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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人民政府关于楚雄州龙川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结果的公告

发表时间:2023-05-08 14:58 信息来源:楚雄市人民政府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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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好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强化审计监督作用,提升各级各部门依法行政能力,使发展成果惠及更多人民群众,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2022年6月27日至9月6日,楚雄州审计局对楚雄州龙川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根据审计工作意见和要求,楚雄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精心部署、迅速行动,及时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工作方案和责任清单,全力推进龙川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现将整改结果公告如下:

一、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2022年11月30日,州审计局印发了《楚雄彝族自治州审计局专项审计调查报告》(楚审经调报〔2022〕10号),报告指出了2020年1月至2022年5月期间楚雄市龙川江流域在生态环境保护中存在的3个方面39个问题。具体为:

(一)体制机制和制度建立方面存在的问题。1.相关管理机构人员空编、未到岗到位;2.龙川江管理机构未按要求开展工作;3.未建立管理机制;4.未出台相关制度;5.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存在差距,未建立部门工作协作机制;6.流域范围内建设活动审批程序不规范。

(二)有关单位监管职责履行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1.龙川江流域河道管理范围未全部划定、保护范围未设定;2.未编制龙川江支流综合规划和专业规划,相关部门编制规划时未征求龙川江管理机构意见;3.未开展水量分配和调度管理工作;4.未全面实行排水许可管理制度;5.未按要求完成市政污水管网排查,未完成雨污分流改造;6.未按要求开展建筑垃圾消纳场建设,垃圾分类工作推进缓慢;7.龙川江流域入河排污口设置未经龙川江管理机构同意;8.龙川江流域河、库监管不到位;9.部分饮用水水质部分月份超标;10.龙川江流域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河道治理工作未纳入建设项目同步计划和实施;11.未向社会公布湿地禁建区、限建区等;12.落实《楚雄彝族自治州乡村清洁条例》有差距;13.采砂未办理水土保持审批手续;14.未编制美丽河湖建设实施方案,美丽河湖申报工作效果不明显;15.住建部门履行监管职责和保护治理方面存在问题;16.生态环境部门履行监管职责和保护治理方面存在问题;17.环境监测能力不足;18.农业农村部门履行监管职责和保护治理方面存在问题;19.流域内采砂场无证采砂;20.未办理用地手续、未批先用、未供先用和设施农用地未办理相关手续;21.流域范围内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作推进缓慢;22.发改部门履行监管职责和保护治理方面存在问题。

(三)经费保障、资金管理使用和项目建设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1.财政欠拨或专项资金拨付不及时;2.欠拨相关企业河道保洁款和垃圾处理费;3.应付未付垃圾处理费;4.东瓜镇污水处理站项目资金闲置2年多未发挥效益;5.未按规定时限收取或督促企业交存资源管理相关费用;6.应收未收水土保持费;7.应收未收、应缴未缴垃圾处理费;8.未督促企业按时交存土地复垦费;9.应收未收采矿权出让收益;10.未办理环评报告或备案登记、未组织验收、工程进度缓慢;11.未严格履行招投标程序和设备闲置有流失浪费风险。

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楚雄市人民政府对标对表,逐条逐项抓实整改工作,截至目前,《报告》中提出的楚雄市3个方面39个问题全部完成整改,具体为:

(一)体制机制和制度建立方面整改情况。一是充实龙川江管理机构工作人员1人,纳入2023年事业单位招聘计划1人,确保满编满员、专人专岗,加强龙川江管理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二是建立健全专门的龙川江管理制度9项,制定相关管理办法和配套制度7项,完善机制制度建设,共建大保护格局,促进跨地区、跨部门间的流域治理工作。三是拟定16项办事指南并依法通过政务平台公示,明确办理程序,规范沿岸开发建设活动。体制机制和制度建立方面存在的6个问题全部整改完成。

(二)有关单位监管职责履行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各类规划及方案4个,厘清职责职能,明确目标任务,科学系统推进龙川江流域综合治理。二是多部门开展联合开展河湖水域空间管控专项行动、七改三清专项行动、清河行动、水源地治理行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及各类巡视巡察活动50余次,变“多头治水”为联合执法,不断增强综合治水能力。三是加快推进污水管网排查、雨污分流改造、建筑垃圾消纳场建设、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滤液监测、界桩埋设等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夯实龙川江综合治理基础。四是全面核实排查龙川江流域范围内环境监测能力、入河排污口设置、建设项目土地审批情况1次,认真开展自检自查、查缺补漏工作,完善龙川江综合治理体系。五是印发各类工作通知5份,责令整改通知1份,压紧压实相关部门和企业责任。六是依法依规关闭企业1家,办理许可证2份,依法依规规范沿岸经营活动。有关单位监管职责履行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存在的22个问题全部整改完成。

(三)经费保障、资金管理使用和项目建设管理方面整改情况。一是制定资金整改方案1个(含财政资金、保洁费、垃圾处理费拨付计划),后续将严格按计划清偿资金,做好龙川江治理资金服务保障工作。二是东瓜镇污水处理站闲置项目资金按工程进度拨付至施工单位,加强项目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三是依法依规缴清相关费用,对尚未缴清的土地复垦费、矿权出让收益,已组织相关企业召开专题会议、下发限期缴纳通知20份,并督促企业作出书面还款承诺和计划。四是完备龙川江流域5个乡镇集镇生活污水处理建设项目环评备案登记程序,组织相关单位和乡镇专题学习招投标文件2次,确保依法依规开展项目建设。经费保障、资金管理使用和项目建设管理方面存在的11个问题全部整改完成。

特此公告。

 

楚雄市人民政府

202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