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市人民政府主管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职能部门,承担城乡规划建设管理、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建筑业管理、房地产业管理、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管护、城市公园管理、城市供水和排水管理等方面的工作职能。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6年,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和全国、省、州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及楚雄市统筹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会议精神,以统筹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房地产去库存两项专项行动为抓手,重规划、增投入,抓实城市路桥网、地下综合管廊、海绵城市等重点项目建设,全力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质量,城乡面貌焕然一新,城乡发展基础更加夯实。
1.《楚雄市城市总体规划修改(2015-2030年)纲要》及其人口与用地规模通过州城乡规划委员会审议和上海援滇专家组咨询并由项目设计单位完成修改,启动了《楚雄市旧城核心区城市规划设计编制》,完成了《楚雄市地下综合管廊专项规划》、《楚雄市地下空间开发专项规划》、《楚雄市地下管线综合规划》、《楚雄市城市公共停车场规划》、《楚雄市紫溪山风景区总体规划修改(2015-2030)》、《楚雄市城市绿色通道系统专项规划》、《楚雄市大西门片区旧城更新城市设计》及海绵城市建设相关专项规划等系列规划,海绵城市建设获批省级试点城市,东华、中山、树苴3个乡镇总体规划修编通过专家评审,苍岭、三街、新村3个镇总体规划修编完成初稿,城乡规划体系进一步完善。
2.实施市政基础设施项目65个,其中路网项目34个,桥梁4座,公园2个,零星工程25个。彝海公园二期、东山路、广平路、彝海北路、民生路、铜鼓路、铜鼓桥等项目稳步实施,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富安路(西环线至青龙河西路)420米已开工,彝都大道(民生路至花山路)1.5公里完成招投标,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海绵城市建设方案等相关工作。(城建科)
3.2013年2375套公租房建设项目基本完成,2014年550套和2015年264套公租房建设项目完成主体工程,正在进行室内外装修,2016年3280户城镇棚户区改造任务完成房屋征收协议签订1620户,老旧住宅小区改扩建协议签订1468户,开工率94.15%。上报修改了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调低公共租赁住房准入门槛,及时分配存量公租房,有效解决了公租房出租率低于省州要求比例的问题。
4.办理建设工程报建123项,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97份,备案招标项目123项,监管限额内招投标项目108项,依法处罚2个未经许可擅自开工企业、5个重证投标企业及8个出借资质、违法分包企业,调解中央公园、鹿鸣清城、万湖东城、兆顺第一城、雍和居、东钰苑、金瑞小区等拖欠工程款经济纠纷21起 。
5. 受理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初审24家,经纪公司资质初审11家,核发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许可41家,审核预售资金支取26.69亿元。根据网签统计数据显示,销售商品房11256套,销售面积129.97万平方米,销售金额50.48亿元,二手房交易3652套,交易面积42.65万平方米,交易金额14.93亿元。
6.编制《楚雄市进一步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五年行动计划》和《楚雄市进一步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五年行动实施方案》,实施了鹿城西路、环城西路、团结路人行道改造和主要街道修补,维修路灯4895盏,清掏排水沟16公里、检查井3097座,积极推进乡镇“一水两污”项目,不断提升城乡人居环境。
7.全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81.25亿元,为任务的100%,完成招商引资13.20亿元,为任务的102%,完成向上争取补助资金9294.94万元,为任务的103%,完成非税收入1699万元,为任务的149% 。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楚雄市地震局与楚雄市住建局合署办公,经费合并核算。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6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8人(其中楚雄市地震局5人),其中:行政编制21人(含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87人(其中市地震局5人), 实有在职在编人员112人(其中市地震局8人),其中:行政人员35人(含行政工人8人),事业人员77人(含事业工人10人)。
年末实有离退休人员64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63人。
年末实有公务用车1辆,路灯维护高空作业车2辆。
年末内设18个科室(含市地震局2个)、6个事业中心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附表公开01表)
(二)收入决算表(详见附表公开02表)
(三)支出决算表(详见附表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附表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详见附表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详见附表公开06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详见附表公开07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详见附表公开08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详见附表公开09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住建局2016年度收入合计15571.46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的16762.18万元减少了1190.72万元,下降了7.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保障性安居工程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住建局2016年度支出合计15729.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04.77万元,占总支出的10.8%,项目支出14024.36万元,占总支出的89.2%。与上年16872.01万元相比,减少了1142.88万元,下降了6.8%。
(一)基本支出情况
楚雄市住建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基本支出1704.77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991.6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8.2%,离退休人员工资434.4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5.5%,职工医疗保险87.3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1%,职工住房公积金77.3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5%,遗属人员生活补助1.6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1%,工会经费10.87元,占基本支出的0.6%,车辆运行费6.95万元, 占基本支出的0.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经费94.4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6%。
(二)项目支出情况
楚雄市住建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项目支出14024.36万元,主要是:一是保障性住房建设及管理支出9630.71万元,占项目支出的68.7%;二是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及维护支出4388.65万元,占项目支出31.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住建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820.1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1.5%。与上年相比,减少575.86万元,下降4.3%。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住建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5.13万元,支出决算为44.7万元,完成预算数的99.1%万元。与上年相比,比上年47.85万元减少3.15万元,下降6.6%。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数为19.5万元,完成预算19.63万元的99.3%,比上年减少1.45万元,下降6.9%。未发生购置费,支出全部为运行费,主要用于车辆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及过路过桥费。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为25.2万元,完成预算25.5万元的98.8%,比上年减少1.7万元,下降6.3%。未发生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全部为国内接待费,主要用于与本单位项目融资对接、项目招商合作洽谈、项目推进协调及上级工作检查、调研等。
3.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数为零。
五、资产负债情况说明
年末资产1687.3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964.51万元,占资产总额57.2%,固定资产722.83万元,占资产总额42.8%。2016年楚雄市住建局固定资产增加13.68万元,期中电子设备及通信产品增加2.47万元,一般设备中办公设备增加11.21万元。负债763.16万元,全部为流动负债,期中城建档案保证金75.19万元,占流动负债的9.9%,保障房租赁保证金642.9万元,占84.2%,其他负债45.07万元,占流动负债的5.9%。
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