通做实党的科学理论,把学习党史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起来,与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结合起来,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打造红色物业,推进小区党建工作,在市委组织部的领导下,配合鹿城镇党委打造红色物业,充分发挥部门职能,加强物业党组织建设,持续培育“红色物业”,确保党的领导落实到小区治理全过程;严格落实“管行业必管党建”的要求,充分发挥部门行业管理职能把党的工作做到住建领域企业和社会组织中,推动住建分管行业领域党建全面融入。
2.突出政治建设,抓实党风廉政建设。一是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有效增强执行的内在动力,坚持联系工作实际,按照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突出重点,分类实施、全面推进的基本要求,以202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反馈的问题为重点,认真抓好反馈问题整改;二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双重组织生活、谈心谈话等制度,督促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持续开展“六个年”工作和“十个一”警示教育,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部署,切实加强党员干部职工党风廉政教育,抓好定期检查、定期考核、跟踪问效,做到定岗、定责、定人,全面推动管党治党责任落细落实;三是抓好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认真落实“四项谈话”制度,进一步抓好各支部、单位、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落实,以扎实的管理保证与工作监管服务对象保持亲清关系。
3.持续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认真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及省、州党委政府工作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压紧压实防控责任,严格落实“四早”措施,强化行业系统监督管理,毫不放松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全力做好“六保六稳”工作,全面促进企业达产提效,确保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两手抓、两手硬、两促进、两必胜。
4.全面推进城镇化补短板工程。抢抓“两新一重”建设的重大战略机遇,全面推进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工作,继续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做好机动车道、人行道等市政基础设施维修维护工作,提高城市承载能力,更好吸纳农业转移人口。2022年,重点推进富安路、龙潭路和环城西路扩建等城市主干道建设,力争打通铜鼓路、固业路等多条“断头路、瓶颈路”,同步配建健康步道和自行车道22公里,新增停车位2800个,建设4座过街天桥,健全城市慢行和静态交通系统,持续解决“停车难”问题。完成第三污水处理厂建设,加快建设第五自来水厂,抓紧实施楚雄市供水管网改扩建工程。
5.坚定不移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强化顶层设计,加快推动以城市体检为抓手的城市更新行动,根据《楚雄市城市体检报告》,找准城市病根,开出治病良方。全力推动以城市“补短提质”为重点的城市更新行动,推进功能完善工程、生态修复工程;深入推动以旧城改造为重点的城市更新行动,完成西门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分类分步启动实施2022年学桥街、万家坝、金五谷、小河口等片区老旧小区改造带动城市更新项目,逐步完成35个年度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协同推动以智慧城市为载体的城市更新行动,加快楚雄市新型智慧城市省级重点、州级试点建设,全力打造“智慧楚雄”。有序推动以风貌提升为动力的城市更新行动,开展城市特色风貌塑造工程,推动城区公园、广场等公共活动空间建设及各类生活圈特色化改造,克期完成上园巷、三市街、府盛巷等“鹿城记忆”特色文化街区建设,打造城市微更新示范基地,重建“西门古城”,唤醒城市记忆,不断提升城市的吸引能力和发展活力。
6.做优做强房地产业和建筑业。着力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深入实施楚雄市稳房地产专项行动,全面落实因城施策、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长效管理调控机制,坚决防范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推动房地产业转型发展。着力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深入实施楚雄市抓建筑业专项行动,强化市场主体培育,落实年度激励机制,扶持引导建筑业企业拓展经营范围、晋升资质等级,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不断提升建筑业发展质量和效益,确保在助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上做出新贡献。
7.着力推进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继续完善以公共租赁住房为主体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大力推动公租房运营管理改革,完成公租房分配管理办法修订,配合公租房信息系统,基本完成公租房小区管理智慧化改造(智慧公寓),规范发展配租型公租房。完成公租房租金调整改革,实行发放公租房租赁补贴制度,不断缓解中低收入人群和新市民的住房困难问题。着力推进农房抗震安居工程,巩固扩展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将农房抗震改造工程摆在突出位置,加大农房抗震改造工作力度,克期完成957户农房抗震改造工程的建设、验收及入住,克期完成605户非经营性和非自建隐患房屋的认定和整治工作。
8.努力提升城乡人居环境水平。以城乡人居环境提质增效为目标,以美丽城市建设为依托,以爱国卫生运动为抓手,持续巩固城区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创建成果,积极创建国家级园林城市,全力推动“清垃圾、扫厕所、勤洗手”爱国卫生3个专项行动向乡村延伸。统筹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和城镇排水防涝工程,继续开展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以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协同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13个非城关镇镇区“一水两污”设施实现100%全覆盖,深入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整治,探索生活垃圾“就近分类、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不断提升改善村容村貌。加强历史文化传承保护,加大传统村落和历史建筑保护力度,持续做好子午以口夸、吕合镇马家庄、吕合村3个国家级传统村落消防安全提升工作。
9.加快推动人防事业发展。加速提升人防事业发展水平,进一步提升人防工程审批和人防易地建设水平,科学推动人防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努力构建布局合理、功能完善、设施齐全的人防工程。组建人防专业队伍,充分发挥军地联席会议的优势,积极依托军队训练资源,开展人防专业队伍整组联训和军地联合演练,提高人防专业队伍的整体素质,促进军民融合发展。
10.全力筑牢城乡建设安全发展底线。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力在建设韧性城市上下功夫,全面提升山地城市在面对突发灾害时的“柔性”与“韧性”水平,确保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深入实施《楚雄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以城市体检为抓手,将城市安全与城市更新有机结合,高效开展城市建设安全、城镇燃气安全、房屋市政工程、消防安全和危险化学品等5个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认真落实州住建局、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要求,履行排查职责,全力完成住建系统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隐患风险的普查工作,强化城市运行中的风险防控,全力织好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安全网”。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03人(含楚雄市地震局7人),其中:行政编制16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87人(含楚雄市地震局7人)。在职实有98人(含楚雄市地震局7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98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6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65人。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8985.3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625.37万元,政府性基金736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比2021年增加2196.73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中的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支出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8985.3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8985.3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625.3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736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比2021年增加2196.73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中的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支出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8985.37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8985.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25.37万元,比2021年增加11.73万元,增长0.7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预算、公用经费预算比2021年增加;项目支出7360万元,比2021年增加2185万元,增长42.2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支出中的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支出增加。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
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142.07万元,占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8%,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的工资和退休人员的公用经费;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30.70万元,占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5%,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5.50万元,占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6%,主要用于2022年退休人员职业年金缴费纪实;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20.32万元,占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3%,主要用于职工(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和大病保险缴费支出;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58.94万元,占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6%,主要用于职工(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和大病保险缴费支出;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48.77万元,占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4%,主要用于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2120101行政运行:1121.05万元,占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48%,主要用于职工工资福利支出、社会保障缴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等;
2120803城市建设支出:5360万元,占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65%,主要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及维护、乡镇小集镇建设、城乡建设管理等;
2121401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2000万元,占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26%,主要用于楚雄市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建设和运营。
2210201住房公积金:98.02万元,占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9%,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部门预算支出8985.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25.37万元,项目支出7360万元)。
基本支出1625.37万元,其中:30101基本工资375.78万元,30102津贴补贴279.40万元,30103奖金223.91万元,30107绩效工资158.26万元,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30.70万元,30109职业年金缴费5.50万元,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73.52万元,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48.77万元,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7.34万元,30113住房公积金98.02万元,30201办公费6.07万元,30205水费0.35万元,30206电费1.60万元,30207邮电费7.30万元,30211差旅费4万元,30215会议费0.50万元,30216培训费0.40万元,30217公务接待费1.90万元,30227委托业务费0.45万元,30228工会经费21.34万元,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7万元,30239其他交通费用23.56万元,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64万元,30302退休费139.43万元,30305生活补助2.06万元。
项目支出7360万元,其中:30201办公费5万元,30206电费1000万元,30209物业管理费318万元,30213维修(护)费507万元,30226劳务费20万元,30227委托业务费1310万元,31005基础设施建设2200万元,31204费用补贴2000万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我部门无列入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我部门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部门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四)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我部门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政府采购项目10个、政府购买服务1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3.25万元、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1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5.0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8.2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预算10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47万元(不含其它资金安排),较上年4.57万元减少0.10万元,下降2.19%,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与2021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90万元(不含其他资金安排5.6万元),较上年2万元(不含其他资金安排7.8万元)减少0.1万元,下降5%,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9次,共计接待190人次。
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压减一般性支出有关要求,严控“三公”经费支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公务接待管理,坚持厉行节约,压缩公务接待规模和经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57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7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1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我部门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城市建设支出:主要指土地出让收入安排用于城市基础设施维修维护支出。
2.保障性住房:主要指政府出资建设用于保障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公共租赁住房。
3.物业管理费:主要反映部门管理公共租赁住房和单位办公用房发生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4.维修(护)费:主要反映履行保障性住房管理职责发生的房屋、设施设备维修维护费,履行城市基础设施维护管理发生的维修维护费,单位办公用房、办公设备等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维修维护费和网络信息系统运行维护费等。
5.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主要指政府出资用于道路、桥梁、公园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支出。
6.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主要反映用污水处理费安排的用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方面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72.68万元,比上年69.34万元增加3.34万元,增加4.82%。其中:30201办公费6.07万元,30205水费0.35万元,30206电费1.60万元,30207邮电费7.30万元,30211差旅费4万元,30215会议费0.50万元,30216培训费0.40万元,30217公务接待费1.90万元,30227委托业务费0.45万元,30228工会经费21.34万元,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7万元,30239其他交通费用23.56万元,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64万元。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比2021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行政人员比2021年增加,公务交通补贴增加;2021年抽调到外单位的其中2名人员2022年不再抽调,公用经费预算调回本单位形成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产总额1372.6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259.42万元,固定资产原值392.10万元,固定资产净值81.6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原值31.88万元,无形资产净值31.57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4.0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原值增加50.21万元,净值增加5.8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十、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见附件)
第二部分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2月21日
监督索引号532301017333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