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2025/2026云南省城市足球联赛楚雄赛区赛事安全、有序、顺利举办,维护赛场公共秩序和广大群众人身财产安全,营造文明和谐的观赛氛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就观赛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格执行违禁物品管控规定
严禁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器具、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腐蚀性等危险物品进入赛场;限制携带有可能扰乱赛场秩序或治安秩序的物品(禁限带物品清单参见附件)。所有入场人员必须自觉配合公安民警、安检人员开展安全检查,对拒不配合安检、隐匿携带违禁品的,公安机关将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自觉遵守赛场治安管理要求
观赛期间,须按指定区域就座,服从现场民警、工作人员的指挥调度,严禁翻越隔离护栏、踩踏座椅、擅自进入比赛场地;严禁起哄闹事,严禁辱骂球员、裁判及工作人员,严禁散发非法宣传品、编造传播虚假信息;严禁以任何形式干扰赛事正常进行,杜绝寻衅滋事、打架斗殴等违法犯罪行为。
三、主动践行文明观赛行为规范
广大观众应自觉维护赛场环境卫生,不乱扔果皮纸屑、饮料瓶罐等杂物;提倡理性观赛、文明助威,共同抵制不文明言行,展现楚雄市民良好道德风尚和文明素养。同时,请妥善保管个人财物,照看好老人、儿童,避免发生财物丢失、人员走失等情况。
四、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对违反本通告规定,扰乱赛场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破坏赛事管理秩序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文明观赛,安全第一。让我们携手同心,共同维护赛事秩序,为云南省城市足球联赛楚雄赛区圆满举办贡献力量!
特此通告。
附件: 禁限带物品清单
楚雄市公安局
2025年12月18日
附件:
禁限带物品清单
一、禁止携带物品
禁止携带下列物品进入足球比赛场馆,一经发现即依法予以收缴,并对持有人依法进行处理:
1. 枪支、弹药、爆炸物品;
2. 仿真枪及弓弩、弹弓、匕首等管制器具;
3. 烟花爆竹、汽油、烟雾弹、酒精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4. 剧毒、腐蚀性等危险化学物品及放射性物品;
5. 有害生物制剂、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
6. 海洛因、可卡因、大麻、冰毒等各类毒品;
7. 法律法规明令禁止携带进入公共场所的其他物品。
二、限制携带物品
限制携带物品有可能扰乱赛场秩序或治安秩序的物品进入足球比赛场馆。发现携带下列限带物品的,由持有人现场寄存或者作其他处理:
1. 玻璃瓶(杯)、保温杯、冰盒、注射器等各类易碎物品;
2. 含酒精饮料,软硬包装饮料、水果、鸡蛋、充电宝等易投掷物品;
3. 带有政治、种族、宗教、商业内容或包含侮辱性、挑衅性、攻击性内容的横幅、标语、旗帜、图画以及其他用于宣传的物品;
4. 动物;
5. 演奏乐器、口哨、喇叭、鼓(报经承办赛区委员会同意的喇叭、鼓除外);
6. 未经审核通过,展开面积超过2米*1米的旗帜、长度超过1.5米的旗杆;
7. 易造成人身伤害的棍棒、伞等物品;
8. 球棒、球、球拍、飞碟等体育器材;
9. 任何未经授权的民用无人机等低空慢速小型飞行器,专业摄像机(家庭使用的,小型的摄像设备除外),各类用于照相机、摄像机的三角支架、独脚架或类似支撑位;
10. 激光笔、扩音器、对讲机等影响赛事进行或妨碍他人观赛的各类电子设备;
11. 体积较大,不适宜带入坐席区的箱包手提袋等;
12. 硫磺、硝酸铵化肥、镁粉、铝粉、肥皂、火柴、打火机、发令纸等化工品;
13. 除婴儿车、轮椅外的任何代步工具;
14. 其他可能影响赛场安全或比赛秩序的物品。