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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预算公开
(汇总)
目录
第一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八、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十、2019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一、2019年部门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十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十五、2019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第一部分 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
部门预算编制说明(汇总)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职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编制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建设投资领域、资金项目投资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承担推进建筑节能的职责。拟订建筑节能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节能项目。
3、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职责。指导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行使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初审权;拟定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拆迁的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推进住宅现代化工作,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使用支取审批进行监督管理;对行政区内物业服务行业实施监督和管理。
4、拟定城镇住房保障和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发展规划,承担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棚户区改造、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的职责。指导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申报保障性住房项目、争取资金、制度建设并监督实施。
5、承担规范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职责。贯彻落实建设工程招投标的法律法规,指导建筑活动,监督管理工程建设、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生产;负责限额内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企业资质初审、竣工验收备案的管理。
6、承担城乡规划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城市规划、风景名胜及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等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组织行政区内城市规划编制报批和监督管理;负责对行政区内各类建设项目(建筑物、构筑物、市政道路、市政管线等〕选址、定点、审批、执法监察、验收并核发“两证一书”。
7、承担村镇规划建设职责。指导和协调村镇规划、小城镇规划编制和农村住房建设及农村安全危房改造工作。
8、承担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的质量、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职责。负责落实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调查处理。
9、承担编制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资领域、城乡建设项目计划和资金计划,组织实施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改造、维护工作;负责城市燃气设施改动及经营(换瓶)许可证核发及协助有关部门安全检查。
10、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对执行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中的违法、违章行为进行行政执法和有效监察。
11、承担城市供水、节水、排水、污水处理管理职能。
12、承办楚雄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3、峨碌公园、龙江公园主要承担着护林防火、安全保卫、园林管护、花卉栽培、环境卫生清扫、动物饲养等工作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设18个科室(含楚雄市地震局3个)、7个事业中心馆,2个独立核算下属事业单位。18个科室分别是:办公室、组织人事科、计划财务科、规划编审科、规划建设用地管理科、规划建设工程管理科、村镇规划建设管理科、法规监察科、房地产业管理科、物业管理科、住房保障管理科、建筑业管理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城市建设管理科、城市供排水管理科、楚雄市地震局办公室、楚雄市地震局应急救援科、楚雄市地震局震害防御科,7个事业中心馆分别是:楚雄市市政设施管理中心、楚雄市房地产交易管理中心、楚雄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楚雄市住宅维修资金管理中心、楚雄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楚雄市城建档案馆、楚雄市规划展览馆,2个独立核算下属事业单位分别是:楚雄市峨碌公园、楚雄市龙江公园。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19年,市人民政府下达市住建局经济社会发展主要工作目标任务是:固定资产投资72亿元、招商引资州外到位资金25.35亿元、争取上级补助资金1.9亿元、商品房销售面积161.13万平方米、房地产从业人员4278人、从业人员劳动报酬1.18亿元、建筑业增加值增幅26%、城镇化率61.5%。
围绕目标任务和单位职能,重点工作主要是:
1、健全规划体系,不断提升城市承载能力。
⑴突出城乡规划引领建设,抓紧楚雄市城市总体规划修改、“多规合一”及城市各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
⑵进一步完善市域乡村建设体系规划、特色小镇、重点村、示范村规划编制。
⑶以城乡规划为统领,围绕“楚雄市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三年行动计划”暨“六城同创”建设工作既定的工作目标任务,以及“文明城市”创建相关工作安排,积极谋划,适时启动云荷路(彝海北路至万家坝路)等13项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龙川江西观桥水体达标治理PPP项目。
⑷扎实推进新一轮棚改工作。及早谋划,稳步推进实施大西门、黄泥坝、小河口等7个片区3000套棚户区改造工作。
⑸更加重视城乡整体风貌塑造,以“彝”文化为重点高水平编制实施规划,塑造文化与自然相互融合的城镇风貌,因地制宜做好城乡建筑风格设计,避免同质同构、千城一面,彰显城镇独特魅力。
2、加强统筹协调,持续抓好农村人居环境。
⑴落实党的十九大乡村振兴战略部署。
⑵全面推进农村垃圾有效治理。
⑶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⑷大力推进农村“厕所革命”。
⑸着力提升村容村貌。
⑹多渠道筹措资金,持续推进农危改工作。
3、突出只住不炒,促进房地产健康发展。
⑴增加房地产市场有效供给。
⑵防范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
⑶整顿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⑷稳定房地产市场。
4、加速建筑产业转型,提升工程质量安全。
⑴促进建筑企业发展壮大,实现增值增效。
⑵加大建筑市场整顿监管,规范市场秩序。
⑶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提升建设质量。
5、进一步提升公园环境卫生,提高动物饲养管理水平,园林绿化、茶花、花卉培育突出精细化管护,根据节日用花需求,生产各类草花。持续紧抓森林防火工作,加强24小时值班,景点重点区域值守,严格管控入园车辆,维护交通道路安全,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完善,为广大市民提供一个良好的休闲、娱乐、健身环境。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3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3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2个。截至2018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部门在职人员编制165人(含楚雄市地震局5人),其中:行政编制 17人(含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148人。在职实有156人(含楚雄市地震局6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156人,财政部分供养0,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127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127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2辆。
1、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在职人员编制114人(含楚雄市地震局5人),其中:行政编制 17人(含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97人。在职实有109人(含楚雄市地震局6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109人,财政部分供养0,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61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61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2辆。
2、楚雄市峨碌公园
在职人员编制3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34人。在职实有30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30人,财政部分供养0,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37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37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3、楚雄市龙江公园
在职人员编制17人,其中:行政编制 0人,事业编制17人。在职实有17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17人,财政部分供养0,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29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29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4328.4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488.4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84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4328.4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328.46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488.46万元(本级财力2488.46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84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4328.46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4328.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88.46万元,占总支出的57.49%;项目支出1840.00万元,占总支出的42.51%。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主要是:
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43.5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7%。主要用于楚雄市峨碌公园、楚雄市龙江公园退休人员的工资和退休人员的公用经费;
2080504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32.9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4%。主要用于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退休人员的工资和退休人员的公用经费;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34.2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1%。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费缴费支出;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81.6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8%。主要用于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和大病保险缴费支出;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36.4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7%。主要用于楚雄市峨碌公园、楚雄市龙江公园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和大病保险缴费支出;
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73.3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5%。主要用于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2120101行政运行1182.9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54%。主要用于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职工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交通费用支出;
2120201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462.9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60%。主要用于楚雄市峨碌公园、楚雄市龙江公园职工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2120803城市建设支出1840.0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的100%。其中: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555.00万元,楚雄市峨碌公园205.00万元,楚雄市龙江公园80.00万元。主要用于城市路灯和亮化设施电费、维修(护)费、城市街道零星维修费、城区雨污沟道清淘维护费;园林运行维护费、公共设施、环境卫生、公厕设施等维护费;护林防火巡山及保卫经费。
2210201住房公积金140.5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4%。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2488.46万元,项目支出1840.00万元)。其中: 30101 基本工资: 503.40万元;30102 津贴补贴: 702.31万元;30107 绩效工资: 298.47万元;301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34.20万元;30110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105.39万元;30111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73.31万元;3011201 工伤保险: 5.30万元;3011299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59.94万元;30113 住房公积金: 140.51万元;30199其他工资福利支出89.00万元;30201 办公费: 41.17万元;30202印刷费3.15万元;30203咨询费5.00万元;30204手续费0.15万元;30205水费16.70万元;30206电费812.60万元;30207邮电费7.00元;30209物业管理费107.06万元;30211 差旅费: 8.50万元;30213 维修(护)费:320.17万元;30214 租赁费:0.20万元;30215会议费2.40万元;30216培训费3.20万元;30217 公务接待费: 4.00万元;30226劳务费91.60万元;30227委托业务费281.10万元;30228 工会经费: 33.26万元; 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8.10万元;3023901 公务交通补贴: 26.82万元;3023999 其他交通费用: 10.81万元;30302 退休费:276.24万元;30305生活补助2.90万元;31002 办公设备购置: 4.50万元;31003 专用设备购置: 50.00万元。
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基本支出2488.4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301工资福利支出2083.83万元,其中:
(1)30101基本工资503.40万元;
(2)30102津贴补助702.31万元;
(3)30107绩效工资298.47万元;
(4)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34.20万元;
(5)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05.39万元;
(6)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73.31万元;
(7)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6.24万元;
(8)30113住房公积金140.51万元;
2.302商品和服务支出120.99万元,其中:
(1)30201办公费21.00万元;
(2)30202印刷费0.15万元;
(3)30204手续费0.15万元;
(4)30205水费1.70万元;
(5)30206电费1.60万元;
(6)30207邮电费7.00万元;
(7)30211差旅费8.50万元;
(8)30213维修(护)费1.90万元;
(9)30214租赁费0.20万元;
(10)30215会议费0.40万元;
(11)30216培训费3.20万元;
(12)30217公务接待费4.00万元;
(13)30226劳务费0.10万元;
(14)30227委托业务费0.10万元;
(15)30228工会经费33.26万元;
(16)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10万元;
(17)30239其他交通费29.63万元,其中3023901 公务交通补贴: 26.82万元;3023999 其他交通费用: 2.81万元。
3.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79.14万元,其中:
(1)30302退休费276.24万元;
(2)30305生活补助2.90万元;
4.310资本性支出4.50万元,主要用于购买办公设备。
31002办公设备购置4.50万元。
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项目支出184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301工资福利支出128.00万元,其中:
(1)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9.00万元,主要用于房地产交易中心及路灯队聘用人员保险缴费;
(2)30199其他工资福利支出89.00万元,主要用于发放房地产交易中心及路灯队聘用人员工资。
2.302商品和服务支出1662.00万元,其中:
(1)30201办公费20.17万元;
(2)30202印刷费3.0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规划设计等业务而支付的印刷费用;
(3)30203咨询费5.0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规划设计等业务而支付的咨询费用;
(4)30205水费15.00万元,主要用于公园及规划展览馆的水费开支;
(5)30206电费811.00万元,主要用于城市路灯、亮化灯光、交通信号灯、公园等用电费用;
(6)30209物业管理费107.06万元,主要用于规划展览馆物业管理费用;
(7)30213维修(护)费318.27万元,主要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及园林维护费;
(8)30215会议费2.0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规划设计等业务而支付的会议费用;
(9)30226劳务费91.50万元,主要用于公园安全保卫人员、护林员及其他聘用人员工资;
(10)30227委托业务费281.0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规划设计等业务而支付给提供服务单位的费用。
(11)30239其他交通费8.00万元,主要用于峨碌公园护林防火车辆费用。
3.310资本性支出50.00万元,
(1)31003专用设备购置50.00万元,购买路灯高空作业车;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我部门无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我部门无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部门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7个,采购预算资金625000.00元。具体为:
1、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购项目8个,采购预算资金53.00万元;
2、楚雄市峨碌公园采购项目19个,采购预算资金9.50万元;
3、楚雄市龙江公园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安排26.00万元,与上年28.70万元相比减少2.70万元,减少9.41%。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安排 0.00万元,与上年0.00万元相比无增减变化。公务接待费安排17.9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4.00万元,其他资金安排13.90万元),与上年20.60万元相比减少2.70万元,减少13.1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安排8.10万元,与上年8.10万元相比无增减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安排0.00万元,与上年0.00万元相比无增减变化,运行及维护费安排8.10万元,与上年8.10万元相比无增减变化。
2019年 “三公”经费预算减少的主要原因: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公务接待管理,压缩公务接待开支,规范的管理和使用车辆。
1、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19年“三公”经费安排26.00万元,与上年28.50万元相比减少2.50万元,减少8.77%。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安排 0.00万元,与上年0.00万元相比无增减变化。公务接待费安排17.9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4.00万元,其他资金安排13.90万元),与上年20.40万元相比减少2.50万元,减少12.2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安排8.10万元,与上年8.10万元相比无增减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安排0.00万元,与上年0.00万元相比无增减变化,运行及维护费安排8.10万元,与上年8.10万元相比无增减变化。
2019年 “三公”经费预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公务接待管理,压缩公务接待开支。
2、楚雄市峨碌公园2019年“三公”经费安排0.00万元,与上年0.20万元相比减少0.2万元,减少100%。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安排0.00万元,与上年0.00万元相比无增减变化;公务接待费安排0.00万元,与上年0.20万元相比减少0.20万元,减少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安排0.00万元,与上年0.00万元相比无增减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安排0.00万元,与上年0.00万元相比无增减变化,运行及维护费安排0.00万元,与上年0.00万元相比无增减变化。
2019年 “三公”经费预算减少的主要原因: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公务接待管理,压缩公务接待开支。
3、楚雄市龙江公园2019年、2018年均无“三公”经费预算。
(二)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1、基本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基本支出预算2488.46万元,占总支出的57.49%。其中:人员经费支出预算2362.9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4.96%;日常公用经费支出预算120.9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86%,资本性支出4.5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18%。
2、基本支出预算变动情况及原因
2018年基本支出2342.38万元, 2019年比2018年增加146.08万元,增长6.2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调整增资及随工资计提的各项保险随工资增加。
(1)2019年工资福利支出 2083.83万元,2018年支出1940.67万元,增加143.16万元,增长7.3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调整增资及随工资计提的各项保险随工资增加。
(2)2019年商品和服务支出120.99万元,2018年支出120.97万元,增加0.02万元,增长0.0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工会经费增加。
(3)2019年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79.14万元,2018年支出278.54万元,增加0.60万元,增长0.2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退休费增加。
(三)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1、项目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项目支出1840.00万元,其中:
(1)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1555.00万元,主要用于城市路灯和亮化设施电费、维修(护)费、城市街道零星维修费、城区雨污沟道清淘维护费、小龙井公园维护费、城市规划经费、房地产交易中心运行维护费、规划展览馆维护费;
(2)楚雄市峨碌公园205.00万元,主要是用于公园水电费、园林维护费、安全保卫人员及护林员工资、护林防火车费用;
(3)楚雄市龙江公园80.00万元,主要是公园园林绿化、公共设施、环境卫生、公厕设施等维护费60.00万元;安全保卫临时工劳务费用20.00万元。
2、项目支出预算变动主要原因
2018年项目支出4053.00万元。2019年比2018年减少2213.00万元,减少54.60%,项目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未安排保障性住房建设支出预算。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城市建设支出:主要指土地出让收入安排用于城市基础设施维修维护支出。
2.保障性住房:主要指政府出资建设用于保障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公共租赁住房。
3.路灯电费:主要指城市路灯、亮化灯光、交通信号灯等用电费用。
4.委托业务费:主要反映单位开展规划设计等业务而支付给提供服务单位的费用。
5.物业管理费:主要反映部门管理公共租赁住房和单位办公用房发生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6.维修(护)费:主要反映履行保障性住房管理职责发生的房屋、设施设备维修维护费,履行城市基础设施维护管理发生的维修维护费,单位办公用房、办公设备等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维修维护费和网络信息系统运行维护费等。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9年预算单位运行经费安排1783.00万元,比上年1325.97万元增加457.03万元,增加34.47%。其中: 30201 办公费: 41.17万元; 30202 印刷费: 3.15万元; 30203 咨询费: 5.00万元; 30204 手续费: 0.15万元; 30205 水费: 16.7万元; 30206 电费: 812.60万元; 30207 邮电费: 7.00万元; 30209 物业管理费: 107.06万元; 30211 差旅费:8.50万元; 30213 维修(护)费: 320.17万元; 30214 租赁费: 0.20万元; 30215 会议费: 2.40万元; 30216 培训费: 3.20万元; 30217 公务接待费: 4.00万元; 30226 劳务费: 91.60万元; 30227 委托业务费: 281.10万元; 30228 工会经费: 33.27万元; 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8.10万元; 3023901 公务交通补贴: 26.82万元; 3023999 其他交通费用: 10.81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市政基础设施电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产总额2163.5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264.76万元,固定资产868.02万元,无形资产30.80万元。固定资产中,房屋构筑物201.20万元,汽车102.68万元,其他固定资产564.14万元。
(四)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9年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申报项目6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6个,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6个,财政预算安排1840.00万元,编制绩效指标6个,其中:重点项目6个,财政预算安排1840.00万元,编制绩效指标6个。
2019年项目支出预算1840.00万元,其中城市建设支出-市政基础设施运行维护1025.00万元,城市建设支出-规划经费300万元,城市建设支出-房地产交易中心运行经费100万元,城市建设支出-规划展览馆运行维护费130万元,城市建设支出-楚雄市峨碌公园运行维护费205万元,城市建设支出-楚雄市龙江公园运行维护费80万元。
市政基础设施运行维护1025万元的项目绩效目标为:城市主干道亮灯率95%,次干道亮灯率90%以上,排水管沟通畅,破损井盖及落水篦子及时更换,街道坑塘及时修补。
规划经费300万元的项目绩效目标为:在编规划稳步推进,安排编制规划及时启动,规委工作正常运转。
房地产交易中心运行经费100万元的项目绩效目标为:房地产交易服务工作正常开展。
规划展览馆运行维护费130万元的项目绩效目标为:规划展览馆正常运行。
峨碌公园运行维护费205万元的项目绩效目标为:进一步提升公园环境卫生,提高动物饲养管理水平,园林绿化、茶花、花卉培育突出精细化管护,根据节日用花需求,生产各类草花。持续紧抓森林防火工作,加强24小时值班,景点重点区域值守,严格管控入园车辆,维护交通道路安全,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完善,为广大市民提供一个良好的休闲、娱乐、健身环境。
龙江公园运行维护费80万元的项目绩效目标为:强化花卉培植、园林绿化管理,采取社会化、市场化运行的方式,完善服务设施,增强服务功能,提高经济和社会效益。
下一步,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理念。
第二部分 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汇总)
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3月25日
监督索引号532301017333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